快乐书单

开书单永远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特别是所谓“必读书”之类,上世纪三十年代胡适开青年必读书目,几乎演成事件,固然是因意识形态、政治立场等现实因素掺和其中,然而即使是承平之世、和谐社会,开一张没什么人挑剔的书单,也是千难万难,其难度不下于让全世界的人就“一生必须要去的十个地方”达成一致意见。一张书单总是需要的,就像旅行指南对旅游者而言必不可少,却永远不能让所有的读书人满意。

取巧的法子是放弃权威性,隐去“必读”之类易惹麻烦的字眼。眼前这本书的作者约翰·凯里就是这么干的,在下面这段话里,他早早给自己留好了退路:“(我挑出的)这些图书入选不是因为它们有‘伟大的价值’或体现了人类精神,或是其他类似的理由,虽然无疑有些书即使用这些标准来检验也是杰出的,我的选择标准就是纯粹的阅读愉悦——这些书给我带来快乐,我也希望其他人想起这些书就会感到快乐。”撕去“伟大”标签,标举“快乐”原则,都是给自己解套,表露“乐我乐以及人之乐”之意,这是放低身段。——当然,凯里先生并不认为自家是故作姿态的俯就,至少以他的表白,他的立场原本就是平民化的,这才有下面这段不乏攻击性的调侃:“有些专家编出一些‘伟大的书’的清单,不断出版。这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清单是列给谁看的?当然不是给人类看的。它们更像是发给上帝的期末汇报,好让他老人家看看他的人间子弟是多么具有文化修养。”

我不知道过去读过的一本《一生的读书计划》是不是凯里先生的假想敌之一,这书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大陆出版,想来对许多中国读者,充当了西方名著的阅读地图。作者美国人费迪曼好像是位专栏作家,一部名著一篇文章,往往片言居要,寥寥数语而能曲中筋节,比各种文学史书里的描述更能撩拨阅读的兴趣。只是“一生”这样的大字眼限制了作者的自由:他挑出的只能是举世公认的名家名著。凯里的快乐原则以及“我只说我的快乐”的姿态给了他更多“偷欢”的机会,除了时间的限制之外(如书的副标题“20世纪最令人快乐的书”所示,他的书单一直开到一九九七年),他可以“一意孤行”而不必担心留下话把儿。他可以不管虚构非虚构,文学不文学,只要好看,游记、回忆录乃至批评著作都可入选,他也允许自己“避重就轻”,名家不选名著,偏到他们边缘又边缘的著述里去“披沙拣金”。比如D.H.劳伦斯,代表作为何种,《儿子的情人》抑或《虹》?专家、“粉丝”皆争论不休,凯里先生居然全然置小说于不顾,挑出他早年的游记《意大利的晨曦》。比如托马斯·曼这样的大师级人物,不挑《魔山》,不选《威尼斯之死》那样的名篇,偏偏推荐他作品中的异数,喜剧小说《骗子菲利克斯·克鲁尔的自白》,理由是在此书中,“表达严肃主题的手段变成了嘲讽”,而“此手法达到了生动活泼的神奇效果——就像和一个刚喝了几杯酒的聪明朋友交谈一样”。拈出文学史上另类作家或名家另类作品的批评并不鲜见,往往事涉作家的重新评价重新认识,举其著者,卡尔维诺《为什么读经典》中的一些篇什,几乎勾勒出个人化的文学史另类线索。凯里先生着眼则不在文学史意义,他既不想“颠覆”,也不打算“重构”,他的选家眼光只基于一点(至少他这样声称),曰Pure Pleasure—这是书的原名。

尽管《一生的读书计划》与《阅读的至乐》选书标准、范围不一,要者阅读上“劝学”的目的则一,“宏观”地看,手法也一般无二,就一个字:诱。刺激读者的阅读欲望,我所知道的最恶俗的例子,是当年鸳蝴派杂志《礼拜六》的发刊词。最耸人听闻的一句后来作了广告语:“宁可不娶小老婆,不可不读《礼拜六》。”《计划》、《至乐》面对的并非小市民读者(《阅读的至乐》原是为《星期日泰晤士报》写的专栏,想想看凯里面对的读者),当然不能如此吃相难看,一径诉诸读者可能的情色想象,何况所选书不论“伟大”与否,要皆在“高雅”范围,故其“诱”乃诉诸阅读本身的愉悦。即使隐然存着“必读”二字,标举的《计划》,也要向读者证明读书并非苦事一桩,事实上费迪曼的典重也在向快乐(或可读性)让步,我记得选乔治·艾略特的书,他就以更温婉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代替了公认的巨著《米德尔玛契》;书的厚度似乎也是一个考量,列夫·托尔斯泰更大部头的《战争与和平》就被《安娜·卡列尼娜》取代。《阅读的至乐》从书名到引言,在在点明阅读之为赏心乐事,作者更是在“诱”字上下足功夫,——其实对凯里这样的书评高手,说简单也简单,便是于不动声色之间,将所荐作品的妙处,表而出之:或是绝妙好辞的引证,或是故事情节的概述,又或著者生平轶事的勾连点染——引人入彀,左不过也就是这些材料——凯里总有办法调理得骨肉匀停(虽然并非篇篇精彩)。有时候他给你讲故事,比如:“书从雪地开始。劳伦斯正向南穿越蒂罗尔进入意大利。”“父亲去世时,高尔基才五岁,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有时他劈头给你一句不容分说的断语,比如写《那些不结果实的叶子》的一篇:“没有一个小说家能比阿道司·赫胥黎更聪明——在写作方面,整个人类都是如此——而这部小说又是他最聪明的小说之一。”有时候,他将我们引入某种现象的讨论,比如谈金斯利·艾米斯《幸运的吉姆》:“我发现很多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都不喜欢这部小说。”差不多每篇文章,他从一开始就撩拨我们,而不论怎样笔法多变,他的态度一概从容、幽默。这后面是他的见识和趣味。推荐书,写书评,趣味和见识,缺一不可,有见识没趣味,写成高头讲章,有趣味没见识,写出的不过是一堆花絮。两端占全,凯里即便复述故事也能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