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的凝视

细节描写在文学艺术中如何重要,无数的教科书中都说到过。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旧时作文章,“颊上添毫”也算是一法,好像是从绘画中触类旁通:顾恺之“尝为裴楷画像,颊上添三毫,倍觉有神采”。“神采”之来,却还是细节的作用。不过我想说的不是文艺作品中的细节,我对很多纪实作品中的细节也感兴趣,甚至更感兴趣,至少读不少回忆文章、日记书信,过后留下印象的,经常就是一鳞半爪的细节。若说这是捡芝麻丟西瓜,也是,只是在我这却属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西方人有句话也是我们常引的:“真实比虚构更神奇(或有趣?)。”此话可以具体地落实到细节上。写小说的人,杜撰情节要比杜撰细节难度小得多,情节也许“高于生活”,细节则多半“源于生活”。据某位小说家的概括,现代小说的一大特点,是“传奇的情节、写实的细节”。唯细节可以助读者建立起对于“传奇”的真实感。细节何来?我发现很多作家作品中的细节即来自对于真实的观察和记忆,当然,观察也要成为记忆。读读作家的回忆录之类,对照他们的创作,可知他们笔下不少细节均有“出处”。

记忆中的细节并非只为文学作品提供材料,其本身就有独立的意义,因为出现在真实的语境中,常可就社会情状,就时代,就特定的人与事,不绝如缕地传递出准确或是微妙的信息。凝视细节,从趣味主义的角度说,可以资闲谈;从“多识草木虫鱼”的角度说,可以广见闻;从“回到现场”的角度说,则没有什么比细节更能为我们对过去产生一种“在场感”提供帮助。此所以我看回忆录一类,总巴望作者笔下多些无关宏旨的细节。鲁迅问,我们知道六朝人怎么吃饭吗?其辞若有憾焉。其实不待六朝,民国时代生活的种种细微处,我们也已弄不明白了。细节也许是琐碎的,但是不乏“意义”,而且无须阐释,记下来,自己就产生意义。

空口无凭,且就近来的阅读举上几例。

《南方周末》登过一篇《中国制造:李连杰》,其中写到“文革”期间李随团出访美国的情形:“……李连杰在‘堕落’的美国看到了北京没有的高楼大厦,看到了美国人屋后有游泳池。……一次,为了验证他们住的房间是否有窃听器,李连杰对着墙上的镜子说:‘我要冰淇淋。’又对着桌上的花瓶说:‘我要吃香蕉。’晚上当他回到房间后,他吓一跳:巧克力、冰淇淋、香蕉已经摆到了桌上。他马上冲到队友房间检查,只有他的房间有。”这是坐实了窃听器的存在,还是意在说明其他,你就想去吧,怎么想都可以。

《万象》二〇〇八年第五期上刊有浦薛凤《蒙自百日》,记西南联大初到蒙自情形甚详。他与陈寅恪住一处,“房中设备,每人板床一张(三块板两张长凳拼铺而成),书桌一,木椅一,洋油灯一,余则一无所有。闻昆明工学院每人以洋油木箱九只作床铺,概既便且廉,向航空学校包购,国币一角一只。予遂效法购到三只。蒙自已涨价,每只索一角五分,叠置床前,聊当小柜,顶上可置盥洗杯具,内可置些衣袜。又向哥胪士洋行购旧藤椅一张,价四元,闻系当年繁盛之日开张旅馆时所用。藤椅无多,后来者虽欲出重价,而不可再得。寅恪亦购一张。予曾患痔,非此不耐久坐。大便只有蹲厕,且与学生同用。前后两排,晨夕川流不息,既挤又秽。予常谓有损师道尊严。往往乘便赴海关使用。盖海关方面有教授专用者。……”。

《齐如山回忆录》里有一节,记清末同文馆事,不说别的,单是写到彼时侍候那些老爷学生们的厨房如何开饭,就是别处再也见不着的,一个厨房的小腐败也可见大清的堕落,一至于斯,而学生大闹厨房的种种,亦见得学生真是官老爷。齐如山的叙述充满细节,细到饭桌上菜的品色,吃饭的闹剧简直活色生香。可惜太长,这里无法具引。

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我是一气读完的。除了作者的态度、见识之外,这书吸引我的一端,也是里面有不少细节。比如写上世纪三十年代他从北京转学湖南读中学,发现此处的学生大多都还用毛笔,上课带了墨笔提溜着墨汁瓶,写外文自然也用毛笔,不无诧异,因北边早已都用自来水笔了。足见新文化的风气,不同的地方不一样。许多回忆录读来味同嚼蜡,盖因缺少这一类的细节,写的人太自我中心,太关注自我评价,自然忆不及此。

很想不避“文抄公”之讥,继续抄下去:若说观念可以分享,那细节也是可独享又可分享的,而且就“享”的乐趣一面而言,分享细节的直接性具体性可能令得趣的门槛还要来得低些。有段时间曾想,何不将读到的有意味的细节一一抄下,集纳起来编成一本书,按时间来,有的年份甚至一年就来一本都可以,名字都是现成的,比如“细节1932”。有很多历史的细节,读了会心而彼又真可深长思之,就表而出之。当然落实起来麻烦就多,有意识地去搜集即会成为枯燥乏味的事,分类、选择的标准都会成为问题——也就是想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