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分手总是这样不干脆。

要分手!下了很大的决心见面分手。但一见面,又互相依偎在一起了。

如果别人说我没有男子气概,没出息!我无言以对。

我自己对自己也感到惊讶。

她好像也一样。

她一边说“就到今天为止吧!”,一边却顺从我,接受我。

最终是我坚定信念、要求放弃,她也没有积极地响应。

实际是我一直在主动地要求分开。

虽然这么说,但是也不能说她没有责任。

历次分手均流产于氛围。实际上,她在内心深处没有排斥我的意念。

今天再来最后一次的思想,反而会进一步挑起两个人的欲望。

也许再也见不到她了,越这样想,兴致越高。

好比余烬瞬间闪现的艳丽火苗。

再也见不到了!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们一边这样想,一边反复幽会。

似乎是为了增加激情而空喊分手和利用分手。

当然,这样的状态不会持续很久。

她要离开我的日子时刻逼近,我也经常受到周围人的提醒。

有的说和不可能结婚的女性经常幽会,是一种罪恶。有的说如果为她的幸福着想,应该果断地离开她。

这些道理,我都知晓。

道理归道理,却不能照着做。

不久,时间进入十二月。她要离去的日子迫在眉睫。

我突然想到两个人见面不能定在晚上。人在晚上心慈手软,所以分不开。

如果时值正午,会面在明亮的镶着玻璃的咖啡馆里,不就能断然分手吗?

先是假装没事地交谈,最后斩钉截铁地说“那就这样”,再疾步离店。这样不就能冷漠地分手吗?

于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们在隔着玻璃看到柏油路的咖啡店里幽会。

一阵交谈过后,我说:“那就这样!”然后拿起账单,走出门来。

然而,她随即跟出,一同在明亮的阳光下迈起步来,并不知不觉地朝同一方向迈进。

没说要去哪儿,也没说不去哪儿。

只是肩并肩地一起迈步向前进,谁也不说话。

与其说我意志不坚定,莫如说身体不由自主,不是我的另一个自己同她在走路。

同时也强调自己的歪理:不想分手却硬要分手,不也是一种罪恶吗?

相似的会面在重复,一直到十二月中旬。

分手期限真的到了。

年终的二十八号,K子决定返回故乡,不再到札幌来。

在临行前一天,我们又见面了。

这一次,我们终于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之所以说“终于”,是因为有先兆。

以前藕断丝连的幽会,在各自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在曾经沉默的瞬间,彼此都憎恨过。

虽然在语言上没明确地表达出来,却把种子埋进了心里。

所谓仇恨,也可以理解为他们仍在相爱却不得不分手的一种愤怒和焦急。

然而,分手是两个人三思而后行、忍痛割爱的结果。这件事,就是推倒重来也只能如此。

这样看,就容易理解了。

实际上,他们心里依然隐藏着彼此不能理解的隔阂。

回想一下,或许两个人想做出比曾经的分手更为漂亮的举动。

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虽然有这种不满,但是仍考虑如何漂亮地分手。

“反正要分手,就漂亮地分手吧!”他们可能陶醉于这样的话语。

这里有一种不合理。

快到年底时,这种不合理便一下子爆发出来了。

当时争吵的内容现在回想不起来了,场景却历历在目。现在不想说这事。

大概是我责备她忍耐不够,她责怪我自私。

争吵过程中,我曾喊:“要是那么想结婚,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她还嘴道:“你太无耻了!”

现在回想一下,各自都有道理,彼此都很任性。

然而,两个人同时失去了冷静。

互相责备和非议对方。

最后,我喊:“这样和你分手就轻松了。”然后跑到街道上。继而听到她在我的身后喊:“我也是这样。”

已经是十二月底了,街道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

我带着醉意和寂寞在那条雪道上蹒跚而行,口里骂着:“浑蛋!浑蛋!”

还诅咒道:“要让这样的家伙受苦、倒霉!”

然而,这充分证明了我还爱着她。

伴随着咒骂、喊叫、贬斥,我扑簌扑簌地流眼泪。

为什么流泪呢?

是吵架没得胜而感到委屈,还是没做到漂亮地分手而感到懊悔?抑或对自己最后没能抓住她而感到窝火呢?

好像都是,也好像都不是。

那天晚上,我独自来到街上,喝到酩酊大醉。

醉得睁不开眼睛,又恶心,又呕吐,尔后上床酣睡。一觉醒来,接近正午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前。

我急急忙忙地往她的公寓打电话,得知她清晨很早就返回故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