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发誓永远相爱,就是说一对男女无论到何时都要相爱。

然而,一个男人或女人要永远爱对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是说不可能,而是相当难。

人的情绪会千变万化。起初可能喜欢,过后甚至连看一眼都嫌烦,觉得好讨厌。

何况年轻,在真正的意义上还看不透异性,甚至看不透时代。有的人闪婚闪离,也有对婚姻摇头兴叹、无可奈何的情况。

所谓变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人活在世上的证据,也可以说是人在成长。

还有这种情况:男人二十几岁时,喜欢自己母亲类型的女性,到了三十几岁,喜欢娼妓类型的女性。也有顺序相反的情况。女人对男人类型的喜好,也常常有所变化。如同每个人的主意都会变化一样,所爱的对象发生变化也是很自然的现象。

这么说,也许会遭到担任生活顾问的、顽固的阿姨的批评:“你说什么!真正的爱是绝对不变的。请不要多嘴!”

我并没有否定爱的真谛,只是说,人随着年龄增长,心理会变化,感受性和价值观也会变化,这种变化应该得以认同。

那阿姨或许没有坠入过情网或没有因爱受过伤害,只是和教科书上说一样的话。实际是纸上谈兵、不会据实应用的人,对其也没有办法。

这一点暂不再谈。

虽说人在年轻时,向神发誓要彼此忠贞、永远相爱。但永远只爱对方一个人,确实有点苛刻。

过去真心喜欢,现在却不是,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既然人是不断变化的,所爱对象也会发生变化。

并不是说马上离婚或者分居,但确实存在婚内变心这种情况。我们首先应该承认这些,并尽可能地给予某种程度的宽容。

否则,就好像是把人五花大绑,束缚于规则桩柱之上,并凭借曾经的诺言进行胁迫。

男人和女人,心都会变,有时会激情燃烧,有时会望而生厌。这不是用善恶衡量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互有关联的两个人心理变化导致的问题,也是相爱历久的一种结果。

可以说,承认爱会变化并不是对爱的亵渎,而是对爱本身的客观评价。略为夸张地说,是承认对方的人格,确立自己的人格。

发誓要永远相爱却不允许爱发生变化,这才是对对方的亵渎,也是对自己个性的否定。

当然,既然两个人结婚了,就应该尽最大努力建设家庭,并抑制各自的任性,承认对方的地位,并宽容对方。

为了让爱持久,需要付出比萌生爱时更大的努力。

尽管如此,仍然不能说不会出现爱消逝的状况。

因为个人的自私和敷衍,很可能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

也不排除应该受到谴责的、见异思迁这一情况的出现。

同时,也有作为自然发展趋势而应予以认可的变化。

世上很多人看问题,只是光看表面,只责备见异思迁的人,只倾听大声呼吁者的意见。但是,爱的成立与崩溃,非当事人不能感知和理解。莫说非当事者,有的甚至连当事人中的一方也不能完全理解。

看问题只看表面是愚昧的。相爱是包括性交在内的一种特殊关系。不了解其微妙关系的第三者,对此说三道四,其实是很荒谬的。

总体来说,发誓要永远相爱是一种非常达观而重要的举措。

平时我们没觉得它有什么了不起。不,与其说是没觉得,不如说是没放在眼里,或是觉得没问题。

婚礼上的誓言,如果作为结婚的绝对条件写进结婚证书,那结果可能会大不一样。

“既然结婚了,就绝对不能离婚!”已成为相关条文。

假如真的如此,还有几个年轻人能像原先那样,随意地下决心结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