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

纳撒尼尔·霍桑创作的是罗曼司。

什么样的作品算罗曼司呢?一般来说,是一个美好的小故事,其中事事让你如意:雨水永远不会打湿你的衣衫,蚊虫永远不会叮咬你的鼻子,时光永远极美妙宜人。《如愿》152、《森林爱侣》153及《亚瑟之死》154等作品即是。

可是,霍桑并非此种浪漫小说家,尽管《红字》里也没谁的靴子溅上了泥水。

其意义远不止于此。《红字》并不是一部令人愉悦、娇美的罗曼司。它是一个寓言,一个实实在在的人间故事,却内含地狱般的意义。

美国的艺术与艺术思维中一直存在这种分裂。表面上它漂亮、伪善、多情得不行,就像霍桑本人在生活中是个碧眼宝贝,还有朗费罗等鸽子似的人物也是这样。霍桑的妻子说她总也认不清他,他身上总笼罩着一层“永恒的微光”。

他们是蛇。请看看他们艺术的内在含义吧,看看他们都是些怎样的魔鬼。

你非得透过美国艺术的表面才能看到其象征意义之下的内在恶魔。否则它看上去与幼童毫无异样。

霍桑这位碧眼宝贝儿深知自己灵魂中的那些不愉快的东西。他会巧加掩饰后把它们泄露出来。

总是这样。美国人总是苦心经营,表面上公允、平淡,可他们的潜意识却是如此险恶。毁灭!毁灭!毁灭!他们的潜意识在这般吟鸣。爱,创造!爱,创造!他们的清醒意识又这样呼叫。而这个世界听到的只有“爱,创造”,拒绝倾听潜意识中毁灭的吟唱。总有一天这世界非得听听毁灭二字不可。

美国人非得去毁灭不可。他命中注定要这样做。他命中注定要毁灭白人的心理主体——白人的意识。他得悄悄地这样做,正如一只蜻蜓悄悄毁灭蝶蛹和幼体脱颖而出一样。

但是不少蜻蜓并未冲破茧壳,而是死在壳里,美国或许也会这样。

《红字》这只秘密的蝶蛹凶恶地在内部毁灭着旧的心理。

“要善!善良!”纳撒尼尔在歌唱,“好好待着,别犯罪!做了坏事是会暴露的。”

他的话太令人信服了,连他妻子都无法看清他的真实面目。

那么让我们来听听《红字》的恶魔含义吧。

人吃了禁果,从而为自己感到羞耻。

你以为在吃禁果之前亚当和夏娃就没有厮混在一起吗?是的。他是个野兽,同他的伴儿生活在一起。

直到智慧的毒药泼进来,他们吃了那罪恶之果,这事儿方才成其为“罪恶”。

我们自身分裂为二,相互斗争。这就是那个“红字”的意义。

起先,亚当对夏娃就如同一头野兽对他的伴侣那样,靠偶然的感知认识她,当然这感知靠的是生命与血液。这是一种血液的认知而不是智慧的认知。血液的知识似乎会被全然忘却,其实不然。血液的知识即本能,直觉,即黑暗中知识的巨大洪波,先于头脑的知识而产生。

随后有了那可咒的苹果,另一种知识将至。

亚当开始审视自己。“啊呀!”他说,“这是什么?我的天!见鬼了!夏娃!我想知道夏娃是怎么回事。”

从此开始了了解,不久这了解就进入了理解。魔鬼得手了。

吃了苹果后,亚当再拥有夏娃时,从行为上说他跟以前做的没什么两样。可他这次想的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夏娃亦是如此。他们都开始注意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着在自身发生的一切。他们要了解。这就是罪恶的开端。不是行为,而是对行为的了解。吃禁果前,他们对此视而不见,头脑中一片混沌。现在他们窥视着,想象着。他们在观看自己。随后他们感到不舒服。他们有了自我意识,所以他们会说:“这行为就是罪恶。咱们藏起来吧,咱们犯罪了。”

难怪上帝把他们驱逐出了伊甸园,肮脏的伪君子。

这种罪恶来自人的自窥与自我意识。罪恶与灭亡。肮脏的理解。

如今人们的确恨二元论。这可不好,我们是二重性的人。十字架。如果我们接受这种象征,那就等于接受了这事实了。我们自我分裂后自我作对。

比如我们的血液就仇恨被了解。所以我们才有巨大的隐私本能。

而在另一方面,人的头脑和精神又仇恨黑暗的血液力量:仇恨那全然黑暗的性高潮。的确,黑暗的性高潮会使头脑和精神变得一片混沌,把它们抛入令人窒息的暗流之中。

你无法逃避。

血液意识使理智意识黯然失色,使之销声匿迹。

理智意识使血液意识灭亡,它消耗血液。

我们都有这两种意识。这两方面在我们体内势不两立。

它们永远会这样。

这就是我们的十字架。

这种对立太明显,影响太大,它已波及最微小的事情。今日有文化、意识极强的人都仇视任何形式的“卑下”的体力工作如洗盘子、扫地或伐木。这种卑下的工作是对精神的污辱。“我一看到有人背着重负、干粗活儿,我几乎要哭。”一位有文化的女人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