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铜臭与血腥

名士与名妓,构成了青楼的一道风景。

风景总是美丽的,由才子词人构筑描绘的风景便更是如此。然而,在这道美丽浪漫的风景线背后,不堪入目的却是令人发指的罪恶,是无论如何也遮不住抹不去的铜臭与血腥。

在中国历史上,除部分由国家统一组织、政府计划供应、专为满足文武官员和三军将士需要的官妓和营妓外,无论国营妓院,还是民营妓院,都是要赚钱的。提供娱乐服务只是幌子,获取高额利润才是目的。妓院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围长久地存在,就因为它能给开办营业者带来经济上的极大好处。“子弟钱如粪土,粉头情若鬼神。”在金钱与才情之间,妓院的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

明代的《嫖经》就曾告诫各位嫖兄嫖弟,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金钱买卖关系。所以,嫖客们首先必须牢记:“须是片时称子建,不可一日无邓通。”子建指才,邓通指财,“才”与“财”虽然同音,功能效用却天差地别。只要你有钱,别说是自称曹子建,便是自称比曹子建更有才华,更有成就,妓女也会连连点头称是,秋波暗送,媚眼横飞。如果一文不名,对不起,便是曹植本人到场,也只能吃闭门羹,坐冷板凳,看死鬼脸,听风凉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只见鬼打墙。”鬼尚且如此,况娼妓乎!

为了赚取金钱,妓院往往是不择手段的。通常的做法,是妓女与鸨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妓女向嫖客频频示爱,引得嫖客心猿意马,不能自已,急欲成事时,又一再声明“妈妈那里不好交待”,示意嫖客再加钱“买通”。其实,此“通”哪里用得着买?无非是“一个做歹,一个做好,才赚得银子,大是买卖方法”。故《嫖经》云:“夸已有情,是设挣家之计;说娘无状,须施索钞之方。”当然,如果是名妓,也可能相反:鸨母笑脸相迎,盛情款待,一再表示愿意“玉成好事”,一切一切,都“包在老娘身上”,但那位“小姐”,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架子端得比公主还大。这其实也无非是抬身价,吊胃口,为索要高价作铺垫。“老道”的鸨母和妓女都知道,男人最“贱”。你要是屈意相从,他就不把你当回事;而你越是“摆谱”,他便越是“猴急”。等你把他胃口吊足了,银子骗够了,再给他点甜头,保证他眉开眼笑,下回还来。

当妓女与鸨母狼狈为奸、通同合伙、装神弄鬼,拼命从嫖客身上榨取钱财时,她们的心理状态是怎样的呢?应该说,是相当复杂的。

第一种是“幸灾乐祸”。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那种憎恶卖笑生涯而又无力自拔者,或是受过嫖客欺骗、污辱、迫害者。她们把对于这一“行业”的仇恨倾泄在嫖客身上,把诈取嫖客钱财作为报复手段。所以,她们越是仇恨嫖娼宿妓,就越会“努力工作”,越会拼命诈钱。最后,到自己临终前,很可能把这些“血泪钱”付之一炬,或投入大海。

第二种是“得意洋洋”。持这种态度的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爱财”,一种是“逞才”,即把诈取钱财看作自己有本事、有能力、身手不凡的一种表现,因此她们也会相当地“积极主动”,而且花样窍门,也会不断翻新。有的妓女之间,还会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当然与鸨母之间,也会配合默契,彼此心领神会,共同对付那些有钱的“傻冒”。

第三种是“听其自然”。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既不“热爱”又不“憎恨”妓业者。她们认为,鸨母爱财,是没有办法的事;嫖客好色,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既然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就随他们去好了。反正自己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无非做一天娼妓卖一天笑,做一回娘子献一回身。因此,她们对于鸨母的指使,便既不反抗,也不热心。一般地说,只要能挣到钱,鸨母对她们也还能容忍。但为了防止她们“消极怠工”,时不时地敲打敲打、教训教训,自然也是免不了的。

第四种是“矛盾痛苦”。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有良心”的妓女。作为妓女,她们深知如不能获得巨额利润,自己便连生存都成问题。但是,当她们遇到一位真心体贴自己的“恩客”时,又会感到“良心上过不去”,有的甚至还会拿出私房钱来“倒贴”。比如唐人传奇《李娃传》中的李娃便是。一开始,李娃不但把荥阳公子的钱财诈了个精光,而且和鸨母通同作案,在荥阳公子一文不名时将其遗弃。但是,当后来看到这位情郎被害得有家难归、有国难投,挣扎在死亡线上时,李娃又搭救了他,还帮助他一举登第,取得了功名富贵。这篇小说“大团圆”的结局,虽未免庸俗,但写李娃心态,应该说还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