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婢不如妓”

青楼的种种功能,不少是家庭所不具备的;妓女的种种才能,也往往是妻、妾、婢们所不具备的。更重要的是,妓女与妻、妾、婢的身份完全不同,所以能为后者所不能。比方说,你总不能让妻妾出来陪酒,或让姬婢在陪酒时说什么“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吧?

但上面说的这些,还不是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婢”而且“婢不如妓”的主要原因。据我看来,妻、妾、婢都不如妓的原因,主要在于只有与妓女,才有可能(当然并不一定)建立一种无拘无束、轻松自由的异性朋友关系。

传统社会中的男人,难以与其妻、其妾、其婢建立这样一种朋友关系,其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前已说过,夫妻关系首先是一种礼仪关系。夫妻之间,相敬如宾,行礼如仪。客气倒是客气,但也生分;文明倒是文明,但也隔膜。他们更多地只是合作,共同完成结缘继统或成家立业的任务,而不是交换思想,交流感情。总之,夫妻之间,公务多于私情,礼仪多于性爱,自然难以成为好朋友。

男人与妾的关系,首先是主仆关系。一个要端架子,一个要陪小心。妾在夫的面前,唯唯诺诺,恭恭敬敬,有话不敢说,出了差错自己先跪下来请罪,哪里又有平等对话可言?既不能平等对话,又怎能成为知心朋友。

男人与婢的关系,首先是主奴关系。既是奴才,自然更没有资格与主子“平起平坐”了。即便某些“开明”的主子,可以不把婢当奴才看,但另一方,却无法在心底抹去“奴婢”身份的阴影。更何况,婢女多半没有文化,很难与爱她的主人有共同语言。她们更多地只能从生活上去照顾男人,给他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家庭环境,却很难在思想上与他分忧,感情上与他同乐,更遑言诗词唱和、弦管应答了。婢,当然不如妓。

总之,夫与妻、与妾、与婢的关系是一种不平等关系。这种不平等关系使男人感到“一览众山小”的优越,却也能使他体验到“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当然,男女之间的这种不平等,也使他们之间很难产生真正的爱情。

因为爱情是以平等为前提的。

那么,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关系,难道就是平等的么?话不能这么简单地说,但应该承认,有这种可能。

嫖客和妓女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又不是主客关系、主仆关系、主奴关系,而是一种买卖关系。在市场机制较为健全的条件下,买卖关系其实是一种最平等的关系,即价格面前人人平等。谁付的钱多,谁就能得到最好的服务,与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无关。金钱以外,能起到作用的,就是个人的魅力,如年龄、相貌、风度、谈吐、才情等,也与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无关。所以,宋徽宗与其臣周邦彦同嫖名妓李师师,师师更倾心钟情于周邦彦,徽宗皇帝也无可奈何。虽因“吃醋”而罢了周邦彦的官,后来又只好把周召回,任命为大晟正。这正是青楼不同于社会之处。在青楼之外,人与人之间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但是一进妓院,管你诸侯将相、公子王孙,抑或落第文人、发迹商贾,大家都一样,都只有一个身份——嫖客,因此可以不论尊卑,不守礼仪,不拘行迹,纷纷解囊共买一笑,岂不是“大家一样,人人平等”?

实际上,妓院对于它的“客户”,从来就是“平等”相待的:一样“来的都是客”,一样“全凭钱一囊”,一样“相逢开口笑”,一样“过后不思量”,当然也一样软刀割肉狠“宰”,而且宰完后一样“人一走,茶就凉”。“一样”并不等于“平等”,但在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一样”总比“不一样”让人心理平衡。于是青楼便成了封建等级社会的“心理制衡器”。至于嫖客和妓女之间,身份也是“平等”的:你是浪子,我是荡妇,你嫖娼,我卖淫,大家都不是“好东西”。所以,你不用摆架子,我也不用装样子,光脱脱,赤裸裸,反倒真实。谁也不用笑话谁,谁也不用蔑视谁,谁也不用害怕谁,谁也不用提防谁,完全用不着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装腔作势、作态摆谱。可以说,社会和家庭开的是“假面舞会”,而妓院与青楼开的是“脱衣舞会”。前者文明,后者粗野,前者高雅,后者下流,但真实性却也不可以道里计。

“肮脏”的金钱与性,就这样造就了畸形的“平等”。然而,在封建等级社会中,人与人,尤其是男人与女人之间,如果要讲什么“平等”的话,大概也就只有这一种了。

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许多凄婉美丽的爱情故事,竟是发生在妓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