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妻不如妾”(第3/4页)

所以,“良母”尽管也许并不难当(其实也未必),但对于增进夫妻感情,却未必有多少好处。

妻子的角色很难扮演,而且即便当好了,也不怎么样。

道理也很简单:夫唱妇随,会把她变成跟屁虫;规劝进言,会把她变成唠叨鬼;恭谨守礼,会把她变成呆木头;善于理财,会把她变成铁算盘;严于治家,会把她变成母夜叉。又有谁,会喜欢跟屁虫、唠叨鬼、呆木头、铁算盘和母夜叉呢?更何况,一个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子,又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来学习扮演这些角色啊!年龄幼小,环境陌生,孤立无援,众目睽睽。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好要求她的这一切,已属不易,哪里还谈得上与丈夫“产生爱情”?又更何况,在所有的这些角色设计中,根本就没有“情爱”的内容。既没有,她又该如何去做呢。

显然,明媒正娶的妻,尽管地位最高,但同时负担也最重,获得爱情的希望也最小。毋宁说,妻的尊贵地位,乃是以牺牲爱情为代价换取的。“夫妇别则父子亲”,中国家庭家族的巩固和维系,乃是以疏远夫妻关系来实现的。

相比较而言,妾的负担要小得多。

妾不必“规劝”丈夫,她没有这个资格;妾不必“侍奉”翁姑,她没有这个地位;妾不必“当家理财”,她自己只是一个被管理的对象;妾甚至不必“抚育子女”,因为教子乃是妻的职责。妾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满足丈夫的要求,让丈夫开心。任务不但单一,而且相对较好完成。因为所谓“姬妾”,多半都有几分姿色。再说了,能让丈夫开心,自然也能让丈夫更爱自己。这种又讨好又卖乖的事,何乐而不为?而且,一个妾,如果能讨得丈夫的欢心,除了会引起妻和其他妾的嫉妒外,别人是不会来说三道四的,因为那原本是她的任务。妾让丈夫高兴疼爱,只能说明她“尽责”。

那么夫与妾打得火热,就不怕被说成是“玩物丧志”吗?不要紧的。因为一般地说,有资格纳妾者,大多“功成名就”,有资格“欢愉余生”了。过去读书人一旦金榜题名,做了朝廷命官,往往要干四件事,叫做:“备他一顶轿,起他一个号,刻他一部稿,娶他一个小。”这都是摆谱的事,而纳妾即在其中。如果功不成,名不就,也和妾颠三倒四,那就是妻治家不严,倒霉的还是妻。

说起来,这似乎倒也公平:封建礼教既然没有给妾那么多“礼遇”,妾也就用不着守那么多“规矩”。至少是,在丈夫面前,用不着装模作样一本正经,作淑女状。白天在老爷、太太面前,自然要低眉垂目,屏声静气,然而晚上在丈夫面前,却无妨一“浪”。同样的,丈夫在妾面前,也不用拘礼(妾无资格“受礼”),同样可以放浪形骸。这样一来,夫与妾的性关系,反倒更加轻松如意,可以尽兴。所以,尽管妾大多不被当作人看,但有些妾,却可以得到真正的爱情。她们往往是先被丈夫看中,动了情,才被收为妾的。所以丈夫如果真爱她们,就会甚于由父母挑选的妻。比如贾琏把尤二姐弄到手后,便“越看越爱,越瞧越喜,不知要怎么奉承这二姐儿才过得去”。贾琏甚至对尤二姐说:“人人都说我们那夜叉婆俊,如今我看来,给你拾鞋也不要。”所谓“妻不如妾”,此即证明。

当然贾琏是个喜新厌旧的混账东西。后来他得了秋桐之后,又把二姐冷落在一边。所以贾琏的话,并不完全靠得住。但历史上倒确有男子与其姬妾产生爱情的事例。比如唐代诗人韩诩的爱妾柳氏,原本是好友李生的爱姬,才艳俱绝,而极慕韩诩之才。李生知道了柳氏的心意后,便在宴请韩诩的席间,把柳氏赠给韩诩为妾。韩柳二人,情爱甚笃。安史之乱中,柳氏恐为蕃将所夺,乃剪发毁形,寄居尼庵,后来韩诩托人寻访柳氏,并带去一首《章台柳》:“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春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柳氏见词,不胜呜咽,复词《杨柳枝》云:“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这两首诗,凄婉美丽,格调高雅,没有奇才断然写不出,没有真情也断然写不出。

无疑,韩柳之爱,在中国古代,也只是凤毛麟角。大多数情况,夫之于妾,都只是玩弄,甚或只是泄欲(如贾政之于赵姨娘)。但即便是玩弄,较与妻那种“例行公事”、“行礼如仪”,也总要多点私情,多点趣味吧?所以,夫更喜欢妾,是完全可能的事。何况妾一般都比妻年轻,比妻漂亮,在争宠方面,就更占优势。古人云:“娶妻娶德,纳妾纳色。”以色事人易,以德服人难。就连孔夫子也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当然“妻不如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