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弱女子与女强人(第2/3页)

到了周代,便有了“弄璋”、“弄瓦”之别。《诗•小雅•斯干》说:如果生了儿子,就让他睡在床上,给他一块玉璋;如果生了女儿,就让她睡在地下,给她一只纺锤。所以,后人又把生儿生女,分别称为“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虽说同是“喜”,但分量大不一样。

不一样的原因似乎也很简单:就做母亲的而言,生儿子可以提高或加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生女儿却可能会坏事;就做父亲的来说,生儿子可以做自己的接班人,可以增强家族的实力,至少可以增加一个劳动力或战斗力,生女儿则只是多添了一个“赔钱货”。结果是,无论父亲抑或母亲,都不希望生女儿。

甚至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那么,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除非后来有了弟弟,才可以解禁。当然,这还是客气的。一些时代和地区,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男曰儿,女曰婴”,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孩。这种恶俗,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但直到现在,某些地区不时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

这些女孩的出世既然如此地不受欢迎,那么,她们即便活下来,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对于被视为“赔钱货”的她,家庭和家族将尽量减少在她身上的投入,比方说不让上学,吃较差的饭菜,穿较差的衣服等;同时又尽量利用她的价值,以期捞回一点成本,补回一点亏损;比方说很小时就让她带弟妹,做家务,甚至下地干活。最后,她将在适当的时候被打发出去,嫁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去当别人家的“媳妇”。

别人家的媳妇并不好当。

首先,她将在新婚之夜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丈夫的名义实施强奸。这不但意味着她已失去童贞,同时也意味着人权、人格、自尊和羞耻感的被剥夺。从此,她将成为丈夫的附庸和奴仆,白天干牛马活,晚上当泄欲器。受苦受累是她的责任,挨打挨骂是她的义务,权利则是没有的。能不挨打骂便是她的福气,能不被休弃便是她的造化。

其次,她不但要充当丈夫的奴仆,而且要充当夫家所有人的奴仆;她不但要看丈夫的脸色,而且要看其他人尤其是婆婆的脸色。这不但使她战战兢兢,而且会使她无所适从,因为丈夫和婆婆的要求、愿望、意志并不完全相同,结果很可能是“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试想,身处如此逆境之中,哪里还能产生和展示女性的魅力?不过“行尸走肉”罢了。也许,只有当她升格为婆婆以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但那时她早已变成更无魅力的老太婆了。

所以,在娘家是“赔钱货”,在婆家是“受气包”的弱女子,往往是相当无性化的。又岂止是“无性”,简直就“非人”。

在中国传统社会,既无性又非人的弱女子,还远远不止于此。比方说,还应该包括那些真正的奴仆,——被卖到地主、豪门、官宦人家当丫环的女孩,以及选进宫里当宫女的女孩,都如此。她们往往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的。东晋石崇家就有不少这样任人宰割的弱女子。石崇每次请客吃饭,便要这些女子去劝酒。如果客人不喝,就把劝酒的女子杀掉。丞相王导于心不忍,每每只好喝得大醉。大将军王敦却满不在乎,结果一连杀了三人,王敦还是不喝。王导看不下去,劝王敦多少喝一点。王敦说,他杀他家里的人,关你什么事?于是那些无辜的女孩子,便只好莫名其妙地去做刀下之鬼。

总之,这类弱女子,往往是连基本人权也没有的。因此,我们很难说她们究竟像不像女人。即便像,也没有意义的。因为她们根本就不被当人看,毋宁说也是无性。这类“无性化的女人”和前述“无性化的男人”正好一弱一强,倒是“对立统一”。所以,在描写江湖行为的故事中,她们不是被侠客们无意中搭救,恨不能变牛变马来谢恩的“羔羊”,便是被坏人或好汉们无端杀害,死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草木”,比如在鸳鸯楼被武松胡乱砍杀的丫环使女便是。

与弱女子正好相反的是所谓女强人。

严格意义上的女强人,大概应该是《水浒传》中的顾大嫂、孙二娘等人。因为所谓“强人”者,出没绿林、闯荡江湖,专一杀人越货、打家劫舍者也。既如此,则“正宗”的女强人,自然也就非顾、孙二位莫属。

顾大嫂绰号“母大虫”,生得“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是个“生来不会拈针线,弄棒持枪当女工”的角色。打起架来,“有三二十人近他不得”;发起怒来,“提井栏便打老公头”。打祝家庄时,正是她“掣出两把刀,直奔入房里,把应有妇人,一刀一个,尽都杀了”。不消说,被她杀的,大约都是前述弱女子。孙二娘绰号“母夜叉”,剪径世家出身,又学得乃父全套本事,便招赘了父亲的徒弟张青为婿,在十字坡大树底下,开一间黑店,专一将那过往客商,麻倒放翻,大卸八块,“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这个黑店老板娘,端的心狠手辣:伙计扛不动的行货,她自去扛来;丈夫不忍宰杀的路人,她任由开剥。至于长相,和顾大嫂差不太多,是“辘轴般蠢笨腰肢,棒锤似粗笨手脚”,可怕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