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江湖好汉(第2/4页)

在梁山上,贯彻“不好色”原则最为坚决彻底的,是李逵。关于这一点,可以从李逵对宋江的态度看出。

就私人关系而言,李逵和宋江的感情最好。宋江说李逵,道是“他与我身上情分最重”;李逵说宋江,道是“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这种关系,梁山上人人皆知。所以,时迁和李逵一起去曾头市讲和时,便对曾长官说:“李逵虽然粗卤。却是俺宋公明哥哥心腹之人,特使他来,休得疑惑。”而曾长官也因此果然不疑。也所以,宋江虽因李逵一再捣乱,三番五次要杀他,却终于未杀;李逵虽然对于宋江的投降路线一百个不满,一千个不情愿,却仍跟着宋江去投了降。甚至到最后,宋江为了自己“一世清名”,要毒死李逵时,李逵也只是说:“罢,罢,罢!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两人关系之密切,情义之深,可见一斑。

然而,恰恰正是这个甘愿由宋江剐杀的李逵,却有一次当真要杀宋江。其原因,则是听信了谣言,以为宋江抢了山下刘太公的女儿。这在李逵看来,是比写反诗或者投降朝廷都要严重得多的问题。写了反诗,无非是去做“匪”;受了招安,无非是去做“官”。官也好,匪也好,都还是人。倘若抢了民女,那就是畜牲。所以李逵见了宋江,先是“气做一团”,说不出话来。等燕青说完备细,便开口大骂:“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牲!”以李逵之敬重宋江,爱戴宋江,如果不是气愤到了极点,是骂不出这话的。

不能把李逵的这一气愤,简单地理解为同情弱者或打抱不平。实在地讲,李逵不同于鲁智深,其实并不同情弱者,闲常也不爱打抱不平。你看他在江州劫法场时,滥杀了多少无辜?应该说个把两个弱女子的死活,他是不会放在眼里、挂在心上的。他真正关心的,其实是他敬重、爱戴、值得为之一死的宋公明哥哥,到底是否果真不好色?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他有怀疑,有担忧,曾经在心里打过折扣,这才一触即发:“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个酒色之徒。”可以说正是这失望,或者说,正是这怀疑之被验证,才使李逵有上当受骗之感,而愤怒也才达于极点。于是,悲愤至极之时,长期埋在心底的、对宋江在“女色”问题上的不满也随之脱口而出:“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表面上是以此证明谣言可信,实际上则不过是在发泄自己早已有之的“看不惯”。

显然,这场纠纷,对于宋江和李逵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最后事实证明了宋江并未抢掠刘太公的女儿,也就证明了宋江并不“好色”。而且李逵对宋江的私下怀疑,对于他娶阎婆惜养李师师等有“好色”嫌疑的种种不满,作为一种被压抑到心理深层的东西,也因终于说出而得到了宣泄。从此,李逵便将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跟着宋江走到底,为宋江出生入死,赴汤蹈火,乃至跟着宋江去投降。

然而,也许任何人(包括李逵自己)都不会想到,李逵的内心深处,并未果真因此而变得轻松起来。相反,“替人夺回女儿”一事并未了结,反倒成了李逵心理深层的一个“情结”。

这个情结终于在第九十三回变成了李逵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李逵梦见的都确实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受天子嘉奖,杀四大奸臣,见到自己死去的老娘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梦又是由这样一个梦开头,——李逵闯进一家庄院,正碰见十几个强人要抢别人的女儿,于是李逵便把这十几个强人一连七八斧砍翻在地,救了那一家三口。这也没有什么稀奇,因为这种好事,李逵先前也曾做过,比如帮刘太公夺回女儿等等。如果其梦到此为止,也不过只是一种“英雄回忆往事”罢了。蹊跷的是,在这场梦中,却出现了现实生活中从未出现的结局——那被救女子的母亲,竟然要把自己的女儿,亦即那个被救者嫁给李逵。这可真是闻所未闻,想也不敢想的事,所以连梦中的李逵,也被吓了一大跳,触了电似的跳起来叫道:“这样腌臜歪货!却才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说完,便逃出门去。

这个梦实在是《水浒传》中难得的真实的一笔,因为它真实地告诉我们,在以李逵为代表的“无性英雄”心中,其实还是“有性”的。只要是生理正常的人都有性的要求和冲动,没有才不正常,才是变态。所以,不论是现实生活中被救之女出于感恩或出于仰慕,要嫁给李逵,或者是李逵梦见了这种事,都很正常。李逵梦见这事,说明他自己内心深处,多少有点希望能有这样的事出现。而且,按照常规、常理、常情,这种事也应该出现,或者说不该不出现。然而,生活中又不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所以李逵就会做这样的梦。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不贪女色,不图报答”的好汉,他又绝不能接受这种把被救女子纳为妻室的安排,哪怕他们两人果真一见钟情也不行。这两方面的要求或冲动是那样地强烈,连李逵自己也吓了一跳,只好夺路而逃,并在梦中继续去杀人。看来,像李逵这样压抑了性需求的所谓英雄好汉,最终都将只能变成一架机器:或者是杀人放火的机器,或者是喝酒吃肉的机器,至多也不过是“做好事”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