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江湖好汉

第二类形象,是“无性”的男人。

这些与前类形象处于另一极端的人物,是所谓“红脸汉子”或“江湖豪杰”。他们大多高大魁伟,身强力壮,浓眉大眼,美髯长须,在体格上充分显示出男性的性特征。他们虎胆雄姿,远见卓识,力大无穷,敢负责任,在人格上也不愧为七尺男儿。总之,他们脸是黑的,血是热的,骨头是硬的,意志是刚强的;敢冲,敢打,敢做,敢为,能建功,能立业,能驰骋沙场,能闯荡江湖,端的称得上是男子汉、大丈夫、真豪杰、真英雄,在世界任何民族中,都属于女性渴望崇拜、芳心暗许的对象。

然而,中国的这些英雄,却似乎不喜欢女人。

不知为什么,中国古代的传奇故事,好像有严格的分工和界限:说爱情的专说爱情,说英雄的专说英雄。爱情传奇中少有英雄行为,英雄传奇中又难觅爱情色彩。在爱情传奇中,要么是死去活来地爱,要么是始乱终弃的赖,要么是生离死别的哭,要么是棒打鸳鸯的坏,都与英雄无关。在英雄传奇中,有的只是刀光剑影,血迹人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全无半点浪漫温馨。所以,《红楼梦》通篇说爱情,却一个英雄也不见;《水浒传》遍地是英雄,又半点爱情也难寻。

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事,与西方传奇的有英雄必有美人,有美人必有英雄,英雄救美人,美人爱英雄的套路也大相径庭。当然,我们无意混淆两种传奇,爱情传奇中无英雄也没什么不妥。但是,英雄传奇中没有爱情,却多少让人觉得有点不大对头。因为“自古美女爱英雄”,咱们中国的英雄,总不成没人爱吧?事实上,李师师就对燕青有意,潘金莲也倾心于武松,可惜都只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这不能归结为这类男女关系的“不正当”,因为即便“正当”的男女关系,在英雄传奇中也是不见描写的。比如周瑜与小乔,一个是青年统帅,一个是江东名媛,他们的结合,应该是最令人羡慕的事。仅仅只是苏东坡一句“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就不知可以激发后人多少联想和神往,然而却并无故事流传。“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但他们的风流只在战场,却不在情场。

因为不知什么时候起,中国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应该而且必须“不好色”。

这条规矩,在江湖上似乎特别严。

宋江就曾说过:“但只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所谓“溜骨髓”,也就是“好色”。在江湖中人看来,一个英雄好汉,可以不守王法,杀人越货,占山为王;也可以转变立场,招安投降,另攀高枝;但有两条规矩却不可逾越,一是不可出卖朋友,二是不能贪好女色。

不能出卖朋友好理解,不能贪好女色却有些令人费解。因为在这里,所谓“贪”、“好”、“近”、“女色”等等,全是模糊概念。它们既包括“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通奸、强奸),也包括“正当”的男女关系(婚姻、爱情)。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奸人妻女,固然不是英雄(而且是混蛋),即便只是与情人幽会,和老婆亲热,也算不得好汉。可见江湖上禁止的,并不只是通奸和强奸,而是一切男女关系。既然一切男女关系都在禁止(或不提倡)之列,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爱情,而那些心中暗暗爱着英雄们的美女,也就只好被“晾”在一边,没有她们的“用武”之地。

与此同时,“不近女色”的英雄好汉们,也就成了“无性的男人”。他们或者终身不娶,也似乎不曾有过婚外的性行为;或者娶了妻室也不当回事,好像根本没有性要求。比如宋江,初娶阎婆惜时,倒也曾“夜夜一处歇卧”(这后来成了他人生的一个“污点”),但后来便“渐渐来的慢了”。其原因,就在于“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结果让张文远钻了空子,与阎婆惜勾搭成奸。卢俊义也一样,虽有妻室,但平日里也“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结果也让李固钻了空子,和他老婆“做了一路”。看来,梁山这两个首领,在这一点上都还不算太“过硬”。比较“过硬”的是晁盖等人,根本就“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梁山一百零八人中,多半是这一类。

真正“好色”的只有一个,即矮脚虎王英。不过这个人一点也不英雄。个子既矮小粗短,武艺也稀松平常,一点魅力也没有,绝不会像武松那样让女人爱慕倾心,所以他只好下山去抢女人。宋江对他的“惩处”,则是把既比他漂亮又比他英雄的扈三娘嫁给他。这就颇有些像一个笑话:一个将军不吃鸡,部下犯错误,便罚他们吃鸡。结果,最好色也最不好汉的王矮虎,便成了梁山上最占便宜的一个。王矮虎是《水浒》男人中的一个特例,扈三娘则是《水浒》女人中的一个特例。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倒正好是“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