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4/7页)

写出矫饰、造作的文字就像是精心穿戴一番以免被人看作是普通平民,但真正的绅士哪怕是穿着最不起眼的衣服,也很少会有被人错认的危险。因此,正如人们从一个人艳丽、太过挺括的衣着看出这是一个俗人一样,从矫饰、虚浮的文体就可认出平庸的作者。

尽管如此,如果认为我们的作文应该像说话一样,那可是错误的看法。相反,每一种写作文体都必须带有某种精炼、简洁的气质,这也的确就是各种文体万变不离的宗旨。所以,怎么说就怎么写是要不得的,一如与此相反的做法,亦即说话就像写作一样。满嘴书面语言的人会被视为迂腐、书呆子气,听众听他说话也备感吃力。

晦暗、模糊的表达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糟糕的信号,因为在百分之九十九这样的情形里,那都是因为作者的思想模糊、不确切所致,而这又几乎无一例外归因于作者的思想本身就是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和因此有欠正确的。头脑中一旦萌生了某一正确见解,这一见解就会力图清晰呈现,并且很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清晰的想法很容易就能找到恰当的表达。我们能够想出来的东西总能找到清楚、易懂、确切的语言表述。写出难懂、晦暗、错综复杂、多重歧义词句的人,当然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说些什么;事实上,对于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他们只是朦胧地有所意识,但这朦胧之物还没有成为确切、具体的思想。他们经常希望向自己和向他人隐瞒自己其实是无话可说。如同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一样,这些人希望显得知道自己其实并不知道、思考自己其实并不曾思考、说出自己其实并不曾说出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真有一些实在、确切的东西需要表达,那他会尽量含糊其辞,还是尽量清楚表达出意思?甚至昆提里安[13]也说过,“对事情有专门了解的人说出的话经常是更加易懂,也更加清楚……所以,一个人越是没有本事,说出的话就越是模糊难懂。”

同样,我们的语言表达不能像谜面一样让读者瞎猜,而应该问一问自己到底想还是不想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德国人写文章时躲躲闪闪、犹豫不决、顾左右而言他,这使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没有吸引力,让人无法领教。当然,如果作者传达的是某些在某一方面不合法、不许谈论的事情,那就另当别论。

正如作用过度通常会造成与本意相反的效果,同理,虽然运用字词可以让别人领会我们的思想,但这只是在某种限度之内。如果字词堆砌超出了一定限度,那这些字词就反而使要传达的思想变得更加模糊。把握这个中的限度就是文体的任务和判断力的专责,因为每一个多余的字词都会产生与其目的正好相反的效果。伏尔泰的话正好表达了这一层意思,“形容词是名词的死敌”。但是,当然了,不少写文章的人倾泻字词,其目的就是掩饰自己缺乏思想。

据此,我们应该避免一切赘语以及那些并不值得让读者伤神、句子中间可有可无的插入语。我们必须照顾读者的时间、精力和耐性。这样,我们就可以让读者相信:我们写出来的东西值得他们认真关注,他们所花费的努力是有回报的。删去了不错的东西也总比加进空洞的废话要好。赫斯奥德的话适用这里:“一半比全部还要多”。总之,不要把一切话都说出来!“让自己变得讨厌的秘诀就是把话全都说完。”所以,除了要点和精华以外,如可能的话,读者自己也会想到的东西则一概不写。用词很多、但传达的意思却很少——这是表明作者思想平庸的确切标志,无一例外都是这样。相比之下,具出色头脑的作者却能言简意赅。

真理在赤裸的时候是最美的;表达真理的方式越简朴,所造成的印象就越深刻。原因之一就是读(听)者的精神不会受到其他枝节思想的扰乱,原因之二就是读(听)者不会担心受到表达者巧妙、动听言辞的迷惑,对读(听)者产生的效果完全是出自真理本身。例如,《圣经》的《约伯记》中的这一段话:“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在哀叹人生的虚无方面,还有什么高谈阔论的文字能够造成比这更强烈的效果?为此理由,歌德单纯、简朴的诗歌远胜席勒修辞讲究和华丽的诗作。这也是为何许多通俗、流行歌谣能够产生如此强有力效果的原因。所以,正如在建筑艺术里必须避免过分装饰一样,在语言艺术里我们也要避免所有不必要的辞饰和毫无用处的发挥。一句话,凡是重复、多余的言词一概杜绝。因此,我们必须尽力写出一种朴素的文体。凡是可有可无的词语都只会造成不良的效果。简单和朴实是所有优美艺术都要谨守的法则,因为简单和朴实,甚至和伟大、崇高也是协调、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