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抵达苏黎世(第2/2页)

这个小镇在一九九八年之后,突然开始来了些不寻常的客人,他们在找回家的路。

尊严

冰娜跟我说这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知道一点。

今天推若莎的轮椅到花园里晒太阳。她要我摘一朵玫瑰花给她。她低头闻花香,然后很轻很轻说,冰娜,带我去苏黎世。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万箭穿心。你明白“苏黎世”的意思吗?

冰娜,我明白的。一个叫米内利的瑞士律师,在一九九八年成立了一个非营利机构,“尊严”,专门帮助患有绝症而求死心切的人自己结束生命。大多数的国家不允许协助自杀,瑞士也并不允许,但是瑞士的刑法一一五条是这么写的:

任何出于私利而诱导或协助他人自杀者,处五年以下徒刑。

意思就是说,只要不是“出于私利”,那么协助他人自杀就是合法的了。非营利的“尊严”就以会员制开始运作。交一笔会费,提出病历证明,若是得到核准,病人在家人陪同下就前往“尊严”。一切依法办事:医师开药;两次询问当事人是否决意执行;先服用一剂免于痛苦的药;最后由当事人自己服下“巴比妥”,半小时左右药发结束;警察以刑事案来做笔录;家人离开;机构负责所有的善后。总花费大概要五十万台币。

空白

我该答应她吗?我怎么能答应她?

她已经无法进食。

我该怎么办?我知道,瑞士法律规定,病人必须有自主意识,而且最后那杯药,必须她自己动手喝下,别人不能代。我知道若莎担忧,再恶化下去她就不符合资格了,因为她的手指快要全部不能动了......我怎么办?

在德国初次见到若莎的时候,她还不到六十岁。披着一头狂放的卷发,纤细的身材在瑜珈埝上做下犬式,从腰身下面歪过头来看我说,冰箱里有奶酪葡萄,自己拿来吃。晚上到废弃电厂改装的剧院去看她导演的现代戏剧。谢幕时,她赤脚从幕后走出来,对鼓掌的观众深深弯腰致谢,黑色的头发像瀑布一样垂下来,垂到舞台地板。

我不敢回复冰娜了,因为害怕。我蹉跎着,蹉跎着,晚上关灯前,打开手机再看一次她的讯息,写了几个字,又删除。想像冰娜一定有看见我“输入中……”,却又是一片空白。

傍晚推着美君在街上走。这是一排透天厝,华灯初上,但是三楼以上全是黑的。人们当时拼命挣钱买楼,买了三楼还要在屋顶上违法加盖一层。然而这些楼啊,眼睁睁看着老人凋零了,年轻人出走了,孩子们稀少了,街上没有嬉笑追逐的声音。倒是在一个走廊里,一个小摊亮着两盏电灯泡,悬在空中,随着冬天的风晃过来、晃过去。女人在一块灼热的铁板上煎葱油饼,男人站在她后面就着一张简易折叠桌低头揉面。

叮一声,讯息进来。

我们昨天抵达苏黎世。

冰娜,紧握她的手吧。那亲手掬水的记忆,不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