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察时光的秘密(第6/12页)

我们似乎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一个结论:唐宋两代执掌成都权柄的官员在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传统的官员形象作对。事实远非如此简单。前述的“以从民乐,岁率有期,谓之故事”,并非全是虚假之托词。“以从民乐”,是因为成都不少的民众尤其是士绅阶层衣食相对较为无忧,有喜好游乐玩耍的习惯,“以从民乐”就不只是入乡随俗的问题,就是从现代意义上讲,法律中的自然法也是由此而来的,也是真正的法律得以本土化的基础。这说明“以从民乐”除了掩饰统治者自己骄奢淫侈的目的外,确有相当的“民意”基础,不能不给予应有的尊重,自然我们不能拔高古人,说他们达到了这样认识事物的高度。如此一来,行政长官的“号召”就与成都人古来即贪玩好乐的禀性结合了起来。“岁率有期”,说明成都人的游玩和成都行政长官的“号召”既有不违农时之处,又有利用闲暇游玩的意识,其游玩的时间相对较为固定,就形成了类同一定时间的“节日”。从正月元日至冬至日,成都衣食无忧的人“节日”不断,有的是地方行政长官倡导,有的是百姓自发而成。总之,众多的人参与,从而形成的游乐宴饮之风以至终年不绝。

城市随着自身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功能也就越来越多,人们需求的多样,包括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激增,势必需要城市的功能越来越完善。人们更多的需要刺激了商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也刺激了人们更多的需求,同时使农业生产与商业的发展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商业发展与农业生产的互动。如此一来,就使得成都地区的广大农民和小手工业者,通过这种“岁率有期”的游乐活动,更好地利用农闲来进行这种生产和交易相结合的活动。不仅将自己生产的剩余产品贩卖出去,换回自己所需的物品,更重要的是从游玩与商业交易勾连在一起的活动中,获得了比农业生产中更大的利益。因而我们才在每年不停的娱乐活动中,尤其是每年正月元日到四月十九日浣花夫人诞日的游乐中,看到了关于蚕市、药市等大型商业性买卖活动。

在蚕市、药市、花会其间,除了养蚕人卖蚕,医人鬻艾,道人卖符,花农销花,官府卖酒(宋代实行酒类专卖),还可以方便农民们来买农具。可以说这样由官方“号召”或者民间组织官方相助的商业性游乐活动,似乎有点类似今日之“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各种“某某节”,只不过彼时是游乐甚于商业,不存在过于明显的经济目的,游乐的气氛自然还非常强烈,文化意味比今日浓厚得多。可见宋代的蚕市、药市的游乐活动,内含有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活动,对成都文化与经济的繁盛是必不可少的。

强调游乐活动对成都的必要性,并非出自田况、薛奎、宋祁这样喜欢游乐、随时燕集的官员之手,而是史称为政简易,以一琴一鹤自随,匹马入蜀,两次执掌成都的赵抃在《成都古今记》里所阐述的。由于王安石颁行市易法,让官府出本向商人贷款,并根据市场情况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以此控制商业贸易;与此同时又实行酒类官府专卖,因此“方游观时,人情惧然,减常岁之半”。这样就使得各种收入减少,而彼时宴会和赠送过往官员的费用在成都地区又无度增加,反而造成了成都发展的萎缩。所以赵抃指出:“譬之巨人以狭衾寝,覆趾则露肩,拥左则阙右,甚可笑也。今盘馔比旧从省,乐、优之给亦复过杀,设遂废之,则非天子所以付畀一隅、惠保远人之意。而小民之鬻肴果者,旦营暮供,藉以为养,此游宴之不可废也。”(转引自《岁华纪丽谱》)这就像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在论述杭州西湖作为旅游胜地时所说的一样:“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藉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易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咸失其本业,反不便于此辈也。”(《王士性地理书三种·广志绎》)

设若我们排除赵抃与王安石政见不合的因素,那么两次执掌成都的经历,表明赵抃对成都如何保持繁荣与发展是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的。他从两面论述了成都带商业性的节日游乐之不可废:一方面他从地方官的角度入手,认为天子交给臣下执掌一方,要保持稳定,“惠保远人”,但要注到前两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另一方面他又从细民百姓的角度着眼,说他们从早到晚,经营果品肴馔,供游人食用,以此养家活口。并不十分喜好游乐的赵抃于是得出“游乐之不可废”的结论,实在是让人深思的。这说明田况、薛奎、宋祁诸人之提倡游乐,虽然不无造成佚乐浮薄之嫌,但在客观上是对促进经济与文化的繁盛起着一定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