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春、《金瓶梅》,以及《地狱变》

最近这段日子以来,一直在拖拖拉拉地看《金瓶梅》。说来惭愧,长了这么大,读了一些书,却是到现在才看到这一部。不过一边看一边又想,或许少年时就把这部书看掉也未必就好,那时候恐怕只会把它当做黄色小说来读,满眼只有男欢女爱,而对于这之外的一切世间百态,估计是没耐烦去细细品味的。而今我已过而立之年,终于能够以一颗平常心看待这书中的人和故事。说到底,人和书要相遇得恰逢其时,读起来才会过瘾痛快。《金瓶梅》的好,可以写上个三两本书,说个几天几夜才能说尽,我没有那样的水平一一道来。

我刚来北京那一年,有一次去北京师范大学听张大春的讲座,令我没想到的是,那场讲座成了后来改变我写作道路的很重要的一堂课。在讲座中,张大春老师说,作家要有共享的精神,一个作家,不要心里念着太多的“我”,不要什么都是这是我说的,那是我写的,不要太在意那个“我的”标签,不愿意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与他人共享。中国的很多优秀的章回体小说,其实当年都是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被后人改了又改,才成为传世的经典。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也是民间传说的集合,老百姓智慧的结晶,所以这就是文化的传承。

我听了这个讲座之后有醍醐灌顶的感觉,回家后认真地反省了自己过去在对待写作这件事上,实在是“我执”太重了,下决心今后要多与人分享,不计较地付出,可是我就这么点水平本事,可以和人分享的,也就是那么一点点心得和经验吧,于是后来就在博客上开始给读者写回信,再后来就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但是出了一本书之后,又出第二本,认识我的人开始多了一点起来,这个叫做“我”的东西,就又开始看重了起来,难免又过于珍惜羽毛了,担心写得不好,被人批评,原来这个“我”不是那么轻易放下的,这多多少少地给写作这条路自设障碍。不过后来又一想,写作是一场修行,能做到放下这个“我”字的,是神的境界,达到的人没有几个,古代人能够放下“我”,也有其客观的原因,毕竟写作那时本就是不务正业的事,无名无利,也就没什么“我”可放不下的。而换到今天的作家,也许连张大春老师自己也没能放得一干二净呢,于是也就释怀了,这条路,不如就走到哪里算哪里吧,慢慢修炼即是。

说完这桩,再说另外一桩事,是芥川龙之介的《地狱变》,故事讲的是平安时代的日本,统治日本的大公命令生性孤傲乖戾的老画师良秀为他画一幅地狱变的屏风。老画师是一个缺乏想象力,但却对艺术有着极致追求的人,他只能画自己看到过的景物,因此无法应大公要求,画出一位嫔妃在火中被烧死的痛苦表情,于是便请求大公在“点燃大火的槟榔毛车中坐着一位艳丽女人,还要贵族装扮”,以便让他能画出地狱之火的景象。大公应允了,可是令老画师没有想到的是,当烈火熊熊燃起的一刻,车子上的卷帘落了下来,老画师看到在火中被捆绑着的,是自己在大公家做宫女的亲生女儿。不难想象,这是多么惨烈的一幕,但是,奇怪的事却发生了:

在火柱前木然站着的良秀,刚才还同落入地狱般在受罪的良秀,现在在他皱瘪的脸上,却发出了一种不能形容的光辉,这好像是一种神情恍惚的法悦[1]的光。大概他已忘记身在大公的座前,两臂紧紧抱住胸口,昂然地站着,似乎在他眼中已不见婉转就死的闺女,而只有美丽的烈火,和火中殉难的美女,正感到无限的兴趣似的——观看着当前的一切。

奇怪的是这人似乎还十分高兴见到自己亲闺女临死的惨痛。不但如此,似乎这时候,他已不是一个凡人,样子极其威猛,像梦中所见的怒狮。骇得连无数被火焰惊起在四周飞鸣的夜鸟,也不敢飞近他的头边。可能那些无知的鸟,看见他头上有一圈圆光,犹如庄严的神。

艺术创作一向是“不疯魔,不成活”,老画师良秀资质平平,一生的艺术造诣也有限,但在目睹女儿被烧死的那一瞬间,他丧失了理智,立地成魔,最后画出了传世的杰作。这是一个彻底无我的纯粹的境界,在此刻,良秀不是良秀,他不是一个父亲,无儿无女,甚至不是一个人,他的眼中只有那奇异的画面,只有艺术本身和创作的欲望,这是神灵附体,或者应该说是魔鬼附体的一刻,在这个时刻,他没有七情六欲,也没有世间牵挂,心中的痛苦把他作为人的部分瞬间击溃,对美和艺术的追求,将他的神性或者魔性激发,他成为了最纯粹的创造者,这是真正没有小我的时刻,是无数艺术家一生想追求的境界,那里可以是一个天堂,也可以是一个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