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五章 论良心(第2/2页)

为了躲过难忍的痛苦,什么话不会说,什么事不会做呢?

痛苦会迫使无辜的人撒谎[7]。

——普布利厄斯·西鲁斯

审判者折磨人是为了不让他清白死去,而结果是他让那个人受尽折磨后清白死去。成千上万的受刑者脑袋里装满了假忏悔。我想到亚历山大审判菲洛特斯的情境,以及他受折磨的过程。我尤其要以菲洛特斯作为例子。然而有人却说,苦刑还是软弱的人类许多发明中痛苦最少的一项发明。

依我看来也是最不人道、最无意义的发明!有许多被希腊和罗马称为野蛮的国家,在这方面却不及希腊和罗马野蛮,它们认为折磨和杀害一个对其错误还只是心存怀疑的人,是可怕的残酷行为。你不知道事情,他又能怎么样呢?你不想无缘无故地杀他,对他做的事却比杀他还糟,你没有不公正吗?事情就是如此:多少次他宁愿无缘无故地死去,也不愿接受审讯,这种审讯往往比死刑还痛苦,这等于在执行死刑以前已把人处决了。

我不知道从哪儿听来这个故事,但是如实地代表了我们良心的公正。一名村妇在一位军队司令兼大法官面前控诉一名士兵,说他抢去了她仅剩下喂几个小孩的一点点面糊,这支军队已把四周村庄掠夺一空。然而没有证据。这位将军首先告诫妇女要对自己说的话仔细想一想,若是诬告就要判罪,她坚持不改口,将军下令割开士兵的肚子验证事实真相。妇女说的话是对的。罪证确凿。

[1] 原文为拉丁语。

[2] 原文为拉丁语。西方古代格言。

[3] 原文为拉丁语。

[4] 原文为拉丁语。

[5] 原文为拉丁语。

[6] 原文为拉丁语。

[7] 原文为拉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