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报复

报复是一种野蛮的裁判,人类的本性越是倾向于它,法律就越是应当去除它。因为头一个人犯法是触犯了法律,而对这种犯法进行报复,那就是置法律于不顾了。

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进行报复时,你跟你的敌人是处在相同的地位的,但要是你让事情平息下去,你就比你的敌人高出一头了,因为这是要有君王的气度才能做到的。所罗门曾经说过,一个人不计冒犯,不进行报复,那是一种光荣。过去的事情一去不复返,聪明的人对于现在和未来的事情非常重视,因此他们确实对斤斤计较于过去的事情非常蔑视。没有人为了作恶而去作恶,无非是为了赢得利益、满足自己和出于面子等等。因此,我为什么要对那个人生气呢,就因为他爱自己胜过于爱我?即使有人作恶也只是天性邪恶,那又怎么样呢?那也不过像荆棘和石楠一样,它们除了扎人,就别无所能了。

最容易让人宽恕的报复,就是报复那种法律没有惩处的恶行,但那时报复的人也得注意,他报复的办法也得是法律所无法惩处的。不然的话,那个人的敌人还是取得了先手,而且你是双倍地吃亏。有的人实行报复,想要对方知道报复来自何方,这是一种大度的表现,因为他的目的并不是伤害对方,更多的是要对方悔悟;然而那些卑鄙和狡猾的懦夫,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像是在黑暗中射出一支箭一样。

科斯莫斯,那个佛罗伦萨大公,曾经说过一句很极端的话,他反对背信弃义和置朋友于不顾,好像这些都是不可原谅的恶行。他说:“你在《圣经》中读到过,基督嘱咐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但你从来没有读到过要宽恕我们的朋友。”约伯(《圣经》中的一个人物,虽然遭受极大的困苦,但始终笃信上帝。)的精神格调就要高得多,他说:“难道我们从上帝手中接过善的时候,也不愿意去掉我们的恶吗?”

因此,在朋友的问题上我们也应当恰如其分。这一点是肯定的,当一个人念念不忘于报复时,他的伤口始终在流血,不然的话,他的伤口是能治愈的,而且治愈得很好。

公众的报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侥幸的,为恺撒(罗马皇帝,公元前44年被共和派阴谋刺杀,侄子屋大维为他报仇。)之死、为波提那克斯(公元2世纪罗马皇帝,为叛军所杀,其部下为他报仇。)之死、为法兰西亨利(法兰西皇帝,1589年被弑,其子亨利四世为他报仇。)之死进行的报复就是如此,这种例子还有很多很多。但是私人的报复就不一样了。志在报复的人过着一种巫婆的生活,他们对别人作恶,自己到头来也不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