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他们曾使我空虚》(第3/3页)

跟金老师比,海岩的文笔也很不适合写这类小说。一位金老师的“迷”说过,金老师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做了一点儿研究,就是什么词熟用什么,像马路上的交通标志一样,简单明确,尽量减少你在文字上的停留,一眼看过去全是事儿,而且每个路口都有相同的标志,不怕重复。单是不怕重复这一条,我看海岩就没这胆量,把笔放在情感上也不可能产生这样瞎眉磕眼一个劲儿往前扎的所谓速度,人的情感总是在心里孕育的,那些文字总是要安静一点儿,莫衷一是一些,有时需要新的句式新的语言,否则不足以描述新的念头。这就耽误读者往前猛跑了,特别是那些一门心思就想挤到第一排看打架的人,肯定很不耐烦。我就见过一位老兄,一边蒸着桑拿一边看着桑拿室电视中播放的海岩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很郁闷地嘟哝:还不打,还不打,再不打我出去了。

所以,海岩冷丁拿出一本纯粹的言情小说我也不奇怪,早就想向他进言了,与其当那个披着狼皮的羊不如直接当羊,你的强项在这边。金老师早已坐大,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都跟义和团似的,别招他们,咱们找咱们的读者去,琼瑶老了,也改喜剧了,三毛死了,张爱玲张恨水这帮都死了,一颗颗心眼看要荒芜,咱们别光让安顿一个人发财。

也许把一个人的小说冠以题材已经贬低了这个作家,写言情的,写犯罪的,写改革的——除了写农村的,农村总是很深刻——就跟说这摊儿是卖杏的那摊儿是卖桃的。我不知道海岩是不是就只配写言情或者只配写犯罪,像我只配写痞子一样。我以为作家写什么都是天生的,像傻子为什么那么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坏作家之分也就在于一个找着了自己只能写什么,一个还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来两下。

胡说了这么多,该进入正题说说《海誓山盟》这本书了。真要评论一本书,我发现自己很难胜任,每本认真写出来的书其实都是瑕瑜互见的,只有职业批评家才敢一网打尽说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读过的书,我不能不说这本小说中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部分。我喜欢这本小说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我喜欢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爱情精神:跟所有人打镲,只对一个人认真。我信这个东西存在。那种跟谁都认真或者跟谁都不认真的态度我觉得都是装孙子。这里妓女们比林星更真实一点,林星半天了还是处女让我很不自在,那并不能使我觉得她的感情格外伟大和难得,反倒觉得平白把其他同样注重精神也很高贵的姑娘给骂了。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中的男性,尤其是林星那个对象,叫吴晓的吹萨克斯的小白脸。海岩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对男孩的想象则不那么清晰和坚定。他的恋爱中的男孩都有太多的女性气质,而且沾染了所有俗妞盼着的毛病:大款的儿子,不爱钱。我不赞成一个爱情故事给写成灰姑娘或茶花女那类模式,那不公平,也妨碍了爱情只在爱情的范围内发生。有钱人是非常讨厌的,任何故事只要他们介入就不可避免沾上浓重的铜臭味,即便你想表现的是战胜金钱,金钱还是成了你故事的主角,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完全抵消你已经达到的人性深度。金庸的小说浅薄就在于他拿正义代替人性,同理,爱情小说中一有金钱出现就像童话了。当然,有钱人也是人,谁也没权利不许他们有感情,但他们不适合出现在小说中,因为他们的生活实在无趣,一天到晚做生意,还有比这更难看的吗?

不说了。用米洛拉德·帕维奇的一句话结尾:那些对一本书做出评判的评论家,都像被戴上绿帽子的丈夫,别人都比他们早悉奸情,而他们自己还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