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他们曾使我空虚》(第2/3页)

三岛由纪夫的《忧国》比较特别,这小说是我去年才看的。这个作家早就知道,当年他切腹自杀时我们这里的报纸还批判过他。一直也认为此人是个狂热分子,生活方式超过文学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赠一套“三岛系列”,才开始认真读他。这人的华丽文风给我很深印象,现在我也不能说喜欢他,这人是不可以亲近的。《忧国》可说是作者用文字演习了一遍切腹的过程,感官刺激极为强烈,使人既厌恶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变得像鲜血一样触目惊心也是登峰造极的能力了吧。我们这里也有像他那样壮怀激烈的人,文字水平在三岛之上,只是这种事不能光说说就完的,要当那样的人,也要去做,那才叫人无话可说。别人可以夸夸其谈,你不可以!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着拿别人的血去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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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毛姆的《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侦探小说集里看到的,也不能算严格的侦探小说,还是写人,活画了一个狂妄的杀手嘴脸。我是狂热喜欢英国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他们用词极其讲究,翻译过来也很精当,几乎无一例外地喜欢调侃,以至荒诞,那种冷酷的笔法常使我感到英国人谁也不喜欢,包括他们自己。

鲁迅,谁都知道那是我们的愤怒大师,关于他,每个中国人都乐意把他说成是自己一伙的,我就别跟大伙抢他了。我想饶一点舌的是,鲁老师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可为现如今影视古装戏编创人员所借鉴,既不是完全戏说的,又不是顶礼膜拜的,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毕露且妙趣横生了。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同样是直指重大历史问题的若干结论的。这问题大约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风趣,仅仅提出商榷,态度就很不严肃,很调侃了。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个小说,更像是抄资料,但其骇人听闻令读者手脚冰凉足可与最好的惊险小说一比。初读之下,我只有一个反应:太反动了!那可真是把我们的很多观念颠倒了一个儿。

卡佛这个《他们不是你丈夫》是一充数的,与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种很结构很典型的短篇小说,丝丝入扣写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觉得好,仅此而已,谁都能写,归入调侃比较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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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


为海岩新作《海誓山盟》序

我想序就是作者信任的第一个读者的读后感吧,好话要说,批评的话也要有点,假装公允,就是这类文体的通例。其实一个人替另一人张目其中必有私好,装不装公正也不吃劲,净说好话乃至胡乱吹捧一番也没人计较,但我还是决定从俗,一是惯玩个性,二是我也发现一规律,如今当“托儿”就要当“反托儿”,“正托儿”的名声都给搞坏了。好在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赛着一个主意大,说什么都信的也不看书了。

海岩是当年“四大公安才子”来着,其犯罪小说《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影响甚大,改编成的电视剧也是同年最精彩的。我说这三部作品是犯罪小说仅仅是表达方便,其实读过这三部小说或看过电视剧的读者都可以发现,与其他同样以警察为主人公、刑事案件为主线索的作品比,海岩的作品有他非常特别的气质,那就是情不自禁,时时流露出极大的柔情。有时他对这种柔情的关注程度甚至超过对案情本身发展的关注,以至于你搞不清他究竟是写犯罪,还是借犯罪在写情感。这在《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中尤为明显,案情发展到后来基本是靠情感来推动的,情感在这里成了故事的核心,破案与否已不再重要,人们更关心感情的下落。把一部犯罪小说扭转为一部言情小说,当年公安诸才子的创作中都有这个倾向,但做得最极端,至今还在坚持且愈演愈烈的当属海岩。

这显然是有悖犯罪小说的规律的,有一位专写古代犯罪小说的金庸先生用他的成功告诉我们,这类小说中情感永远不能超出暴力展示之上。金先生似乎在暗示我们,读者看小说和看打架没什么两样,要赢得读者就要极尽残暴血腥之能事。书中人物必须是小心眼,感情狭隘的人,再加上胡扯淡的家国之恨,那才一触即怒,一怒便不可收拾,永远打不完的罗圈架,且个个师出有名,杀人便也成了行侠仗义和爱国行为。在这里,感情的作用接近一种淫媒,像段誉那样的多情种子无非是为了给其他凶手多找几次开打的理由,其行径是可笑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读后颇觉此人下流麻烦,不免认同二月河的话:谁讲感情谁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