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典型性国家干部:洪七公(第6/7页)

当时洪七公回答:“不错。老叫花一生杀过231人,这231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花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232人!”

恕我直言,我觉得洪七公这番话看似大气凛然,其实漏洞百出!—

(a)洪七公你是执法机关吗?你不是民间组织的CEO吗?你有什么权利来给别人判刑,还行刑?别人“贪官污吏、负义薄幸”是恶徒,你私设公堂、目无法纪、干预国家执法机关行使公务,你就不是作恶吗?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那我私下给你定个罪,说你“虐杀家禽”,是不是也可以把你就地正法?

(b)你觉得你道德比别人高尚,你就可以杀别人吗?那如果再出现一个道德比你还高尚的人,是不是也可以杀你呢?如果我是个素食主义者,自认为此生不要说杀人了,连虫子都没有杀过一条,连鸡蛋都没有消化过一个,那我比你慈悲、比你人性、比你高尚,我是不是可以把你杀了,替小动物们报仇?

(c)“贪官污吏”贪污到什么程度,你调查过吗?贪污多少钱对应什么样的处罚,你心里有谱吗?你能杀几个贪污犯,那剩下的怎么算?如果贪污犯只要没遇上你就可以苟且偷生的话,那贪污犯最后是害怕法律,还是害怕你洪七公?那老百姓到底是把希望寄于国家,还是寄于你个人?

你这样岂不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凌驾于国家机关之上?!如果江湖的正常运转不是靠制度的完善和法律的健全,而是靠一两个弘扬正气的人出来指点江山、惩恶扬善的话,那是不是要废除“法治”搞“人治”?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d)什么叫“薄情寡义”?感情的事情谁又说得清楚?贪污可以用杀人来解决,感情也可以用杀人来解决吗?你可以强迫两个人睡在一起,你能强迫两个人有感情、还深情厚谊吗?我虽然也很讨厌凉薄,我也很痛恨绝情,但我更讨厌粗暴化管理,我更反感封建家长制!

(e)我知道你道德高,但是道德是用来干什么的?道德是用来自我约束的,还是用来制裁别人的?道德本身有没有惩罚的功能?道德本身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其脆弱无用。如果每个人的道德都像你的道德那么强悍有力的话,那它就不是道德了,它变成暴力工具了!洪七公你要杀人可以,你可以说你武功好,打不过你的就活该死在你手下,但你不要打着道德的旗号。道德没有这个功能,道德是向内的,不是向外的!

(f)你武功高,碰巧还有道德,所以杀的都是坏人,不受制度约束,那是天下之福;但是如果出现了武功比你高,道德又比你低的人,喜欢杀好人,又没有制度约束,那怎么办?由于你喜欢以个人制裁个人,那制度已经被你摧毁了,到时候如果你失控了,放弃道德了,那我们普通人怎么办?或者如果出现了你制裁不了的人,又没有制度保障,那我们普通人,包括你自己在内,又怎么办?我们这些没有武功的小老百姓,到底是应该寄希望于健康的制度来规范领导人,还是应该寄希望于老天降临一个恰好有道德的领导人?

虽然我也很向往正义,我也很希望坏人统统遭报应,不过我始终觉得, 洪七公的个人正义活动,如果变成一种社会习惯的话,那将会导致制度失效,最后必然全民失控,大家一起回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除了拳头以外再没又别的保障了,谁拳头硬谁就随便杀人玩儿……

(G) 社会关系复杂暧昧,跟黑社会成员纠缠不清

丐帮当时最大的人民公敌就是欧阳锋,因为他杀人越货、聚敛非法钱财,放任其侄子欧阳克抢占民女、败坏社会风气,在白驼山庄打着民营企业的旗号,大搞黑社会集团,无视法律、破坏社会制度、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民愤极大,令人发指!

对这样的黑社会头目,洪七公却屡屡在关键时候放他一马,让他一次一次有惊无险,重新回到人间危害社会!想想,洪七公每放过他一次,丐帮要多死多少弟兄?要多损失多少收入?要多下降多少GDP?社会发展要倒退多少年?—这些帐算在谁头上?

你长期跟黑社会集团纠缠不清,跟社会边缘集团什么邪啊妖啊的沾亲带故,你到底是什么立场?你让丐帮人民怎么信任你?

你洪七公对敌人有感情、有仁义,你对你的子民有没有感情?讲不讲仁义?你洪帮主的所谓“高手间惺惺相惜”的个人感情,需要多少丐帮的社会公共资源来替你买单?

你要是割舍不下这些乱七八糟的关系,那你不要当掌门了,你回家开武馆去,想跟谁结拜跟谁结拜,想更谁亲近跟谁亲近,把位子让给有魄力行使职能、分得清个人情感和社会责任的人来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