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饰 非凡意义

共食与共衣

首先,衣服是最贴身的东西。

贴身又怎么样呢?最贴身的,往往也就是最亲密、最可靠、最放心和最有感情的。因为在中国人这里,“身”和“心”是一体化的(这一点我们下面还要说到),所以“贴身”往往也就“贴心”。比如“贴身侍卫”,便不但最为亲切可靠,而且简直就是“心腹”。大宅门里的小姐太太,也多半会有一两个这样的“贴身心腹”。她们不但会把小姐太太的日常生活打理得舒舒服服,必要时还要替小姐太太们管闲事,办外交,甚至吵架,比如凤姐身边的平儿,探春身边的侍书,都是。

贴身,是不可以等闲视之的。

那么,什么是最贴身的呢?人之中,最贴身的是母子,所以“世上只有妈妈好”。其次是夫妻,所以“一日夫妻百日恩”。物之中,最贴身的是衣服;衣之中,最贴身的是内衣。内衣,古人叫“衷”。它不但最

为贴身,而且简直就是着衣者本人及其内心世界的代表,因此才有无动于衷、言不由衷、衷心感谢、互诉衷肠、道出衷情等说法,都是以衷衣代中心,以贴身代贴心。

衣既为人之最贴身者,自然也就往往被赋予情感的意义,或用来表现和传达情感,比如“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比如“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比如“一行书信千行泪,寒到君边衣到无”;比如“想给边防军写封信,不拿纸笔拿起针”。中国古代的游子和战士,都喜欢穿母亲和妻子缝的衣,纳的鞋。只有穿着这样的衣,身上才暖和;只有穿着这样的鞋,脚下才踏实。

这样的衣服和鞋帽,当然不能轻易让给别人,就像老婆不能转让一样。即便那衣服是买来的,只要自己还穿在身上,也不能随便脱下来送人。尤其是内衣,倘若随随便便就脱下来送人,岂非轻率地“以身相许”?所以,尽管中国人喜欢聚在一起吃饭(共食),却不喜欢和别人换衣服穿(共衣),除非是战友或情人。

《诗?秦风?无衣》写的是战友之间的共衣。这首诗译成白话文就是:谁说我们没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战袍!君王就要出兵了,整理好我们的长矛,我和你同一战壕!谁说我们没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衣裳!君王就要出兵了,整好我们的刀枪,我和你同上战场!这实在是一种极重的情分。这种同袍共衣的感情,和同火共食是一样深刻的。军营里同火共食,出征时同袍共衣,上了阵就会同生共死,同心同德,同仇敌忾。因此我们不难体会,韩信说汉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红楼梦》第七十七回写的则是情人之间的共衣。这一回写宝玉偷偷去看病危的晴雯,晴雯先是咬下指甲,递到宝玉手心里,然后“又回手挣扎着,连掀带脱,在被窝里,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小袄儿脱下,递给宝玉”。这两个动作,很明显的有“以身相许”的意思。“宝玉见她这般,已经会意,连忙解开外衣,将自己的袄儿褪下来,盖在她身上,却把这件穿了。”这意思自然也很明白。所以晴雯才说:“今日这一

来,我就死了,也不枉担了虚名!”所谓“虚名”,即晴雯与宝玉有“私情”的指控。晴雯和宝玉虽然要好,却不曾像袭人那样,真的“贴身”过,所以是“虚名”。但如今,已用内衣为代表,相互“贴身”过了,所以不再“枉担”,也就死可瞑目。

看来,如果说“共食”者义同兄弟,那么“共衣”者则情近夫妻。的确,从身上脱下贴身内衣,带着体温,也带着体味,无论如何也都象征着穿衣人自己,若非极为亲密,岂能亲相授受。以中国人之内向,一般友人见面,不过鞠躬作揖,握手拥抱都不会,哪里还会“贴身”?能贴身者,无非夫妻、情人而已。即便夫妻,也要“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又岂能随意互换亵衣?看来。可共衷衣者,也就只有情人了。

其实即便是外衣,有时也能代表那穿衣的人。许多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死者的衣物,如不殉葬,就要分给亲友,以为纪念。这正如祭祀的食品最终要被吃掉一样,并非为了节约,而因为这些衣物中,残留着逝者的信息,睹其物如见其人,衣其衣如近其身。元稹悼念亡妻的诗云:“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表达的便正是这种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