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演唱会(第5/5页)

当然,“莴苣”在她那边,有着不一样的昵称。

“一度关系还不错,经常一起吃饭,后来渐渐就不联系了,”我含糊地说,“他叫我去十佳给你加油来着。”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唱砸了。”

“谁让你选那么难的歌。”

她沉吟片刻,说,是“莴苣”鼓励她唱那一首的。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女孩用力地捏合了一个饺子,馅儿不小心从肚子那里爆开了,她连忙找纸巾去擦,边擦边笑,眼神明亮地看着我:

“我觉得你也一定明白的吧。”

我点头。

很多年后,和我一起目睹了“莴苣”与Z深夜散步的男生告诉我,他原本想追我的。

“早知道就不嘴贱了,拉着你看热闹,煮熟的鸭子都看飞了。”

我们大笑之后便不再提。我突然想起了“莴苣”。

就在他险些把我推了个跟头的当晚,12点,“莴苣”在校内上更新了一篇日志。

他说我提起心爱的歌激动不已,在火锅店当众唱完了整首《最爱演唱会》。放屁。

他说我提起Z一脸娇羞。放屁。

他说我看到下雨便急着说要去接Z,饭都不吃了。放屁。

他洋洋洒洒放了三四千字的屁。

我突然懂得了他写这些荒诞日志的理由。

“莴苣”爱上了他的男主角,而我,只是他写出来的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会唱《最爱演唱会》,喜欢吃脆脆的莴苣条,看到窗外下雨,会紧张地拿起伞,向着爱人飞奔。

这个女主角,和男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一大早上打着哈欠,彼此依偎去城楼上看最美的日出。

把世间爱情都当成戏来演。是戏就会散场。

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1]

“莴苣”写的结局,比人世间发生的要美一点,疯一点,难过少一点。

在那篇日志的最后,“莴苣”空了好几行,写下了一句话。

“粤语歌已经唱得够好啦。不用再练了。你唱什么都好听。”

这句话我没有转告过Z。

苦练粤语歌的什么的,全都是我编的。


[1] 引用自褚明宇文章,已获得原作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