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戈壁酸梅汤和低调幸福(第4/14页)

村子那一带原来叫三板桥,后来,住进了许多山东人和江苏人,就叫山东村,里面只有一口井,大家横七错八地搭些破房子勉强住着。

那种可口可乐的铝罐子,两个可以卖一毛钱,村子里的孩子一有空就去捡。当然,那时候台湾还没有人喝那玩意儿,他们是去美侨村捡的。

比捡罐子更赚钱的是去拉车,一次可以赚个两三块钱。

“车子是村子里的叔叔伯伯的,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拉了就跑,有的看见我们是小孩,不让我们拉。也有些要到近处去的,就让我们拉了。有时候把车胎拉破了,就偷偷去补好——奇怪,那村子里的小孩不做坏事,也不打架,要是弄到钱呢,就存起来。那时候,大家想疯了的是一把口琴。”

村子口上又拉起棚来,小孩全都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晚上要演歌仔戏了!

“《路遥知马力》。”

他一辈子都记得那些吸引人的戏目,闪红亮绿的衣服,舞台上逼人的灯光,以及沸沸腾腾的观众……

“歌仔戏谈不上体系,如果十八个人在台上,就有十八套表演办法,而且你到后台一看,嚼槟榔的嚼槟榔,吐痰的吐痰,撒尿的撒尿,打架的打架,还有打小孩的、奶娃娃的。然后,锣一响,往前台一冲,戏就又演下去了,真看得人目瞪口呆,那些年,在三板桥真不知看了多少戏。”

那些当年在三板桥作场的歌仔戏演员大概没想到那个扒开门帘往后台张望的小孩后来会在电视台导播歌仔戏。

“黄以功昨天在卖奖券,我看见了!”

他平时是在同庆楼附近卖奖券的,不知怎么给这家伙看见了,还回到班上来宣传。

“还好,那时候还不懂得‘自卑感’——也许是因为一九五六年我刚好当选模范儿童吧!”

他清楚地记得那只母亲养得肥肥大大的“洛岛红”鸡,生浅棕色的蛋。

母亲叫他到市场去卖,那时他六年级。来了一个富态的太太,她买下了,吩咐他要代送回家去。

他敲了门,应门的是一个伶俐的女孩,她刚好是他在班上最喜欢的一个女生啊,怎么有这么倒霉,两个人一下子都愣住了。

晚上,父亲回来,巴巴地在袋子里摸索了半天,说:

“我给你买了一个热面包。”

他接过来一看,面包已挤成扁的,分明像一张烙饼。但他总算带回一个面包来了,“面包”就这老实人而言是一种很时髦很营养的好东西,他满足地看着儿子独个儿把它吃下去。

“老老实实做人——不要做坏事。”父亲说,他是一个单纯的人,想不出更复杂的庭训。

他听着,把父亲的话跟面包一起吃了。

“我从来不在乎钱,”他反刍着那些年来所承受的关爱,说,“反正钱那种东西我本来就没有,我只认为亲情是最重要的。”

母亲在绣一只老虎头鞋,辉丽的金黄色丝线,一针一针地聚拢来,黑黑的有神的眼睛,小小巧巧的耳朵,好一只漂亮和气的小老虎。

她还替人画绣花枕头的样子,有时候,她替人画八仙,倒也画得气韵生动。

他每次看到那些女红,都深觉惊讶,母亲从来没有受过正式的教育,她怎么会画的?

他觉得有一种种子似的东西,在他心中发芽,他也渴望要画。

“你不要看我考试。”考初中的时候他自觉是个大男孩了,“你要看我,我就不考。而且,你也不要再拿粽子来叫我吃了!”

母亲没说什么。

他考完,走出了考场,才发现母亲原来还是来了。她一直躲在围墙外面,看见他,高兴地一把抓住,说:

“吃个粽子。”

他苦着脸吃了,这是她的绝不可破的老规矩,考试那天一定要吃包着枣的粽子,因为可以“早中”。

那一年,他考取了“成渊国中”。

一连三次,他得到作文比赛第一名。

美术比赛他得过第一、第二和第三。

高中的有几个人看他这个初中生还不错,把他算作一伙的,一起搞起《成渊青年》和一本叫《清流》的杂志来。而《清流》两字是由于右任先生写的。写《成渊青年》社论的是高三一个老成持重的学长,叫宋楚瑜,他自己则写点小说新诗。

那一年,他初三,就要毕业了,印刷厂里却积欠了六百多块钱的杂志印刷费。老板气冲冲地来找校长,校长一面答应扣发毕业证书一面约谈家长。

一下子欠了六百元,父母都吓呆了,哪有这么多钱还?

父亲不停地去摸他的一枚金戒指。

“那个不能卖!”母亲厉声说。

父亲不说话。仓皇逃难,他只剩下两样最宝贵的东西,儿子和戒指,上面还刻着他自己的名字,眼看着,儿子拿不到毕业证书了,要不要他读高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