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的恶,责任与良知(第2/3页)

革命,共和,公民参与

1963年,阿伦特的著作《论革命》出版。雅斯贝斯认为,此书是作者基于在美国的生活经历的产物,主题是政治自由和追求人的尊严的勇气;并且评价说,它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极权主义的起源》。阿伦特认为,革命精神已经失去,她把这看作是现代人的悲剧,从而给予正面的阐释,把革命与共和联系起来,重塑革命精神。从中所体现的作为一个饱经极权统治迫害的知识分子的政治理想与不泯的激情,倘若拿来与后文革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告别革命”的论调相比较,确实是很有意思的事。

在书中,阿伦特集中讨论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她认为,两个革命都极其重视公共自由和大众福祉,但是美国革命并没有像法国革命那样限制公民的个人权利,它的成功经验表明,革命只能使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她指出,美国这个国家的确有它的特殊性,它所以能够避免极权主义的影响,就因为它不具备民族国家那种建基于历史和文化的统一性意义上的民族一体性,此外,也不曾出现如十九世纪欧洲社会那种具有强大内聚力的阶级结构,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原本就是一个大众社会。但是,美国与欧洲文明是同源的,这也是一个事实。在阿伦特看来,革命和宪法的制订,在总体上是革命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美国革命的一个特点是,它并非一场突发的暴力运动的结果,而是始终依靠众多参与者普遍的协商和相互契约来发动、推进和维系的。阿伦特说:“革命的目的在于缔造自由。”美国宪法的制订与定期修正,就是建构和扩大自由空间,将自由制度化。倡导宪政建设,不能只是考虑秩序与程序的确立,而放逐了自由精神与公众参与;恰恰相反,阿伦特的关于以“评议会制”取代政党制和代议制,建立一个“参议国家”的近乎政治乌托邦的设想,都是以公众参与、公共空间的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她认为美国宪法体制的本质意义,并不在于保障公民的自由,而在于创建使人民能够由自己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自由,树立一种新的权力体系: 一、真正体现“权力属于人民”而非哪一个政党这一共和原则;二、联邦宪法体制不是采取主权国家的形式,保证没有主权的权力存在;三、通过各政治体互相平等,彼此约束,而非定于一尊,实行代替或兼并;四、民族既非政治体的基础,也就不存在历史和起源的同质性。在阿伦特看来,美国的开国者们在创建共和政体时,确曾将罗马的共和政体当作最早的范型,但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并非罗马的重建,而是新的罗马的创建,体现了一种延续以政治自由为第一要义的欧洲共和主义传统的创新精神。

美国在五十年代初曾经一度产生麦卡锡主义,疯狂迫害共产党人以及异议知识分子,阿伦特本人也深受其害。但是,这股“划一主义”的狂流没有肆虐多久,便很快得到纠正。阿伦特深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美国拥有以联邦宪法为核心的各种自由制度。

《共和危机》是阿伦特于1972年出版的另一本文集,收入三篇论文和一篇访谈录。这些作品见证了六十年代越南战争、学生暴动、黑人民权运动以及七十年代前期以美国为首的世界性动荡,体现了阿伦特的政治卓识。其中,曾经在《论革命》中所强调的公民参与对于保护美国共和制并促使其健康发展的思想,特别富于时代实践的意义。

关于政治谎言。1971年6月,《纽约时报》披露了由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授意的机密文件,其中包括美国卷入越南战争的决策过程的记录,这就是当时著名的“五角大楼文件事件”。这些文件的内容,暴露了有关政治领域中的欺骗的诸多问题。阿伦特指出,事实是脆弱的,谎言更可能成功,尤其是来自政府的谎言。她说:“由于说谎者拥有预先知晓听众希望或者期待听到些什么的极大优势,因此谎言通常比现实更可信,更合乎理性。”其中一些谎言很容易被事实戳穿,但某些类型的谎言则可以将事实真相从人类的存在中完全抹掉,从而侵犯和损害了人类的自由。她指出有两种相关的说谎方式,一种属宣传性质,如越战;另一种则属专家、政治智囊人物所为,它一开始就带有自我欺骗性质,因为决策者生活在阿伦特称之为“去事实化的世界”。不过,对于政府的欺骗,她并不感到特别沮丧,理由就是她对美国一直处于自由状态下的新闻机构对民众服务方面持积极评价的态度,——即使政府文件有着严密的保密分级制度,也难不为美国民众所知道。此外,美国人民的天性中具有一种抵制破坏自由的力量的东西,这也是她有信心可以战胜政府谎言的希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