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的红色罗莎”(第2/5页)

正由于当时德国的客观形势与俄国不同,卢森堡和李卜克内西都没有作过以武装夺取政权的尝试。

但是,卢森堡并没有因此否定暴力,相反对于那些把暴力等同于革命,从而加以反对的“机会主义的学理主义者”予以严厉的批判。暴力是有阶级性的,她特别指出,必须警惕来自反动政府的合法性暴力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她认为,无条件地否定革命暴力,把议会政治、宪政政治看作被压迫阶级得救的唯一出路是空想的、反动的,这也正如把总罢工或街垒看作唯一的出路一样。在她看来,并不存在一种预设的绝对合理的方式,任何方式的采用都是随机变化的、可选择的。人民群众唯有拥有潜在的暴力,并足以作为自卫的武器或攻击武器,来发挥它的作用,才能在阶级力量的对比中,最大程度上改变政治斗争的条件,其中包括议会条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卢森堡指出,改良是革命的产物;而革命,并非出于革命者对暴力行动或革命浪漫主义的偏爱,而是出于严酷的历史必然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学术界“告别革命”之声不绝于耳。颇有一批学者极力夸大革命的破坏性,俨然历史真理的代言人。事实上,阶级社会发展的诸种因素,是互相补充、互相完善又互相排斥的。革命暴力的正当性和正义性,正在于被压迫阶级在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在所处的阶级对抗的有限的阶段中,他们自身的损失可以因此被减少到最小。所以,卢森堡才会一再指出,暴力是革命的最后手段。她承认,“在今天的情况下,暴力革命是一件非常难以使用的双刃武器。”

1904年春,列宁发表《进一步,退两步(我们党内的危机)》一书,论述关于无产阶级的政党学说。 7月,卢森堡发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评论了列宁的建党思想,引起论争。在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政党这一问题上,两人之间没有分歧;争论的中心,是卢森堡说的“集中程度的大小集中化更准确的性质”问题。

卢森堡批评列宁的“极端集中主义观点”,是“无情的集中主义”,认为这是把“布朗基密谋集团的运动的组织原则机械地搬到社会民主党的工人群众运动中来”;她说,这样做的结果是“中央委员会成了党的真正积极的核心,而其他一切组织只不过是它的执行工具而已”。文章尖锐地提出:究竟是谁执行谁的意志?她认为列宁设想的中央拥有“无限的干涉和监督权力”,强调的是党中央机关对党员群众的监督,而不是确保自下而上对党的领导机关的公开、有效的监督。她确信权力的高度集中必然产生思想僵化、压制民主和轻视群众,形成并助长专横独断的危险,窒息积极的创造精神,惟余一种毫无生气的“看守精神”。

在这里,卢森堡表现出了重视人民群众的非凡的热情,以致后来有人称她为“一个纯粹群众民主的理论家,一个出色的非定型的革命的预言家。” 1918年,她在狱中写下著名的《论俄国革命》,直接地把社会主义民主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这部未完成的手稿对苏联布尔什维克党的批评尤其激烈,其中除了土地问题、民族自决权问题之外,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批评布尔什维克党把专政和民主对立起来,强化专政而取消民主。她强调说,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的专政,不是一个党或一个集团的专政,这就是说,最大限度公开进行的、由人民群众最积极地、不受阻碍地参加的、实行不受限制的民主的阶级专政。”她从来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在于大多数劳动群众不再是被统治的群众,而是自己的全部政治和经济生活的主人,在有意识的、自由的自决中主宰着这全部的生活。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卢森堡总是把它同自由联系到一起,并且以自由进行阐释。在《论俄国革命》中,她指出,“自由受到限制,国家的公共生活就是枯燥的、贫乏的、公式化的、没有成效的,这正是因为它通过取消民主而堵塞了一切精神财富和进步的生动活泼的泉源。”又说“随着政治生活在全国受到压制,苏维埃的生活也一定会日益瘫痪。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出版和集会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就要逐渐灭绝,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只有官僚仍是其中惟一的活动因素。”她提出,要警惕无产阶级专政演变为“一种小集团统治”,“一小撮政治家的专政”,“雅各宾派统治意义上的专政”;同时警告说,如果听任这种情形的发展,一定会引起“公共生活野蛮化”,引起强制、恐怖和腐败,引起“道德崩溃”。她进而指出,“这是一条极其强大的客观规律,任何党派都摆脱不了它。”阿伦特认为,她对布尔什维克政治的批判是“惊人准确的”,“她的异端性是坦率的、毋庸争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