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梦(第2/2页)

我在朝阳大学同学处住几天,又到中国大学同学处住几天。后来,感到肚子有些饿,就写了一首诗,投寄《大公报》的《小公园》副刊。内容是:我要离开这个大城市,回到农村去了,因为我看到:在这里,是一部分人正在输血给另一部分人!诗被采用,给了五角钱。整理了一下,在北平一年所得的新书旧书,不过一柳条箱,就回到农村,去教小学了。我的书籍,一损失于抗日战争之时,已在另一篇文章中略记,一损失于土地改革之时。我的家庭成分是富农。按照当时党的政策,凡是有人在外参加革命,在政治上稍有照顾。关于书,是属于经济,还是属于政治,这是不好分的。贫农团以为书是钱买来的,这当然也是属于财产,他们就先后拿去了。其实也不看。当时,我们那里的农民,已普遍从八路军那里学会裁纸卷烟。在乡下,纸张较之布片还难得,他们是拿去卷烟了。这时,我在饶阳县一个小区参加土改工作。大概是冀中区党委所在之地吧,发了一个通知,要各村贫农团,把斗争果实中的书籍,全部上缴小区,由专人负责清查保存。大概因为我是知识分子吧,我们的小区区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书籍也并不太多,堆在一间屋子的地下,而且多是一些古旧破书,可以用来卷烟的已经不多。我因家庭成分不好,又由于“客里空”问题,正在《冀中导报》受到公开批判,谨小慎微,对这些书籍,丝毫不敢染指,全部上缴县委了。我的受批判,是因为那一篇《新安游记》。是个黄昏,我从端村到新安城墙附近绕了绕,那里地势很洼,有些雾气,我把大街的方向弄错了。回去仓促写了一篇抗日英雄故事,在《冀中导报》发表了。土改时被作为“客里空”典型。在家乡工作期间,已经没有购买书籍的机会,携带也不方便。如果能遇到书本的话,只是用打游击的方式,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但也有时得到书。我在蠡县工作时,有一次在县城大集上,从一个地摊上,买到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铅印精装的《西厢记》。我带着看了一程子,后来送给蠡县一位书记了。《冀中导报》在饶阳大张岗设立了一处造纸厂。他们收买一些旧书,用牲口拉的大碾,轧成纸浆。有一间棚子,堆放着旧书。我那时常到这家纸厂吃住。从棚子里,我捡到一本石印的《王圣教》和一本石印的《书谱》。在河间工作的时候,每逢集日,在一处小树林里,有推着小车贩卖烂纸书本的。有一次,我从车上买到一部初版的《孽海花》。一直保存着,进城后,送给一位新婚燕尔、出国当参赞的同志了。(一九七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