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22页)

“我对您唯一的请求,便是请您收下我的一封信。”他对她说。

他的声音与费尔明娜·达萨期待的不同:口齿清晰,透出一股和他那忧郁的行为方式截然不同的自制力。她的目光没有离开手上的刺绣,回答他说:“没有父亲的允许,我不能收。”她温暧的声音使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浑身颤抖,低沉的音色令他终生难忘。但他努力让自己站稳,马上又说:“那就去征得他的同意。”接着,他又将命令的语气转为柔声恳求,说:“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费尔明娜·达萨没有看他,也没有停下手中的刺绣,但她的决定却像打开了一道门缝,足以让整个世界通过。

“请您每天下午都到这里来,”她对他说,“等待我换椅子的时刻。”直到第二周的星期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弄明白她的意思。那天,坐在花园的长椅上,他看到了与以往同样的场景,只有一处改变:在埃斯科拉斯蒂卡姑妈进屋的时候,费尔明娜·达萨站起身来,坐到了另一把椅子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身穿长礼服,扣眼上别着一朵白色山茶花。他穿过街道,站到她的面前,说:“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费尔明娜·达萨没有抬头看他,而是环顾了一下四周。旱季的一片昏沉中,街上空无一人,风席卷着枯叶。

“把信给我吧。”她说。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本想把自己那读了太多遍、已背得滚瓜烂熟的七十页情书全都带给她,但后来还是决定只给她一封简明扼要的半页纸的短信。在这半页纸中,他对最为本质的东西做出了承诺,即他那可以经受住任何考验的忠诚和至死不渝的爱。他把信从长礼服的内兜里掏出来,放到备受煎熬的绣花姑娘眼前。直到这时,她都不敢看他一眼。她看见蓝色的信封在他那只因害怕而僵硬的手上颤抖,于是举起绣花绷子,好让他把信放在上面,因为她无法接受让他发现自己的手指也在颤抖。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一只鸟儿在杏树的枝叶间抖动了一下身子,于是,一摊鸟粪不偏不倚正掉在绣花布上。费尔明娜·达萨立刻撤回了绣花绷子,将它藏到椅子后面,以免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注意到这件事。她第一次抬起她那羞得通红的脸颊,瞥了他一眼。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若无其事地用手举着信,说:“这是个好兆头。”她又第一次用微笑向他表达了感激之情。随后,她几乎可以说是把信从他手中夺了过来,折好塞进紧身背心里。他将扣眼上别着的那朵山茶花献给她。她拒绝了:“这是定情之花。”随即,她意识到时间已到,于是又恢复了原先的姿势。

“现在,您走吧,”她说,“没有我的通知,请您不要再来了。”自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第一次见到她后,他的母亲其实还没等儿子说起,便发现了他的心事,因为他开始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但在他等待姑娘的第一封回信时,焦虑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了。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这一次可把他的母亲吓坏了,因为这状况不像是因为爱情而心神不宁,倒像是染上了霍乱。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教父是一个精通顺势疗法的老头儿,从特兰西多·阿里萨还在当地下情人时起,就一直是她最信赖的人。老人看到病人的情况也吓了一跳,因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脉搏微弱,呼吸沉重,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但经检查后得知,病人并没有发烧,浑身也没有哪一处疼痛,唯一确切的感觉就是迫切地希望自己死掉。老人随后探询了隐情,先是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而后又向他的母亲,于是再一次证实了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他开出方子,用椴树花熬水来镇定神经,并且建议病人外出去散散心,希望通过距离让他得到安慰。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愿望却恰恰与之相反:他甘愿享受煎熬。

特兰西多·阿里萨是个随性的黑白混血女人,向往幸福,却为贫穷所累。她对儿子的痛苦感同身受,并从中得到满足。儿子神志不清时,她喂他喝椴树花水;儿子浑身发冷时,她为他裹上羊毛毯子。与此同时,她还为他鼓劲,让他在灰心丧气时也能得到安慰。

“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她对儿子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但邮局里的人当然不这样想。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自甘堕落,成了一个懒汉。他总是心不在焉,以至于把通告邮件到达的旗子都搞混了。一个星期三,他升起了德国旗,而到达的船只却是利兰公司的,运来的邮件是利物浦的;还有一天,他升起了美国旗,而来船却是大西洋轮船总局的,运送的是来自圣纳泽尔的邮件。爱情扰得他心神不宁,频频出错,引起了众人的抗议。他没有丢掉工作,完全是因为洛达里奥·图古特把他留在了电报室,还带他去教堂唱诗班拉小提琴。他们之间的友谊令人费解,毕竟,两人年龄悬殊,几乎是爷孙两辈。但他们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港口的小酒馆里,都相处融洽。港口的小酒馆是那些彻夜不归的人的去处,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从靠人施舍的酒鬼到衣着考究的少爷,而后者往往是从社交俱乐部的豪华宴会中溜到这里来吃炸梭鱼和椰汁饭的。洛达里奥·图古特常常在电报室值完最后一班后到这里来,一边喝着牙买加甜酒,一边和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跑船的疯狂水手们一起拉手风琴,直到天亮。他身材高大,动作有点像老乌龟,胡子是金黄色的,每次晚上出门,总带着一顶弗里吉亚帽。就差在头上插一串风铃草,否则他就和圣尼古拉一模一样了。每个星期,他至少要和一只“夜鸟”过上一晚,他就是这么称呼那些在小旅馆里向水手出卖应急爱情的姑娘们的。刚认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时,他以言传身教的喜悦带着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领到自己的秘密天堂。他为他挑选自己认为最好的夜鸟,同她们讨价还价,商定方式,还用自己的钱提前付了账。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接受:他还是童男,并且决心除非因为爱情,否则绝不失掉童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