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雅贼系列(第2/36页)

当维护既定秩序的那一方是“坏人”时,基于“不义的反面即是正义”的简单负负得正原理,这些妙手空空甚至打家劫舍并因此挑衅撼动着既定秩序的贼人盗匪,当场就成为披着狼皮的慈悲圣者了——这就是梁山泊一八条好汉、是罗宾汉、是亚森·罗宾。

当然,比较审慎的人不难在真实的人类历史中煞风景地发现,诸如此类的负负得正原理在人生现实中并不经常性地成立,不义的反面绝大多数还是不义,甚或是更大的不义——这是对的,但这个对而悲伤乏味的发现,我们就先让它留在它原本所在的人生现实吧。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基本上是晚餐后的炉火边,临睡前的床头,和夏天夜里清凉似水的星空底下,我们并非全然不懂人生现实,事实上我们才刚刚从那里弄得一身疲惫回来,我们有意地要自己离开一下,彼此扯些愉快一点的事,并希望待会儿入睡后能做个好梦,难不成你还真以为我们会笨到像庄子那样弄不清自己做梦是真是假吗?

繁华的无政府世界

一般而言,贼比起守护固执呆板正义的破案侦探,还有不少本质上的优势: 贼比较潇洒,比较自由,比较华丽,并简单为日趋城市化的侦探推理小说寻回早期冒险小说那种神秘辽阔的趣味。

这些先天优势,正是亚森·罗宾之所以能取得大致和福尔摩斯抗衡地位的惟一理由——我们晓得,不论就内容铺排,就诡计的设计,就情节的巧妙紧凑,或甚至单就书写文字的精粗良窳云云,举凡所有我们可堪用来丈量小说成败之处,亚森·罗宾小说根本远远不是福尔摩斯小说的对手,历来的评论者也没有一个人把这两组小说视为同一级的东西,然而,这些事实并不妨碍比较喜欢亚森·罗宾的大有人在——只因为这个贼比较“迷人”。

怎么迷人法呢?尽管福尔摩斯被形塑为一名傲骨天生、能以一介布衣抗衡王侯贵族、基本上只受自己良知正义指引的私家侦探,但他仍是正人君子,只能做正人君子能做的事(大概只除了使用可卡因,但这点并未增加什么浪漫气息,只提供了心理学的想像)。亚森·罗宾可不一样,他根本是“对岸”来的,来无影去无踪,他彻彻底底取消了所有僵固的法律、虚假的道德规范和身份礼仪,并自在穿透过皇室、监狱和富豪人家的一切围墙。他的透明性和流体性,把这些层层叠叠、妨碍我们呼吸和看到地平线日出日落的隔绝疏离社会,再次夷平为广阔大地,叫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多少潜藏在内心深处那种无政府的自在渴望(不管在理智上你信仰什么政治主张),有一种众生平等的体露金风凉飒舒适之感,是一种生而为人的最本能乡愁。

妙的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贼,他完成的平等不是无政府主义者那种砸毁式的、好像怎么说也去不掉的、破败贫乏的让人疑惧气息,而是一种做梦般的、从天而降的幸运和繁华——他不断把宝石、珠玉和大把的金币,丢到乞丐的碗里,丢到寡妇的手里,丢到贫民窟每一户愁云惨雾的善良人家里,让这个原本无光的世界瞬间焕发着黄澄澄的幸福温暖色泽。

这个贼的美好世界里,没有货币供应过剩的通货膨胀问题,没有“万贯家产不如一技在身”的长期消灭贫穷有效技职训练问题,更没有资源稀少和匮乏的基本经济学问题。在他的想像中,人的世界是足够富裕的,普遍的贫穷系来自少数“上层”人士的贪婪占有,只要把这些人窖藏的财富宝物释放出来,春风自然解冻,温饱和笑容自然洋溢人间,他是伟大的资源分配者,是人类世界最有效率的一人社会福利和保险救助制度。

相形起来,那可怜小器的英国佬福尔摩斯能做什么?不就是消极被动地抓抓犯人打打苍蝇蚊子吗?你看,一旦罪犯潜伏不动,他不是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自怨自艾吸吸毒品过日子吗?没错,他的收费比起一般人还不算低,但说穿了那能有多少呢?我塞给巷口那个老乞丐的都不止这一点点,他在办案中当然偶尔也会碰到价值连城的绿玉皇冠黑珍珠什么的,但有什么用?事后还不是得物归原主,乖乖送回那些王公贵妇的白皙手中去?

有自由但行不逾矩,有财货自然什么都买得到,有平等且人人老实善良,更重要,所有你在此遇见的女性,全部美艳、聪慧、善良却奇特地保有天真——一个天堂般但不是由上帝创造而是贼一手偷来的梦一样的世界。

再假就不像了

但如斯“甘甜美丽”的世界,稍有知识或理性的人都不会相信它是真的,就像你一定知道,要有好的火锅汤底,你得老实用骨头(牛骨、豚骨、鸡骨,或甚至添加利尻昆布、秋刀鱼干等等,如你在日式拉面节目所看到的那样)花时间熬制,不能只粗鲁倒一瓶廉价韩式泡菜一样;你也知道,那种免经验、免学历、免朝九晚五轻轻松松月入二十万的诱人工作一定其中有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