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老天爷——中国的天的一个综合观察

中国文字有一个大缺点,就是许许多多的词汇,是没有明确的定义的。许许多多的词汇,它们的意义变化无定,一会儿是这,一会儿又是那,好像是个变形虫阿米巴(ameba)。所以,要了解这些词汇究竟指的是什么,必须借助于高明的方法与解说。

以中国人对“天”的思想来看,中国人分别表现在“天”“帝”“上帝”等词汇上面,我们必须对这些词汇做一番排比与归纳,才能体会出它们的真义。例如《诗经》《书经》中“天”“帝”“上帝”的出现次数高达四百二十一次,可见这种观念的深入人心,值得仔细地探讨。探讨的方式之一,就是先尽量给这些词汇予以范围、予以确定,以先求得它们的真义。

在没求得它们的真义以前,胡乱使用这些词汇,很容易进入一团迷雾里,对中国思想的了解,也就“可怜无补费精神”了。

所以,能掌握住高明的方法与解说,才能掌握这乱成一团的中国思想,才能从迷雾里走出来,做光明的导向。

“神性”的“天”

中国人对上天的看法,一开始是很模糊的,常用的字眼是“天” “帝”“上帝”。

但这种“天”“帝”“上帝”,到底指的是什么呢?当然不是耶和华那种上帝(虽然现代的华洋教棍们常常附会说:“中国古籍中的上帝就是耶和华。”),因为耶和华这种上帝是比较明显的,中国人的上帝最初却没有耶和华那样明显的具象。虽然具象不明显,但仍可看出他的“神性”意味、人格性的意味。《诗经》《书经》里说“敬天之怒”“逢天惮怒”“畏天之威”“唯恭行天之罚”“天命靡常”“天命匪解”“天命诛之”“天降慆德”“天降丧乱”“天亦哀于四方民”“皇矣上帝”“昭明上帝”“上帝监民”“闻于上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等等,都显示了中国古代的上帝,是有意志的、有情绪的,他发起威风也不在耶和华之下。《诗经》《书经》中记录人对上天的歌颂,诚惶诚恐的语气,也活像《旧约》中的记录;而《书经》里“天乃赐禹洪范九畴”等话,也活像《旧约》中上帝赐摩西的十诫。所以,中国古人眼中的上帝是“神性”的,只是神得有点模糊而已。

群神

但是,“天”也好、“帝”也好、“上帝”也好,并不是这样的大神一位。在中国人的思想里,除这位模模糊糊的特大号以外,还有别的杂牌。楚大夫观射父答楚昭王的一段传说,最可注意。观射父说:

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知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谓之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国语·楚语》)

这种“民神不杂”,表示最初管老百姓的官和管神的官是两分的,是不混在一起的。“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之下,给群神解决“处”(居所)、“位”(祭位)、“次主”(排名)的问题,于是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可是: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祭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

这种“民神杂糅”,表示传说中从黄帝之子(少皞)、蚩尤之徒(九黎)以后,这种两分变为混同了,混同到“民神同位”了,神甚至要“狎民则”(搞起人间那一套)了,以致颛顼不得不出面解决,命“南正重”管神的事,命“火(北)正黎”管老百姓的事,重新把人神“绝地天通”(划清界限),回复到原有的境界。

这位楚国大夫这段话,使我们得到了三点结论:

一、古代的神,是群神,不是单一的神。

二、神可以降祸福、受享祭,是有人格的神。

三、神可以闹到与人“同位”,可以“狎民则”,是有人性的神。

这三点结论,使我们联想到古代希腊的群神,和他们的人格与人性。古代希腊的群神是胡闹的,胡闹得与凡人无异,完全“无有严威”,完全“不蠲其为”(不干神该干的事)。这种相似,不是很好玩吗?

怎么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