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死留了什么皮?(第2/3页)

十年以来,国民党所以胜利,全靠国民党能有几分新觉悟,能明白思想变化的重要。故民国七八年之间,孙中山先生还反对白话文,而八年(1919)五四运动以后,中山先生便命他的同志创办《星期评论》和《建设杂志》,参加新文化运动。这便是国民党的“思想之变化”。十三年的改组,便是充分吸收新文化运动的青年,这又是国民党的“思想之变化”。八年的变化使国民党得着全国新势力的同情。十三年的变化使国民党得着革命的生力军。这是历史的事实。

现在国民党所以大失人心,一半固然是因为政治上的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的期望,一半却是因为思想的僵化不能吸引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完全失掉之日,便是国民党油干灯草尽之时。

国民党对于我这篇历史的研究,一定是很生气的。其实生气是损人不利己的坏脾气。国民党的忠实同志如果不愿意自居反动之名,应该做点真实不反动的事业来给我们看看。至少至少,应该做到这几件事:

一、废止一切“鬼话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国语。

二、通令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政用白话。

三、废止一切钳制思想言论自由的命令、制度、机关。

四、取消统一思想与党化教育的迷梦。

五、至少至少,学学专制帝王,时时下个求直言的诏令!

如果这几件最低限度的改革还不能做到,那么,我的骨头烧成灰,将来总有人会替国民党上“反动”的谥号的。

这样虎虎有生气的文字,被国民党官僚和同路人删得七零八落,这叫忠实吗?这不是做手脚吗?

再看同年12月13日,胡适写《人权论集小序》,而年谱长编初稿却也不叙原委与背景,在最后硬删胡适文章如下:

周栎园《书影》里有一则很有意味的故事:

昔有鹦鹉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而洒之。

天神言:“尔虽有志气,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人权论集》,新月书店1930年1月出版,收入《胡适论学近著》

这种硬删,又把真的胡适给删得不成模样了。我现在再提出胡适原文,给你对照:

这几篇文章讨论的是中国今日人人应该讨论的一个问题——人权问题。前三篇讨论人权与宪法。第四篇讨论我们要的是什么人权。第五六篇讨论人权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第七篇讨论国民党中的反动思想,希望国民党的反省。第八篇讨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这两篇只是“思想言论自由”的实例:因为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第九篇与第十篇讨论政治上两个根本问题,收在这里做个附录。

周栎园《书影》里有一则很有意味的故事:

昔有鹦武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武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这种虎虎有生气的文字,被国民党官僚和同路人又删得七零八落,这叫忠实吗?这不是做手脚吗?(胡适一生发表的反极权的文字,本已可怜,再经他们这样一折腾,岂不更可怜了吗?)

像上面这种不忠实、做手脚的例子,其他还多着呢,例如在胡适与雷震关系上、胡适与李敖关系上,他们都不忠实,做了许多手脚。我会陆续举例证明,等着瞧吧!

看了他们这些不忠实、做手脚的地方,我才明白,所谓年谱长编初稿,许多地方,只是年谱长删胡搞而已。看了这些东西,我才明白,为什么他们那样阻止《胡适选集》、反对《胡适全集》了,原来选集全集都会显示出原本的真胡适!去年2月3日我写信给你说:

十七年前我编《胡适选集》,遭到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的捣乱、围攻。理由千奇百怪,其中之一是说《胡适选集》影响了《胡适全集》的完整性,好了,最后《胡适选集》被法院宣判没收、销毁了(事实上他们一本也没搞到,全都卖光了!),可是他妈的《胡适全集》呢?二十年了,《胡适全集》呢?胡适的亲朋好友、胡适的门生故旧,胡适的干女婿钱思亮、胡适的床头人江冬秀、胡适的大徒弟毛子水、胡适的小学生胡颂平、胡适的“监护人”徐高阮、胡适的大秘书王志维、胡适的海外传薪人杨联陞……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他妈的《胡适全集》呢?我又说:二十年下来,从永久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一事无成,并且禁止别人做永久性纪念;从个别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人心凉薄,由“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就是没有任何方法。李济说:“史语所同人有幸,在胡先生最后的几年生活中,得与他朝夕相处。”但是,他们的有幸就是胡适的不幸。二十年下来,一切都真相大白了!现在我看了他们弄出来的年谱长编初稿这些四不像的东西,更使我清楚知道《胡适选集》被封杀、《胡适全集》被胎死的真相了。原来是国民党不要豹死留皮,要留却给另留一张画皮,原来如此,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