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和三个人(第4/10页)

暇时或来一谈,更慰。此间起居康胜。兄炳麟白11月6日

胡适看到了这封信很不服气,乃卧病写了一封信给章士钊:

行严先生:

这几天在《新闻报》上看见先生的《墨学谈》和《章氏墨学一斑》,颇牵及我从前关于墨辩的一点意见。病中久不读古书,行箧中又没有这一类的书,我本想暂时不加入讨论;但先生论墨辩“辩争彼也”一条,谓我武断,而令兄太炎先生则谓我“所失非独武断而已”,鄙说之是否武断,我不愿置辩,我觉得太炎先生信中有一句话,却使我不能不辩。

太炎先生说我“未知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异”,我是浅学的人,实在不知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何异点。我只晓得经与子同为古书,治之之法只有一途,即是用校勘学与训诂学的方法,以求本子的订正与古义的考定。此意在高邮王氏父子及俞曲园孙仲容诸老辈的书中,都很明白。试问“读书杂志”与“经义述闻”,“群经平议”与“诸子平议”,在治学方法上有什么不同?

先生倘看见太炎先生,千万代为一问:究竟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什么不同?这一点是治学方法上的根本问题,故不敢轻易放过。尊文所论诸事,较之此点,都成琐屑细节了。客中不暇一一讨论,乞恕之。胡适敬上11月13日夜

章士钊把胡适的信转给“吾家太炎”(章太炎是杭州人,章士钊是长沙人,章士钊所以老是跟国学大师攀亲人,是由于章太炎、士钊、邹容三个人曾“约为昆弟交”,事见章太炎《赠大将军邹容墓表》)。

章太炎乃回信给“行严吾弟”如下:

行严吾弟足下:

前因论《墨辩》事,言治经与治诸子不同法,昨弟出示适来之书,谓校勘训诂,为说经说诸子通则,并举王俞两先生为例。按校勘训诂,以治经治诸子,特最初门径然也。经多陈事实;诸子多明义理(此就大略言之,经中《周易》亦明义理,诸子中《管》《荀》亦陈事实,然诸子专言事实,不及义理者绝少)。治此二部书者,自校勘训诂而后,即不得不各有所主。此其术有不得同者。故贾马不能理诸子,而郭象张湛不能治经。若王俞两先生,则暂为初步而已耳。

经多陈事实,其文时有重赘;传记申经,则其类尤众,说者亦就为重赘可也。诸子多明义理,有时下义简贵,或不行增损一字;而《墨辩》尤精审,则不得更有重赘之语。假令毛郑说经云,“辩,争彼也”,则可;墨家为辩云,“辩,争彼也”,则不可。今本文实未重赘,而解者乃改为重赘之语,安乎不安乎?

更申论之:假令去其重赘,但云“辩,争也”,此文亦只可见于经训,而不容见于《墨辩》。所以者何?以《墨辩》下义,多为界说,而未有为直训者也。训诂之术,略有三途:一曰直训,二曰语根,三曰界说。如《说文》云,“元,始也”,此直训也,与翻译殆无异。又云,“天,颠也”,此语根也,明天之得语由颠而来(凡《说文》用声训者,率多此类)。又云,“吏,治人者也”,此界说也,于吏字之义,外延内容,期于无增减而后已。

《说文》本字书,故训诂具此三者。其在传笺者,则多用直训或用界说,而用语根者鲜矣(如仁者,人也,义者,宜也,斋之为言齐也;祭者,察也,古传记抑或以此说经,其后渐少);其在墨辩者,则专用界说,而直训与语根,皆所不用。

今且以几何原本例之,此亦用界说者也。点线面体,必明其量,而不可径以直训施之。假如云,“线,索也”,“面,幂也”,于经说亦非不可,于几何原本,可乎不可乎?以是为例,虽举一“争”字以说“辩”义,在墨辞犹且不可,而况“争彼”之重赘者欤?

诸子诚不尽如墨辩,然大抵明义理者为多。诸以同义之字为直训者,在吾之为诸子音义则可,谓诸子自有其文则不可。

前书剖析未莹,故今复申明如此,请以质之适之。凡为学者,期于惬心贵当,吾实有不能已于言者,而非求胜于适之也。兄炳麟白11月15日

章太炎虽然“非求胜于适之”,可是胡适还是不放过,他又写了第二封信:

行严先生:

那天晚上,得闻先生和太炎先生的言论,十分快慰。次日又得读太炎先生给先生的信。信中所说,虽已于那天晚上讨论过了,但为《新闻报》的读者计,想把那晚对太炎先生说的话写出来,请先生代为发表,并请两先生指教。

太炎先生论治经与治子之别,谓经多陈事实,而诸子多明义理,这不是绝对的区别。太炎先生自注中亦已明之。其实经中明义理者,何止《周易》一部?而诸子所明义理,亦何一非史家所谓事实?盖某一学派持何义理,此正是一种极重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