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情慾孤独(3)

不允许孤独

很多人认為儒家文化已经慢慢消失,我不以為然。时至今日,若是孤独感仍然不被大眾所了解,若是个人隐私可以被公开在媒体上,任人指指点点,就表示儒家文化还是无远弗届。我在欧洲社会裡,很少看到个人隐私的公开,表示欧洲人对於孤独、对於隐私的尊重,以及对於公领域与私领域的划分,已经非常清楚,同时,他们也要求每一个个体必须承担自己的孤独。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不允许别人孤独,另一方面我们害怕孤独。我们不允许别人孤独,所以要把别人从孤独时刻裡拉出来,接受公共的检视;同时我们也害怕孤独,所以不断地被迫去宣示:我不孤独。

一九四九年,大陆经歷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大革命,七○年代我到欧洲读书时,认识了很多从大陆出来的留学生,他们在五○年代、六○年代时都在大陆。他们告诉我:在任何反右运动中,都不要做第一个发言和最后一个发言的人,就看发言得差不多了,大概知道群体的意思时才发言,也不能做最后一个,因為容易受批判。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儒家思想,没有人敢特立独行,大家都遵守着「中庸之道」,不做第一,也不做最后。儒家思想歌颂的是一种群体文化,我要特别申明的是,并不是认為歌颂群体的文化不好,事实上儒家思想是以农业為基础,一定和群体有关。所谓的群体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一些规则,社群才能有其生存的条件,特别是在穷困的农业社会中。而特立独行是在破坏群体,就会受到群体的谴责。

五四运动是近代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水岭,代表着人性觉醒的过程。有时候我们称它是白话文运动,但我不认為是这麼简单。它所探讨的是人性价值的改变,基本上就是对抗儒家文化、对抗群体。五四运动喊的两个口号: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其中德先生democracy,源自希腊文,意指即使是代表极少数的一个个体,都受到应有的尊重,这便是民主的基础。但在群体中,无暇顾及少数的个体,不要说一个,就是叁分之一的人,还是不如其他的叁分之二。

鲁迅是五四运动一个重要的小说家。他的小说〈离婚〉或〈在酒楼上〉,都是讲一个孤独者面对群体压力时痛不欲生的包皮袱。〈狂人日记〉裡快发疯的主角,他用了「礼教吃人」指控,村落中从叁个男人议论一个女人的贞节,变成一群男人议论一个女人的贞节,最后不通过任何法律的审判,就在祠堂裡给她刀子、绳子和毒药,叫她自己了结。这就是群体的公权力,远大於任何法律。

沈从文在一九二○年代也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小说,讲一个风和日丽,陽光灿烂的日子,一对男女在路上走,握着手,稍微靠近了一点,就被村人指责是伤风败俗,抓去见县太爷。县太爷当下拍板说:「你们这对狗男女!」结果这是一对侗族的夫妻,不似汉族的压抑,

他们恋爱时就会唱歌、跳舞、牵手。我们现在读沈从文的故事,会觉得很荒谬,竟然村人会劳师动眾,拿着刀斧出来,準备要砍杀这对狗男女,最后才发现他们是夫妻。

对抗群体文化

包皮括我自己在内,许多朋友刚到巴黎时会觉得很不习惯。巴黎的地铁是面对面的四个座位,常常可以看到对面的情侣热烈的亲吻,甚至可以看到牵连的唾液,却要假装看不见,因為「关你什麼事?」这是他们的私领域,你看是你的不对,不是他们的不对。

我每次看到这一幕,就会想起沈从文的小说。这是不同的文化对孤独感的詮释。

希腊神话裡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甘犯奥林匹克山上眾神的禁忌,将火带到人间,因此受到宙斯的惩罚,以铁链将他锁銬在岩石上,早上老鹰会用利爪将他的胸口撕裂,嚼食他的心肝肺;到了晚上,伤口復元,长出新的心肝肺,忍受日復一日遭到猎食的痛苦。这是希腊神话中悲剧英雄(hero)的原型,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从来不会觉得一个因為特立独行而被凌迟至死的人是好人。

在鲁迅的小说〈药〉裡,写的是秋瑾的故事。当时村子裡有个孩子生了肺病,村人相信医治肺病唯一的方法,就是以用馒头蘸了刚刚被砍头的人所喷出来的血,吃下去。强烈的对比是这部小说惊心动魄

之处,一方面是一个希望改变社会的人被斩首示眾;另一方面是愚昧的民眾,拿了个热馒头来蘸鲜血,回去给他的孩子吃。我相信,五四运动所要对抗的就是这一种存在於群体文化中,愚昧到惊人的东西,使孤独的秋瑾走上刑场,值得吗?她的血只能救助一个得肺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