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详红楼梦(2)(第4/12页)

作者自承"增删五次",但是批者都讳言改写──除了删天香楼一节情形特殊。──例如脂砚关于香菱入园的那条长批,分析得那么精密透彻,而纯是理论,与事实不符──专为香菱入园而设的薛蟠"情"赖尚荣这人物都是早本原有的,不过在改写中另起作用。

因为绝口不提改写,批者迳将定稿的一回视为此回唯一的本子。所以畸笏只在一七六○初叶看过一次的"花袭人有始有终"一回是新改写的,百回"红楼梦"中的这一回根本不算。

袭人与蒋玉菡供奉宝玉宝钗夫妇,应在荣府"子孙流散"后,才接到家中奉养。所以改写"花袭人有始有终"一回,因为此回也是背景不在荣府。此外同时遗失的两三回,想必也是百回"红楼梦"中原有的,经过改写。其余的写钜变后的若干回,情节或情调太与荣府的背景分不开,因此没动。所以这五六稿不会连贯。就连新写的狱神庙回与探庵回大概也不连贯,因为抄没后惜春出家,此后总还要经过一段时间,贾芸才去"仗义探庵"。"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后,如果原稿还在,也没再补抄,除了心绪关系,可能因为仍旧举棋不定,背景问题还没解决。

第二十一回宝玉不理袭人等,"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庚、戚本批注:

此意却好,但袭卿辈不应如此弃也。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第)三大病也。[按:上两条批有宝玉第一第二大病。]宝玉看("有"误)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

靖本第六十七回回前总批如下:

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念,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峰证了情缘,仍不出士隐梦。而前引即秋三中姐。("中秋三姐"?──续书人似乎看过这条批,因此写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的时候是尤三姐前引。)

靖本第七十九回批芙蓉诔有一条眉批:"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证前缘"也就是"证了情缘"。百回"红楼梦"末回回目中有"悬崖撒手"与"证前缘"。

第二十五回宝玉凤姐中邪,癞头和尚与跛足道士来禳解,各本都批:"僧因凤姐,道因宝玉,一丝不乱。"因此凤姐临终应有茫茫大士来接引,但是宝玉出家,显然并不是渺渺真人来度化他,而是正式到佛寺削发为僧,总做了些时和尚才有一天跟着个跛足道士飘然而去,到青埂峰下证了情缘。这样宝玉比较主动。

宝玉那块玉本是青埂峰下那大石缩小的。第十八回省亲,正从元妃眼中描写大观园元宵夜景,插入石头的一段独白,用作者的口吻。石头挂在宝玉颈项上观察记录一切,像现代游客的袖珍照相机,使人想起依修吴德的名著"我是个照相机"──拍成金像奖歌舞片"Cbret"。

八十回后那块玉似乎不止一次遗失,是石头记载的故事快完了,所以石头跃跃欲试的想回去。因此丢了玉并不使宝玉疯傻,像续书里一样,而是他在人间的生命就要完了。所以一再失玉有一种神秘的恐怖。贾家出事后,凤姐"扫雪拾玉",显然是丢了玉又给找了回来。省亲元妃点戏,有一出"仙缘",注:"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甄家抄了家,甄宝玉流为乞丐,出家得了道,把宝玉再次丢了的玉送了回来,点醒了他。宝玉不久就削发为僧,人与玉一同走了。终于由渺渺真人带他到青埂峰下,也让石头"归位"。

第十八回介绍妙玉一段,庚本有畸笏极长的批注,计算十二钗已出现的人数,"又有又副删("册"误)三断(段?)词,乃情(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又推测副册、又副册还有些什么人。上有眉批:"树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这条批第一个字有人指为"前"误,俞平伯、周汝昌都接受这读法。但是宋淇遍查草字,二字字形仅有一部份相似,极为勉强,所以认为"树"字应作"数"字,是音误,不是形误。我也觉得对。

"末回警幻情榜"来自早本,情榜上"又副"作"再副"。"再副"改"又副"的时候,不预备情榜上再有"三四副"了。第五回警幻明言正册外只有"下边二厨"──"写著「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余者庸愚之辈,则无册可录矣。""三副册、四副册"已经改去,但是显然没有连带改最后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