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我的十年回首(第3/3页)

而民意即使是真实的,却绝对未必是对的,此其二。历史上的例子不胜枚举。希特勒是靠着民意上台的,美国南方当年歧视黑人的法令是基于民意而写成的,义和团残杀外国教士时,旁观的常有喝彩的乡民。民意如果不接受批判又没有自我反省的节制,可以形成可怕的暴力,带来全体的灾难。

对民意的批判从哪里来?如果民意指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那么批判当然得来自少数人。民主的基本原则固然是“服从多数”,可是有一个不可或缺的下半句:“尊重少数”。在迷信民意、民粹主义越来越盛行的十年中,“服从多数”成为信条,“尊重少数”却被轻易遗忘。威权政府和暴力是明显而易见的,“多数”的暴力却往往隐于无形,因为可能批判它的人,本身或许就属于那多数而不察觉自己的霸道和粗暴;但是多数如果践踏“尊重少数”的原则,它就是另一个形式的暴力集团,彻底违背了民主的基本精神。此其三。

我可从来没有想到,在80年代鼓吹民意至上的人到了90年代竟会谈起民意的危险来;时代真的变了,问题也换了一套。如果反对者从前的责任是挑战强权,热辣辣地批判,他现在的责任可能是做那客观而理性的“少数”,不哗众取宠,不被主流收编,对盲从性极高的“大多数”提供一个冷冷的声音。我的同代人不知以为然否?

和许许多多改革者、革命家一样,我曾经天真地以为专制政权被摧毁之后,自由就有了保障。十年回首,才知道那不过是个谦卑的开始。当人民自己掌握了权力而他对权力的相对责任了解不够时,他对自由的威胁和专制政权一样大。但是如果十年民主后的台湾显得混乱,我们的结论不该是民主制度不好,而是我们的民主体质不够成熟,不够健全。太着急,大概也不必吧?想想,法国大革命发生在两百年前,而我们,毕竟也才只是十年罢了。但是一步一个脚印,不愧对历史。

199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