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国人的劣根性(第12/15页)
所以,我看散布这些消息的人完全是混蛋。在对抗天灾的时候,难道还非要抓出几个对立的敌人不成?怎么有些人非要有个对立面或者谴责的对象才舒服呢?没有这个似乎就不能显示自己的道德优势么?这种人为制造的敌人,对我们应对天灾有任何的好处么?还是因为没办法坐着神州几号冲上天去把老天爷暴搥一顿,从而需要在人间找几个替罪羊?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道德绑架,是一种不但不利于救助灾民,反而会添乱的行为。这种道德绑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指责已经做了贡献的人为什么不做得更多,看上去理直气壮和富有煽动性,其实是用道德高标与谣言堆积起来的,没有任何可信度。
这种道德绑架最大的破坏性,就是造成一种苛求的气氛,慈善已经不是慈善了,而是一种攀比。在慈善行为中还要造成一种谴责与恐怖的气氛,真是不知道散布这种谣言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一直希望平心静气地与这些人讲不能道德绑架与不能自己树立敌人的道理,但是很遗憾的是,总是忍不住讽刺这种人几句。或许我篡改一下某位美国总统的话试试看,看能不能让这些人清醒过来。这话原话是这么说的: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在这里我改成这么说:不要问别人为天灾做了什么,要问问你为同胞做了什么。
对于欺诈的迷惑
骗人总是不好的,这个道理似乎谁都知道,但这个世界上又有善意的欺骗与谎言,这个如何界定,有时候对于我们的价值观来说是个考验。有件事儿到现在我个人还有迷惑,不妨写出来看看。
网上出现了一个“卖身救父”的事件,是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某位遭到打击报复的举报者“女儿”所为。这位举报者被一纸公安局的文书送进了精神病院“疗养”了14年,网上的这位“女儿”号称谁要能救出父亲就以身相许,还有年轻貌美等字样。结果此事迅速传播,各个媒体纷纷赶到事发地,这位被精神病的举报者获救。但策划此事的人出面承认,并无这样的一个女儿,这是一个为了吸引注意力的策划而已。当地政府很气愤,说这个行动是欺诈。
要说是欺诈当然也无不可,毕竟并无卖身救父这件事,只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使用的某种手段。但这种欺诈到底是为了什么?很简单,要说是某人因为举报贪腐而遭到打击报复的话,神州大地比比皆是,而精神病院与看守所、劳教场都已经成为这种行为的收容地,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关押过。不但对于公众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媒体也会觉得这并无多少新闻性可言。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士打算卖身救父的话,新闻性是相当显著的。
很不幸,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事实。大众的关注确实具有正义感,但正义感也是会麻痹的,就像总是被打在同一个地方,久而久之这个地方从疼痛到麻木、再到坏死,最终有可能必须摘除。但更为不幸的是,这个地方是我们社会的良心,一个社会的良心麻木了之后,整体的堕落恐怕就是唯一的下场。从一个人自焚引发全国的愤怒,到几个人自焚大家都觉得不够刺激眼球,走过的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欺诈的手段唤起好奇心以及关注,到底是不是一种欺诈?即使这是一种欺诈,这又是不是一种善意的谎言呢?这种行为是否能够被原谅?如果被原谅了之后,是不是会导致另外一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景象发生?比如说社会的诚信以及新闻价值的背离,是不是会遭到损害?
这个问题目前我没有答案,这个答案可能在每个人的心里。但如果我们看看是谁来回答这个问题,说不定会有一些东西能够解开心中的疑惑。
实行这次打击报复的竹溪县政府认为这是欺诈,而把一个健康人关在精神病医院里算是什么行为?这已经不仅仅是欺骗其家属了,而是赤裸裸的犯罪。也就是这个县政府,居然还能振振有词地说出“欺诈”这个词,真是不知道人间还有“羞耻”二字。窃国大盗没有资格说别人是乱党,就像强盗不能指责贼偷了他的“劳动成果”一样。如果我们再说远一些的话,这种遍地被精神病的状况是谁造成的?这样麻木的社会是谁的成果?
您看,如果我们跳出这件事本身而看到某些共性的话,大概对解开这个疑问还是能有所帮助的。
在互害的世界里做一个好人
如果说现在是一个什么时代,大概可以称为是一个“添加剂”的时代。各种食品里有添加剂,前段时间有人统计过,一个成年人每天要吃下数十种添加剂;各种思想里有添加剂,但这个不能多说。所以,我们还是回到物质食粮上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