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坎坷记愁(第11/14页)
我勉强安慰她说:“你得这个病已经有八年多了,病情危急的情况也已经有很多次了,今天怎么忽然说起这些令人伤心断肠的话来呢?”芸说:“这些天来,我总是梦见父母派船来接我,闭上眼睛便感觉身体像在云雾中游荡,忽上忽下。大概是魂魄已经离去,而只剩下躯体了吧?”我接着安慰她说:“你这是魂不守舍,服用滋补药剂,静心调养一段时间,自然就会痊愈的。”
芸又抽泣哽咽着说:“假如还有一线生机的话,我就绝不会说出这些让你听来伤心断肠的话。现在我活着的日子不多了,如果还不说,恐怕就没有机会对你说了。你得不到父母的垂爱,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这全是因为我的缘故啊。我死后,公公婆婆的心自可挽回,你也就没什么可牵挂的了。公公婆婆的岁数大了,我死之后,你应该早些回家尽孝。如果没有能力把我的遗骨带回家乡,不妨就先埋在这里,等将来有条件了再另行安排。我希望你能续配一位德貌兼备的女子,以侍奉父母双亲和抚养我们遗留下的孩子,这样我就算死也瞑目了。”说到这里,我不禁肝肠寸断,放声恸哭。我说:“如果你中途弃我而去,我断没有再续弦之理!何况元稹曾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别的人又怎么能代替你在我心中的位置呢?”
芸忽然拉住我的手,似乎还想说话,但只能断断续续重复着“来……世……”二字。突然,她抽搐起来,紧闭着嘴再也不能说话,瞪起两眼紧紧看着我。我不断呼唤她的名字,她却无法出声,只有两行泪水在脸颊上慢慢地流淌。不久,芸的喘息声渐渐微弱,脸上也只剩下泪痕。魂灵缥缈离去,至此,芸竟然永远离我而去!那一天,正是嘉庆癸亥(1803年)三月三十日。那一刻,我孑然独身,孤灯一盏,举目无亲,两手空拳,寸心欲碎。我内心的痛苦,这一辈子恐怕都没有个尽头啊!
承蒙好友胡肯堂资助我十两银子,我再将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都变卖一空,亲自为芸办理了丧事。
呜呼!芸虽是一介女流,但却具有男儿郎的胸襟与才识。嫁到我家以后,我为了生计整日奔波,家里经常缺吃少穿,她却能迁就度日而毫不介意。而当我在家里住的时候,也只知道埋头笔墨之间,整日咬文嚼字,不为生计操心。芸最终在疾病与颠沛流离中含恨而死,这到底是谁造成的啊?是我有负于我的闺中良友,我的悔恨和内疚是怎么说也说不完的!因此,我劝世间所有夫妻固然不能反目成仇,但也不可过于恩爱。俗话说:“恩爱夫妻不到头。”像我这样的,就可以作为前车之鉴啊!
到了回煞那天,民间传说这一天死者的灵魂一定会随着凶煞返家,因此房屋中的陈设要像死者生前一样,而且还要将死者生前的旧衣服铺在床上,将旧鞋子摆在床下,以希望死者的灵魂回来再看一看。这一习俗,我们苏州人称之为“收眼光”。请道士作法,先把死者的灵魂招到床前,然后再送它离开,此称之为“接眚”。而扬州的风俗则是,设一桌酒席在死者住过的房间中,然后一家人都离开,这叫做“避眚”。以往因为室内无人,而常有盗窃的事情发生。
到了芸的“避眚”日期,房东因为以前和我们同住,就带着全家出去了。邻居嘱咐我在芸住过的房间里摆一桌酒席后,也要远远地避开,我本来就希望能在芸娘的灵魂回家的时候再见她一面,于是就漫不经心地答应了。同乡张禹门劝我说:“一个人要是信邪的话,就真有可能撞邪,你还是不要以身犯邪啊。”我说:“我之所以不回避而等待她,正是相信她的灵魂会回来!”张禹门又劝:“回煞时犯煞,不利于活人。你夫人的灵魂即使回来,也已经是阴阳陌路,恐怕即使你想见到她的灵魂,也不会真有形体能见得到。所以应该回避,不去触犯凶煞。”但我还是痴心不改,强对他说:“死生由命,你要是真的关心我,就过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张禹门说:“我可以在门外守候,你要是发现异常情况,叫我一声我就进来。”
我于是点灯进入室内,看到房间的铺设还如芸生前的一样,只是芸的声音和容貌却永远也见不到了,我不禁伤心难过,泪如泉涌。又怕泪眼模糊而看不到芸的灵魂,便忍着泪,睁大着眼,坐在床上等待。同时轻轻抚摸着芸留下来的旧衣服,感觉到她身上的香味还存在于衣服上,不禁柔肠寸断,痛苦得差点昏睡过去。但转念一想,我是要等芸的魂魄归来的,怎么能睡着呢?就猛地坐起,睁开双眼四处观看。只见桌上的两根蜡烛的火光越来越暗,最后小得像黄豆那么大,我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全身打起寒战。我把双手蹭热,擦了擦前额,再仔细地观看着,这时火焰又渐渐地烧起来,最后竟然冲起一尺多高,差一点把纸糊的顶棚给烧着。我正想借着灯光再四处探看时,灯光却又缩得很小很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