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教育(第2/5页)

我十岁左右时被母亲送到了煤矿,那时父亲正经受被打倒后的各种体罚。他的同僚不堪忍受而自杀,母亲担心他的绝望而将我送去作陪,于是我开始生活在真正的工人阶级之间。那时的煤矿老鼠很多,每天经历死亡的井下工人没有娱乐,灭鼠就成了他们的闲情逸致。

他们用各种智慧的方式活捉老鼠,然后将生黄豆塞进其直肠,再将其肛门缝住。黄豆在体内发胀,痛不欲生的耗子在放生后开始疯狂乱窜,闯进它们熟悉的家撕咬同类,一场大规模的自相残杀壮观而刺激,比任何毒药更惨绝鼠寰。或者将鼠尾捆上浸透汽油的棉花,点燃后放手,再欣然观看那团狂奔的火球。我每每为此触目惊心的场景油然而生一种彻骨的恐惧,因为厌恶和仇恨,他们如此折磨鼠类,是代表人类的正义吗?

那么人类自身的相互残杀呢?纳粹对于犹太人的厌恶以及导演的屠杀,与此无异,自不用举例。我们曾经对所谓剥削阶级的仇恨,似乎也不亚于此。我的故乡有个大地主叫李盖武,在土改时被愤怒的农民装在笼中,架在火上烤死。我们可曾分担那种灼痛?那是怎样一种漫长煎熬的死亡啊。如果再看看我们的刑罚史,了解凌迟和幽闭等的含义,我怎能相信族类的理性?

我们从小所受到的教育就是——对敌人的温情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种政治伦理观一直主导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被奉为金科玉律的英雄格言要求我们——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敌人则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我们知道,情,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元素之一,佛陀谓之有情众生。无情,则意味着我们只需要服从政治立场,摒除人之为人的底线思考和本能恻隐,对一切异己者可以采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惩处方式。

当自然界的益虫和害虫我们都难以真正分清时,我们又如何能正确区别同为人类的敌我呢?于是,最终的抉择和解释都只能归属于强权。最高当局宣称麻雀是害虫时,这些无辜的生灵就要被全体人民所驱逐。小鸟的天空骤然缩小,横遭屠杀,成群地累死于逃亡之路。鸟犹如此,人何以堪?平心回顾一下整个20世纪,所有曾经被我们命名为敌人和害虫的,其中究竟有多少是十恶不赦的坏蛋?这些可怜的师尊、战友、亲人或邻居,随高深难问的天心喜怒而朝生夕死,有谁不曾体会过人世的残忍。

1976年我是小城初中的学生。那一年这个国家充满了各种内涵的哭与笑,史学家后来视此为一个可以断代的年份。那个冬天,我们被组织起来去参加一个公审公判大会——要枪毙一个叫杨文生的反革命。在那些含糊不清的判词中,我们隐约听出,这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人,其罪行原来是在上面抓了那四个人后,他依据传统演义小说的推理和经验,坚持认为这是一次宫廷政变。他不断到处演讲和张贴大字报,反对华国锋的中央,号召人们要继续捍卫毛,坚决反对“走资派”的复辟。在此之前,他还是小城著名的“造反派”,当然,也肯定迫害过一些基层干部。

那时的死囚还基本保留古代的形式,人被五花大绑,读完判词即被插上写有罪名的尖锐木标。我看见那削尖的木片从他后领中猛插进去时,他龇牙咧嘴显得很痛苦,但喊不出声音来。我们一些胆大的孩子骑着自行车狂追囚车,就在城郊的田野上,他被掀了下来,踢跪在冻土上。行刑者熟练地在一米之内对其后背开枪,他猛然扑倒,蜷曲的身体挣扎了几下,便永远地安静了,枪声似乎还在山谷里泛出回响。无数男女老少都在围观,杀人实在是像这个无聊社会的一场喜宴,死者的血正好成为大众调味的盐。有个成人去把尸体翻过来,并解开了他的衣服,我们惊奇地看见了左胸上的弹孔还在汩汩淌血,最后的余热袅袅飘散在寒冷的大地上。

一个生命就这样打发了。在此之前,北方还有个叫张志新的女人,死得更惨。这两个人的罪名完全一样,但罪行的内容恰好又完全相反。我们可以称张是死于她的智慧和清醒,但杨却更像是因其愚蠢和迂执而死。问题是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敢于坚持自己思想和表达的人——不管后世如何评价其思想的正误。他们除了思考和表达之外,并未去组织造反杀人放火。是的,他们是以言获罪的人。在那个年代,为了言论自由这点写进宪法的可怜的公民权利,张成了悲剧英雄,杨则永远还是小丑。

人在这个世界偶然地经过,因为五官六欲所能感受的短暂快乐,多数时候难免贪生。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要去与别的物种争夺生命的机会和空间,这种恶基于本能,我们常常无法去苛责——毕竟舍身饲虎那种宗教精神是圣徒英雄的情怀。但如果轮到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之间的生存竞争时,必然要遭逢彼此的算计、厮杀和战争,那么此中的人性底线是什么?在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些冠冕堂皇的大旗下,我们是否可以不择手段地放纵暴力而无须去顾虑末日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