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从大理到泸沽湖(第5/5页)

  有资格坐在火塘左右两边属于上首位置的木板上的成年男性,承担田地里的主要劳作,无私地供养着姊妹们生育的孩子,作为舅舅的身份,承担着父亲的责任。孩子的亲生父亲,在他们的家庭里同样抚养他们的姊妹生育的孩子。人们习惯说这是单亲家庭,兄弟姊妹终身生活在同一个火塘周围。姊妹们到成年后,每人有一间花楼,夜里等待亲爱的夫君来走婚;成年男子在这个家庭里只有坐火塘的尊贵位置,而没有资格安铺下榻,晚上必须走出屋院到相亲相爱的女子的花楼里共度良宵。女性的花楼是除了走婚的男子之外的任何人不得涉足的。我们之中有人向达巴打问她的花楼,笑而不语。达巴转移话题说,她曾到深圳的民族村作过摩梭人的歌舞表演,有两年多时间,还是觉得泸沽湖边的家乡更适宜自己,况且落水村因为近年间的旅游热而增添了收益的渠道,决意回来了。达巴坦率地告诉我们,她已完成走婚,有一个正在哺乳的女儿,“孩子的爸爸很帅,他25岁。”达巴特意注重地解释,外面的人传说摩梭人走婚很随便,误传了。青年男女经过暗恋到热恋,一旦确定走婚关系,就会固定下来;一旦有孩子出生,虽不能尽父亲抚养孩子的责任,却可以随时走到女方的火塘边,表达对孩子的爱怜和关心,也可以和家人聊天和交流。这种关系也是村人几乎共知的,一旦发生变异,会受到众人的不齿和轻视,很难再去找到新的走婚对象。我就很清醒地感觉到,这是一种依凛然的道德维系的婚姻纽带。

  我也不难想象,从泸沽湖从田地里从山野里摆渡耕作放牧归来的男人和女人,漱洗完毕吃罢夜饭,女子进入花楼等待夫君时该是怎样一种甜蜜的急切;那些匆匆走过幽暗的村巷进入花楼偏门的男子该是怎样一种坦然的幸福。那些甚至需要骑马或摩托赶到另一个村寨的小伙子们,以怎样动人的痴情在两个村寨之间的山路上的每一个夜晚走向自己心中的花楼……这是怎样充溢着激情的生动的泸沽湖。

  2004.7.18 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