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原谅,不可以遗忘(第3/3页)

我想,老麦的逮捕之所以令我不安,是因为我发觉犹太人其实把觉醒与反抗这种高度的道德期许,当作审判人之有罪或无罪的基本条件。有谁经得起这样的审判呢?譬如说,仁民爱物是一种道德理想,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努力以赴,可是,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不到仁民爱物的标准而判他十年徒刑;仁民爱物是一个道德的上限,必须当他碰到下限——譬如杀人——的时候,你才能惩罚他。误上了贼船的人,我们希望他有所觉醒,在“工作与良知”之间毅然有所抉择,跳海也在所不惜,但这又是一个道德的期许,不是判罪的标准。把上限的道德期许拿来作为判罪惩处的下限标准,岂不失之太苛乎?人,没有那么干净吧?

今天,如果发生了核子大战,五十年后,万一有人要追究责任,那么今日受雇于核厂的守卫该不该判刑呢?现在正在读核子研究所,即将成为工程师的学生该不该判刑呢?在国防部处理文书的打字小姐该不该受审呢?负责修护核厂的工人该不该受审呢?明明知道核战的危机却不曾参加过反核运动的我,该不该被逮捕呢?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世上没有无罪的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年近七十岁的老麦要面对审判?

德国人对犹太人的残酷暴行不应该只是犹太人的事,就好像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残虐不能够只是中国人的事。“地球村”里的人要依赖彼此的正义感来绵延生命。

我们教导下一代,也期勉这一代,要时时觉醒暴力的存在,诉诸良知;但是在人普遍的做到这一步之前(或许他永远做不到),惩罚做不到的少数人,这是不公正的报仇行为。经历过二次大战那样悲惨的教训,人所学到的不该只是报仇而已吧?!

我问一个德国大学教师:“德国人对猎捕纳粹的事没有讨论吗?没有意见吗?”

他沉吟了一下,说:“老一代的,心里觉得罪孽深重,在犹太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沉默。年轻一代的,渐渐开始想反抗这种沉默的罪恶感,他们觉得那个时候还没出生,为什么我要觉得有罪?但是,还是没有什么公开的讨论,再过几年大概会有一种新的检讨跟反应吧?:“怀着罪恶感与羞耻心的德国人,把他们犯罪的痕迹像博物馆一样保存起来。在有名的集中营“大壕”(Dachau)里,铁丝网、煤气房、监牢,狰狞地立着,一如恐怖的往昔。德军用赤裸裸的犹太人作实验品的照片,一张张为人的兽性作见证,德国人是希望不要忘记自己的丑陋而重蹈覆撤。对血淋淋的历史,西方人的口号是:可以原谅,不可以遗忘。犹太人不只没有遗忘,似乎也无心原谅。

中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