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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公室,周五的欢乐氛围相当明显,大家一起自欺欺人,以为这个周末会很精彩,下星期工作会不一样、会更好。他们永远都不长记性。不过,对我来说,情势确实起了变化。我昨天晚上没睡好,可是尽管如此,我却感觉很好、更好,也超棒。大家都说,当你遇上“真命天子”时,你就是会知道。关于这种说法的一切都是真的,在周四的晚上,命运让他突然出现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此刻周末诱人地往前开展,充满了时间与承诺。

今天有一位设计师要离职,依照惯例,我们会用廉价的红酒、昂贵的啤酒、倒在麦片碗里的洋芋片,来纪念这一天。如果运气好,欢送会早早开始,这样我露个脸之后,还可以及时离开。我非要赶在商店关门前去一趟不可。我推开门,虽然穿了无袖外套,空调的凉意还是让我哆嗦了一下。对话的焦点集中在比利身上,比利背对着我,其他人全神贯注,没注意到我溜了进来。

“她有病。”他说。

“嗯,我知道她有病。”珍妮说,“这点从来就毫无疑问。问题是,她这次干了什么好事?”

比利冷笑了一声:“你们知道吗?她拿到免费的票,找我和她去看超蠢的演唱会。”

珍妮漾起笑容:“鲍伯每年都拿客户送的免费垃圾票抽奖。头等奖,两张免费票。二等奖,四张免费票……”

比利叹口气:“没错。星期四晚上去参加这种活动,超尴尬的——到酒吧看义演,由我们最大客户的营销团队担纲演出,加上他们朋友跟家人各种尴尬的搞笑表演。而且,雪上加霜的是,还要和她一起去。”

大家都笑了。他的评价我还蛮同意的,昨晚和盖茨比式、光彩奢靡的夜晚根本沾不上边。

“前半段有个乐队——约翰尼什么的跟‘朝圣先驱者’乐队——其实还没那么糟。”他说,“他们大多都表演自己的作品,另外翻唱了几首经典老歌。”

“我认识他——约翰尼·罗蒙德!”伯纳黛特说,“他跟我大哥同年级。有天晚上我爸妈到西班牙特内里费岛,他跟我哥的几个朋友来我们家开派时,那时他们六年级。如果我没记错,他们最后搞到浴室水槽都堵住了……”

我转开身子,不想听到他年少时期的鲁莽行径。

“总之,”比利说——我之前就注意到,他不喜欢别人插嘴——“她肯定很讨厌那个乐队,因为她只是僵着身子坐在原地,动也不动,没鼓掌,也没其他任何反应。他们一表演完,她就说她得回家了。连中场都没撑到,所以剩下的表演我都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副缺朋友的样子。”

“真可惜,比利,我知道你本来想在表演完带她去喝一杯,搞不好一起去跳个舞什么的。”洛蕾塔边说边用手肘推推他。

“你真好笑,洛蕾塔。不,她一眨眼就不见了。还没等乐队表演完整套节目,她可能就带着一杯热可可及一本《喘口气》[1]杂志上床去了。”

“噢。”珍妮说,“我不觉得她会读《喘口气》,会是更奇怪、更随机的东西,《钓鱼时光》或《活动住宅》?”

“《马匹与猎犬》。”比利坚定地说,“而且她一定还是订户。”他们都在窃笑。

其实,听到最后这个,我也笑了。

昨天晚上我根本没料到会发生这种事,万万料不到。就因为这样,对我的冲击才更大。我是那种凡事喜欢预先计划的人,提前准备、井井有条。这次事件突如其来,感觉就像脸被掴了一掌,肚子吃了一拳,火辣辣的。

我之所以找比利和我一起去听演唱会,主要是因为他是办公室里最年轻的人,我才推断他会喜欢这种音乐。我听到别人拿这件事来调侃他,当时他们以为我出去吃午饭了。我对那场音乐会一无所知,那些乐队我一个也没听过。我是出于责任感才去的,我在慈善抽奖的时候,赢得了这些票,我知道办公室的人最终会问起。

那晚我一直在喝酸白酒,温温的,而且被酒吧逼我们使用的塑料杯污染了。用塑料杯喝酒,别人一定以为我们是野蛮人!比利坚持出钱买酒,谢谢我邀他来。这绝对不是约会,把这个当成约会也太荒唐了。

灯光变暗。比利原本不想看负责暖场的演出,可是我坚持要看。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否会目睹一颗新星的诞生,永远不晓得谁会踏上舞台,震撼全场。然后他就这么出现了。我牢牢盯着他。他是光和热,他熊熊燃烧,他接触到的一切都会为之改变。我在座位上往前挪,想靠得更近。我终于找到他了。

命运现在展开了我的未来,我只是必须发掘更多关于他的事情。那个歌手,就是解答。在投入月末账款的恐怖混战以前,我想先迅速浏览几个网站——爱顾商城、约翰·路易斯百货——看看一台电脑要多少钱。我想我可以在周末进办公室使用电脑,可是碰到其他人的风险很高,他们会问我在干吗。虽然这样不算违规,不关任何人的事,但是我可不想对着鲍伯解释,虽然我周末来工作,可是一大堆等着处理的发票却动也没动。更何况,我在家里可以同时做其他事情,比方说,试做我俩第一次共进晚餐的菜式。好几年前,妈妈曾经告诉我,男人绝对会非常爱酥皮香肠卷。她说,自家烘焙的香肠卷,热乎脆薄的酥皮,以及优质的肉料,可以直抵男人的心。多年以来,除了面食之外,我什么也没煮过。我没做过香肠卷,不过我想不会太难才对,不过是酥皮加上重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