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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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奥施莱和我共事过三年。其实,他一直在楼层的另一端,但因为他确实很有做市场的天分,便和杰姬打过不少交道。“永不满足女士,今天过得好吗?”他踮着脚尖轻轻走到我的工作格间压低声音问。“优美典雅!”我应道,然后像个学生妹似的咯咯笑着。他很聪明,又魅力十足——我该怎么恰到好处地形容他的性感呢?

我对他有过好感,但很纯洁,只是为了让工作的时候心情更愉快。我感觉泰对我也有一些好感。好几次我发现他在偷偷瞄我的臀部。直到有一次我终于说服汤姆参加我公司的假日派对,泰当时已经有点醉意,把我堵在吧台一角,指向大厅对面的汤姆,问道:“那个男的就是丽比·米勒的先生?”从他的语气来看,好像汤姆并没有比他高十厘米,也并没有很英俊。

去年泰和我有很多合作,我们那种随性的打情骂俏转变成了某种友谊关系。我们经常一起喝咖啡,偶尔在杰姬出差的时候一起吃午饭。泰会告诉我,作为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通过婚恋网站找女友的体验特别糟糕。我会告诉他婚后的生活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无奈,当然他对此不怎么买账,会大笑不止,说我是某个鼓励结婚组织的游说者。他说得没错。那时我爱着汤姆,并没有想过要出轨。但我不否认,泰对我来说很有新鲜感,让我着迷——他简直快赢得这个女人的心了。

后来泰辞职去另一家机构工作了,我们不再有联系,直到去年春天在街上遇见他。“丽比·米勒,优美典雅。”他说着,令人无法抗拒地咧嘴一笑。

“嗨,泰。”我羞红了脸,心里知道这一照面意味着未来一个多月里,我和汤姆亲密的时候,都要使劲不去幻想泰的样子,“工作怎么样?”

“嗯,出版商没指责我脑残,所以是个好兆头。”他答道。然后坏坏地微笑道,“你丈夫怎么样?”

“还好,”我结结巴巴地说,“他还好。”

“嗯,如果不好了,记得找我,丽比·米勒。”他说道,然后大步走向远方,好像并不觉得自己已经在我的内心印上了一个问号。

我遇到个难题。即使我有时间去尝试,我的婚姻也是无可挽回的。而我不想我短暂的人生里仅仅和一个男人做过爱,尤其是现在我很清楚这个男人是同性恋。老实说,我很想有场性狂欢(当然要让我赤裸身体还是不容易的,因为不想给对方解释自己肚子上的绷带和纱布是怎么回事)。我只是需要一个人——这个人肯定不是汤姆,也不是连环杀手——来证明我是个有趣的、性感的女人,证明我的性本能是绝对健康的。我很确信这个人就是泰。

可是,我不想觉得自己出轨了。本应该最快办好的离婚手续也还拖拖拉拉;两周时间就可以拿到护照,但那时还不一定能拿出拟定好的离婚协议让汤姆签字。(我们结婚时,汤姆坚持把“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写进我们的婚礼誓词,当时我觉得很恐怖,非常讨厌这句话。但也许他是对的。)

我还是需要先做点老套的事。

现在,我并不打算谋杀汤姆。如果我很快就会去见上帝,我不想让汤姆抢在前面。而且杀他的强烈欲望已经变成了摇摇欲坠的忧伤。每个清晨醒来时震惊于为何汤姆不在身边,然后一遍遍想起他为什么不在。刹那间,我发现自己一面诅咒着他,一面却想拿起手机给他打电话,向他倾诉我的丈夫对我的伤害有多深;就好像有两个版本的他:一个是骗子汤姆,刚刚刺痛我的心;另一个是真正的汤姆,他会谴责骗子汤姆,让一切都好起来。

忧郁心情之下掩藏着某种莫名的紧迫感,内心更深处——我知道这听起来挺奇怪——有一缕希望之光穿过黑暗指引着我。我将要死去,这非常不幸,可是,也许很快就能再见到母亲了,这是我一生都在等待的时刻。

而且,可能汤姆刚告诉我他是同性恋时,我就会因悲痛而遭遇车祸,也就活不到现在了。虽然很不情愿承认,但癌症晚期的确带给我一件临别礼物:一小段允许我改变人生故事的时间。

我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酒红色的针织连衣裙,穿起高跟皮靴(这还是去年洁西劝我买的)。然后摘了婚戒,三天前就该摘掉。捏着婚戒在抽水马桶上方晃悠着,想鼓起勇气扔了它——想象金属撞击白色陶瓷的清脆声,伴着哗哗的水流,戒指就和我拜拜了。

这戒指还是汤姆帮我选的。我事先没有看到,直到婚礼仪式时他将戒指戴在我手上。“你真的喜欢它吗?”他急切地问我,那时神父刚刚宣布我们正式成为夫妻。

“喜欢。”我小声耳语道,一面用手指轻轻摸着这光滑的纯金戒指。它不薄也不厚,不像母亲传承给我的订婚戒指那么漂亮,这枚婚戒很朴素,一点也不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