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的幸福

有意无意地等待了五年之久的事情,如今,就要成为现实了。

因为心仪已久的那个人似乎开始关注自己了。

小朋努力地保持着平静。

不过,在内心深处,小朋并没有什么波动。

因为她只不过觉得:啊,真高兴啊,喜欢的那个人开始频繁地发来电子邮件了,也开始邀请自己吃饭了。

小朋喜欢的人,在另一楼层的公司工作。好像是出版旅游杂志的,不过小朋几乎没怎么去旅游过,杂志里净是些她不了解的事情,所以她对那份杂志也并不太关心。

小朋在一家小型设计公司当事务员兼做杂事,她只要坐在办公桌前就总是听收音机。有时听到情有独钟的歌曲,她会去附近的大音像商店买来CD,在回家路上一边开车一边反复地听。然后,她会用那略带鼻音的高音跟着哼唱。哼着哼着,脑海里便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往事,于是她就会把车停在附近的河滩上,静静地听一会儿虫鸣。

像这样安静地独处,对小朋的内心来说,始终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小朋最近喜欢上的,是一首较早前流行的名为《帕夫》的恐龙歌。不论何时,小朋一听到这首歌,就会想到帕夫被杰克遗忘时的寂寞心情,不由得流泪。而且并不是只流一点儿眼泪,而是号啕大哭,因此平时她甚至都尽量不让自己想起那首歌曲。

对小朋来说,这种内心的波动和变化足以成为一种“旅行”,因此她并不需要真的去旅行。最多也就是接受朋友的邀请一起去温泉之类的地方,为罕见的景色感动一下。小朋迄今为止有过两个男朋友,但都因为她不爱出门而无法顺利相处。两位分手男友的共同感受是:小朋简直是个顽固坚持自己单调生活的女孩儿,而且根本无法了解她究竟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哪怕只有一次遭到强暴,也会对男性一直怀有戒备。

但小朋并非如此。

在十六岁的时候,一个比小朋年长的儿时伙伴约她出游,到河滩时车突然停下来,小朋被拉下车遭到了侵犯,而且那是小朋的第一次,可是不知为什么,小朋并不讨厌那片河滩。

比起那个记忆,印象更加深刻的,倒是河滩那随季节更迭的景色、吹拂而过的微风,以及常坐的古旧长椅那冰凉的感触。

当然,小朋对那个男的无比憎恶。

从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小朋就很讨厌他的吃相。因为她觉得那种样子太不珍惜食物。对于喜欢细嚼慢咽的小朋来说,那种狼吞虎咽的样子令人害怕。

小朋跟已经过世的母亲曾经一起在庭院里种过一小块菜地,所以她养成了习惯,总是精心烹调鲜嫩的蔬菜,早中晚三餐都吃扁豆,连萝卜缨子和干瘪的土豆都舍不得扔掉。因此,她非常讨厌那个男的,但不知是一时糊涂,还是因为她本来就有点儿好奇,小朋最终还是跟着他去了。对于只有十六岁的小朋来说,跟男人单独相处很新鲜,而且她很想了解男孩子都在想些什么,尽管在某种意义上这有点儿无聊,却也十分有趣。另外,手的形状呀脖子的样子啦都不一样,这也很新鲜。所以就上了他的车。

男女之间的事,小朋在电影里看过,当然已经知道,但那次经历她既不觉得喜欢也不觉得有趣,只是感到恶心和屈辱。可是,是自己愿意去那个地方的,没办法,小朋静静地接受了。

小朋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却带有一种信仰极深的本性。那个时候,她只是在心里一个劲儿地想:“连是否愿意都不互相确认一下儿,就干这种事。他这是变态使用自己的男性力量。对我干出这种事情,一定会遭到报应的。”这么想着,股间令人恶心地濡湿了。尽管这一想法并无恶意,却成了纯粹而有力的诅咒。

“祝你遇到意想不到的事。”离开时小朋用奇怪的声音冷冷地说。

那个男的在第二周遭遇交通事故,手脚的骨头都断了,睾丸也碎了一个,在医院里躺了大半年。

“一次换半年啊。”小朋又不可思议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小朋究竟是为什么那么强烈地喜欢上了三泽,连她自己也不明白。

小朋经常在大楼下边的一个茶馆里碰见三泽。三泽大约四十岁左右,身材修长,已经谢顶得有点儿厉害,手指上的汗毛很浓。也就是说,外表根本就不英俊。但是,小朋的视线就是离不开他。因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立刻感受到某种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清爽。

小朋的本性是无论做什么都要花费很长时间。

发展到与三泽见面时颔首致意,就足足花费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