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镜中的马赛克(第2/8页)

霍华德是一个自学成才的标志性人物。他尊崇他的家庭,尊重他身边的社会,从他的老师那里学到很多,霍华德从来不把某一个特定的人当作自己的偶像。他从没把自己当名人,也从不步别人后尘。相反,为了指导自己,他构建了一个“马赛克”样式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包括他自身获得的经验、教训、意见、原则、理念。通过这个集合体,可以使自己对自身、他该做什么、未来的路在何方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

霍华德的马赛克概念是让我对他极为崇拜的原因之一。我真的很欣赏这样的理念,虽然借鉴身边人的经验和知识,但不照搬他们的路数。你对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有个多层面的构想,这是你综合吸收你周围的人的优势的结果,但不是刻板地照抄。

我成长在新泽西郊外的一个中产家庭,我家离纽约市区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但我的家乡似乎缺少那种社交、文化和经济共存的大环境。我的高中同学几乎没有去读大学的。人们对成功的定义是“拥有一份能干一辈子的工作就足够了”。我母亲是一名拥有三十年教龄的小学教师,在我父亲的生意经历大起大落时,我母亲的收入就用来平衡家庭收支。他们工作都很辛苦,虽然我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我和我的姐姐也没有缺衣少食。我们既算不上贫穷也算不上富有。我们像很多家庭一样也经历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经济大起大落导致的艰难时刻。

对我来说,在成长过程中我和家人之间总有种“距离感”,我父母总是开玩笑说在我出生时肯定跟别的孩子搞混了。他们的性格直来直去,低调而普通。而我总是尝试新东西,寻求冒险,希望自己能够出类拔萃。我是高中班上唯一的犹太人,而我所处的环境对我来说发展的空间实在是太小。幸运的是,我最好的朋友维克拉姆,印度裔的移民,他像我一样似乎也与周围这个狭小的环境存在“距离感”,也在努力靠自己的头脑跳出这个限制多多的环境。

维克拉姆和我在对职业前途的距离感看法上有些共识。我们都想去征服世界,勇攀高峰,而周围能理解我们这种野心和理想的人却少之又少。我们身边其他的朋友都不像我们这样内心充满各种疯狂想法和远大目标。同样,我们身边也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没有人指引我们踏上一条正确的通往梦想的职业之路。但这对维克拉姆来说更不是问题,他是一个十分专注、自信并且能够坚持到底的人。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确定了他的职业目标——他要成为一名华尔街的精英,此后他就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着。(现在他是一名十分成功的投资人,兼职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及作家。)

我的职业目标则没有这么容易就定下来,其间还颇费了一番工夫。(试想一下,1988年我上高中那会儿,如果你的雄心壮志是“勇于创新,发展人脉,创业奋斗”,那要走什么样的人生路呢?)因此,我感觉有些迷失了自我,就像走失在新泽西西北部的森林里,因为没有指南针的指引而盲目地兜圈子。

谁承想,我人生中的头两位引路人就在前方等待着我,就在位于新泽西州西北部最大的淡水湖边的森林中。说得再具体点,在湖边一家名叫杰斐逊的夏日餐厅中,我的领路人们正在忙着做晚饭、倒饮料和招待客人。

比利·奥思和艾伦·奥思是一对兄弟,他们两个负责经营杰斐逊小屋餐厅。他们一个不到四十岁,一个四十岁出头,从他们的父亲在四五十岁时买下这里开始,这家餐厅已经经营了二十几年。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意越做越精,越做越多样:这个餐厅在夏季正常营业,在淡季只承办酒席。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时,刚刚读完九年级。我和家人去过几次杰斐逊小屋餐厅,我非常喜欢那种被碧波和森林环绕的静谧环境。我喜欢趴在湖边的餐桌边看船只进港;我也很喜欢这家餐厅的老板们,他们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超大的可爱友好的芝麻街布偶。因此,在选择去哪里打暑期工时,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适合我了。虽然我没有工作经验,但老板兄弟俩被我的热情所打动,让我负责烤汉堡和鸡肉,还有炸薯条。

在我给他们打工时,艾伦和比利已经靠这个餐馆挣了不少钱。他们随时都可以退休。但钱不是他们经营的重点。他们享受每天的工作,如同他们能从烤肉和与顾客谈笑的过程中汲取能量。

艾伦原本是一个电脑工程师,后来突然跳进了餐饮业这个圈子。在闲暇时,他喜欢在杰斐逊小屋里利用一切工具和系统倒腾电脑,修修补补。他这个人胖乎乎的,总是留着凌乱的发型,蓄着大胡子,喜欢穿旧短裤和马球衫。他这尊容不像是个头脑灵活的科学家,反倒像个在厨房里忙翻天的大厨。我觉得最有趣的一点是一个本可以在美国宇航局工作的人却如此热爱他现在的职业——烹制汉堡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