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4/5页)

我们身处一片光的海洋,整个人被包围其中,每天在里面游泳、活动,但我似乎是唯一睁开双眼、看清周围真相的人。

有时候,这让我感到非常孤单。

回到家后,我对妈妈说,我要去爬一棵树,不过并没有告诉她具体是哪一棵。我不擅长说谎,但我可以选择自己的措辞,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这个方法十分有用。

我发现自己其实知道从家里去LBA树林看鹰树的路线。我看过地图,LBA树林距离我家只有二点一英里,但路线十分曲折。看了地图后,我把整条路线清清楚楚地印在脑子里,不落下任何细节。找到树林和爬树其实是同样的道理,不过用走路代替攀爬罢了。

我知道那儿有一个栅栏,可我不想再玩帕特·提尔曼的泰山游戏了。要是我能再一次走到距离鹰树足够近的地方,亲眼看一看它的形状,就可以确定它到底是不是美国黄松。

我一边走,一边抚摸着道路两旁树木的树皮,感到心满意足。在LBA树林里,树与树挤挤挨挨地生长。我只要离开小径,一伸手就能抚摸到它们的树皮。阳光下的树皮是温暖的、粗糙的,我想象着每一棵树里面都住着一个灵魂,就像树人一样。尽管明知这个念头并不真实,但那些树的存在本身就足以使我满心愉悦。

如果鹰树是一棵橡树,就会与周围的树更贴近一些,不会如此孤立。成群的橡树被称作萨瓦纳——它们的根系紧贴着彼此。妈妈在我的一本书中读到过这个词,她称之为“共生”。当时,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这正是她想做的事情——和其他的人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和树。如果要我与别的生物“共生”的话,我会选择树。

我伸出一只手,抚摸身边长长的树枝,树叶在我的触碰下微微颤动。树大概知道我在这里吧,又或许并不知道。我存在与否对树来说无关紧要,这正是我喜欢树的一个原因。

后来,我在树林里遇见了一个女人。她起初没有看见我,因为她拿着一副望远镜,正在用它观察树顶,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我注意了她好一阵子,觉得似乎有点眼熟。

这是我唯一一次长时间地观察别人。观察人与观察树林中的一头小鹿或一只松鼠不同。她没有小鹿那么安静,也没有松鼠那么敏捷、活泼,而是正好介于两者之间。她是一个人,一个和我一样的人。我们彼此相似、彼此相连,就好像两棵同样种类的树——这真是一个相当奇妙的想法。观察了她一会儿之后,我继续在树林中行走。后来,我又看见了她。这一回,她时而在树林中走动,时而停下来剪下旁边灌木丛中的一小片树叶。每剪一片就把它放进一个小包,在上面写几个字,然后再把小包一个一个放进肩上的背包里。

突然,她看见了我,朝我挥了挥手。

“嗨,马奇!”她喊道,“你还记得我吗?又在叫树的名字吗?”我一定见过她,但我记不起她的名字了。当然,也认不出她的脸。“是的,我在叫树的名字,”我说,“不过,今天我是来看鹰树的。”

从我所在的角度可以望见鹰树粗壮的树干,就在栅栏的那一边,在树木丛生的山坡上。我用手指了指。

她朝我走近几步,抬头向鹰树矗立的方向看去。

“他们把这棵树叫作鹰树吗?”她说,“你看见人们献祭给它的东西了没?”

“没有,”我说,“献祭是什么意思?”

“跟我来。”她说着,带我向山坡另一边的一个小凹洞走去。那儿距离栅栏很近,与我们从栅栏这边到达鹰树根部的距离差不多。我和鹰树之间只隔着短短十七英尺。从这里,我做出了准确的判断:空气中淡淡的香草味告诉我,它就是一棵美国黄松。除此之外,其他几个因素也让我十分确定:树皮是橘色的,在下午的阳光下闪着微光,最外层的树皮坚硬而外翘,上面一个个黄松甲虫留下的小洞清晰可见,如子弹般深深地刻在树皮上,令人心烦。我的脉搏开始噗噗地跳动。

这时候,她又喊了我一声。我转过头去,发现了第二个惊喜——巨树的根部竟然有一个洞。那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凹坑,但看起来有点像伊尔莎牧师教堂里的圣坛。它有底座,还有个类似盖着布的小桌子的东西,其实是由一个树桩和一片树皮搭起来的。

在洞里,有一些用扎条捆起来的彩色羽毛,几块写着字的石头——那些字看起来有点儿像凯尔特符文,一条银项链,还有几枚宝蓝色的知更鸟蛋。

“看见了吧?”她说,“这就是人们献祭给树灵的东西。”

“人们为什么要献祭这些东西?”

“哈!”她笑了,“只有在奥林匹亚才有人这么做!我爸爸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结束,整个地球就倾斜了过来,把美国所有的嬉皮士一股脑儿全倒在了太平洋西海岸。如今,他们都生活在奥林匹亚、尤金,还有波特兰。懂我的意思吗?”有那么一会儿,她的口气像极了皮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