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2/3页)
格:这更加容易,讲一句便行.
苏:然后再将三象合而为一,就像在某种怪物身上长在一起那样.
格:已经造好了.
苏:然后再给这一联合体造一人形的外壳,使别人的眼睛看不到里面的任何东西,这似乎纯粹是一个人的像.
格:同样也造好了.
苏:这样,让我们对提出"行事正义对行事者不利,行事不正义对行事者有利"这一主张的人说:他这等于在主张:放纵和加强多头怪兽和狮精以及一切狮性,却叫人忍饥受渴,直到人变得十分虚弱,以致那两个可以对人为所欲为而无须顾忌,如此对人是有利的.也可以说,他这等于在主张:人不应该企图调解两个精怪之间的纠纷使它们和睦相处,却应当任其互相吞并残杀而同归于尽.
格:同意不正义也正是这个意思.
苏:相反,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主张:我们的一切行动言论应当是为了让我们内部的人性能够完全主宰整个的人,管好那个多头的古怪兽,似一个农夫栽培浇灌驯化的禾苗而铲锄野草一样.他还要将狮性变成自己的盟友,一视同仁地照顾好大家的利益,使各个成分之间和睦相处,从而促进它们生长.的确如此吗?
格:是这样的,这正是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的意思.
苏:所以,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结论都是:主张不正义有利说的人是错的,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是对的.因为,不论考虑到的是快乐.荣誉还是利益,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论证是对的,而反对者则是没有理由的,对自己所反对的东西是没有真知的.
格:我想肯定是如此.
苏:那么,我们是否要用和蔼的态度去说服我们的论敌?因为他不是故意要犯错误呀.我们要用下述这样的话来问他:"亲爱的朋友,我们应该说,法律和习惯认定是美的或丑的东西已被算作美的和丑的,不也是根据下述同一理由吗:所谓美好的与可敬的东西乃是那些能使我们天性中兽性部分受制于人性部分(或可更确切地说受制于神性部分)的事物,而丑恶及卑下的事物乃是那些使我们天性中的温驯部分受奴役于野性部分的事物?"我们是否要如此地问他呢?他会表示赞同吗?
格:他假如听我的劝告,他是能被说服的.
苏:一个人如果照这种说法不正义地接受金钱,如果他在得到金钱的同时让自己最善的部分受到了最恶部分的奴役,这对他能有什么好处呢?换言之,如果有人将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卖给一个严厉而邪恶的主人为奴,他不管得到了多么高的身价,是不会有人说这对他是有利的.是吗?假使一个人忍心让自己最神圣的部分受奴役于最不神圣的最可憎的部分的话,这并非一宗可悲的受贿,一件后果比厄里芙勒为了一副项链出卖自己丈夫生命更加害怕的事吗?
格:我如果可以代他回答的话,我要说这是十分可怕的.
苏:放纵经常受到谴责,你不认为也是因为它给了我们内部的多形怪兽以太多的自由吗?
格:显而意见是的.
苏:固执和暴躁受到谴责,并非因为它使我们内部的狮性或龙性的力量增加和强壮到了太高的程度吗?
格:显然是的.
苏:同样,奢侈和柔弱受到谴责,并非因为它们使狮性减少削弱直至它变成懒散和懦弱吗?
格:显然是的.
苏:当一个人让自己的狮性,即激情,受制于暴民般的怪兽野性,并为了钱财和无法控制的兽欲之故,逼迫狮子从小就学着忍受各种各样的侮辱,结果长大成了一只猴子而不是一只狮子.这时人们不是打算谴责这个人谄媚卑鄙吗?
格:确实是.
苏:手工技艺受人贱视,你说这是为什么?我们并非只有回答说,那是因为一个人的最善部分天生的虚弱,不能管理控制好内部的很多种,而只能为它们服务,学习怎样去讨好它们吗?
格:看来是这样.
苏:因此,我们所以说这种人应该成为一个最优秀的人物(换句话说,一个自己内部有神圣管理的人)的奴隶,其目的不是为了让他可以得到与一个最优秀人物相同的管理吗?我们这样主张并不是因为,我们觉得奴隶应当(象色拉叙马霍斯看待被统治者的,)接受对自己不利的管理或统治,而是因为,受神圣的智慧者的统治对于大家都是比较善的.自然,智慧和控制管理最好来自自身内部,否则就必须从外部强加.为的是让大家能在同一指导下成为平等者成为朋友.对吗?
格:正确.
苏:也十分明白,制订法律作为诚邦所有公民的盟友,它的目的便在这儿.我们管教儿童,直到我们已经在他们身上确立了所谓的宪法管理时,才放他们自由.直到我们已靠我们自己心灵中的更善部分帮助,在他们心灵里培养出了最善部分来,并使之成为儿童心灵的护卫者和统治者时,我们才让它自由.......我们如此做的目的也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