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资财的分类(第2/3页)

在社会总资财的三个部分中,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资本。其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或更换主人,就能提供收入或利润。它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是一切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能便利和简化劳动。

第二是一切有利润可图的建筑物,如商店、货栈、工场、农屋、农舍连同它们的所有必要建筑物;畜舍、谷仓等,不仅给出租房屋的主人提供收入,而且是占有它并为它支付租金的人获取收入的手段。这些建筑物和住宅大不相同。它们可以看作一种生产工具。

第三是土地的改良。在清理、排水、圈围、施肥等最适于耕种的状态方面所做的有利可图的资财支出。经过改良的农场好像有用的机器,可以便利和简化劳动,使等量的流动资本能提供更多的收入。改良的农场和这些机器同样有利并更为持久,往往不需要其他修理。只要最好地使用农场主的资本去耕种。

第四是社会所有居民或成员学到的有用才能。学习这种才能需要接受教育,进行研究或做学徒,所花费用不少。这样花去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是他所在的社会财产的一部分。工人熟练程度的提高同样可以看作便利和简化劳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尽管要花费一定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并带来利润。

社会总资产自然分成的三部分中的第三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是流动资本。其特性是,只有通过流通或更换主人,才能提供收入。它也由以下四项组成:

第一是货币。只有通过货币,其他三项才能流通并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

第二是屠夫、畜牧人、农场主、谷物商、酿酒人等手中持有的食物。他们出售这种食物以获取利润。

第三是生产者、制造者、布商、绸缎商、木材商、木匠和细木匠、砖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或房屋等材料。不论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天然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仍然掌握在上述那些人手中。

第四和最后是已经制成但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例如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里经常看到的制成品。这样,流动资本包含商人手里掌握的食物、原料和各种制成品以及它们流通并将它们分配给最后使用或消费它们的人手中所需的货币。

在这四项中,食物、原料和制成品——通常在一年内,或在一年左右,会从流动资本变成固定资本或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

固定资本都是由流动资本变成的,而且需要由流动资本来不断支持。全部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最初都出自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提供建造机器的原料,提供维持建造机器的工人的费用。机器制成以后,又常需有流动资本来修理。

不通过流动资本,任何固定资本都不能提供任何收入。制造所用的材料以及工人维持生存所需的食物均出自流动资本。没有流动资本,即使最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也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无论土地如何改良,如果没有流动资本去维持耕作和收获的工人,是不能提供任何收入的。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唯一目的和目标就是维持并增加用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人民的衣食住读依赖这种资财。人民的富裕或贫穷取决于这两种资本所能提供的用作直接消费的资财是丰饶还是不足。

为了补充社会上固定资本和供直接消费的资财,需要不断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十分庞大的一部分,所以流动资本需要不断补充。没有这种补充,流动资本就不复存在。这种补充有三个主要来源:土地的产物、矿山的产品以及渔业产品。这三个资源不断提供食物和原料补充,其中一部分随后被加工制成成品,另一部分补充从流动资本不断抽出的食物、原料和制成品。还需从矿山采取所需要的维持和补充用来作为货币的金属。因为,货币虽在普通的经营过程中不像其他三项那样必须从流通中抽出,以便置于社会总资本的其他两个部分中,但也像其他东西一样,必然难免被磨损,有时遗失和运往国外,须不断加以补充,虽然数量很小。

土地、矿山和渔业都需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来经营;其产品不仅能够偿还投入的资本,而且还能偿还社会一切其他资本,并带来利润。于是,农场主每年给制造业者补充他在前一年消费的食物和使用的原料,制造业者向农场主补充他在同一时期内使用和消耗的制成品。这是每年在两类人中进行的真实交易,尽管不是用制成品和天然产物进行的直接交易,因为很少有这样的交易发生;农场主向他出售自己生产的谷物、牲畜、亚麻和羊毛,并从他那里购买自己需要的衣服、家具以及生产工具。购买谷物、牲畜、亚麻、羊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卖衣服、家具、工具的人。所以,农场主用自己的天然产物换取货币,然后用货币去随意购买他所需要的制成品。经营渔业和矿业的资本甚至可以用土地补充(至少是部分的)。从水里捕鱼是土地的产品;从地里采矿是地面上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