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第2/6页)

马良从地上捡起了那两只鞋,发现鞋子很小,只有巴掌大小,鞋子的成色很新,但鞋底都磨平了,马良明白这是浩明的手“穿”的。

马良第一次使大头剪刀,觉得那家伙太笨重了。尤其在废旧橡胶上剪鞋样,感觉剪刀被橡胶死死地咬住了,拔也拔不开。浩明在“鸟笼”里看得哈哈大笑,他说:“这跟两条交媾的狗差不多,撵不开。”

马良有些丧气,浩明说万事开头难,补不好很正常的,做任何事都得先把自己心浮气躁的毛病修理好,人一有韧性,什么事都好办。马良想想也对,浩明俨然成了自己的授业恩师,总能讲出头头是道的东西来。

浩明也挺享受这个过程,虽然谈不上手把手地教,但他总把自己的经验告诉马良,他说穿皮鞋的人最好赚,果然有很多穿皮鞋的人来找马良钉鞋钉。马良最喜欢给鞋子钉铁钉,三下五除二就把钉子敲进去,仿佛给鞋子上了一身盔甲,走起路来虎虎生威,响声能传出八丈远。

浩明看起来有点诲人不倦,每天都要跟马良喋喋不休地说上一通,马良在这样的熏陶下,刻苦钻研业务,不到一个月,竟然把修鞋的手艺练得精熟。马良觉得自己对修鞋是有天赋的,虽然之前一直不知道自己还能做这个,但仿佛命运注定他是做这一行的。他跟浩明说:“如果前世可以查询今世的职业,我估计就是个修鞋匠。”

“你知道你为什么鞋子修得比别人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们应该对鞋子特别在乎。”

马良觉得浩明说得很有道理,越缺什么就越在乎什么。他修鞋子的时候仿佛带着一种信仰,特别虔诚,线头剪得干干净净,更不允许有一丝毛边,所以找他来修鞋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马良的头一直处于低着的状态,那就是一个看鞋子的角度。有一天,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两个轮子,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陌生小伙子,两个轮子原来是一辆车。马良后来知道那是猪肉阿三家的毛脚女婿,第一次来三七市。他把铁家伙往马良跟前一摆,马良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轮胎扎破了。”

“这个我不会修。”

“找遍了大街,没有一个修车行,所以才来找你的嘛。”

“它是什么东西?”

“自行车啊,代替人走路的。”

“你说它会走路?”

“是啊。”

“怎么走?”

“人骑在上面,脚踩在这里,跑得飞快。”

“你是马戏团的吧?”

“不是啊,你没见过自行车吗?我们那里有很多人都骑自行车。”

“怎么可能?两个轮子,人坐上去不就倒了吗?”

“不会骑的人都这么想,等你会了,想倒还倒不下来呢。”

“骗人!”

小伙子急了,抓过自行车,骑了上去,骑出一丈远又摇摇晃晃地拐了回来,把自行车往后一拉,撅着屁股横在了惊呆的马良面前。

“现在相信了吧?”

“可……我觉得这是耍杂技!这里没人会骑,浩明,你说对吧?”

浩明一直趴在小窗户后面打量着,他没有吭声,只是一直盯着那辆自行车。好在这个时候猪肉阿三的女儿找来了,她穿着一条红得像鸡冠的大裙子,因为太招眼,走路的样子看上去很滑稽,仿佛已经自乱阵脚。她看到亮晶晶的自行车,眼珠子也变得亮晶晶起来。

“怎么?坏了吗?”

“轮胎扎破了。”

“我本来还想让你带我去兜风呢。”

“以后吧,你给我作个证,他不相信这自行车能骑,非说我是马戏团耍杂技的。”

“哎呀,他们都没看到过自行车啊,这是新式货,城里才有!”

马良看了看猪肉阿三的女儿说:“我认识你爹,你爹不是卖……”

“骗你是小狗,骗你死全家,这总该信了吧?”

“可我是修鞋的,这个东西真的不会修。”

小伙子说:“你只要把轮胎翻出来,找到破洞,用胶水胶上就可以了。”

马良犹豫了起来,猪肉阿三的女儿开始了担忧,她扯了扯她对象的衣服说:“要么算了,万一修坏了该怎么办?”

“总得找地方修,不能骑自行车,难道让我走回去吗?四十多里路,走得脚底翻白了。”

马良看他们着急,说:“工具我可以借给你们,你自己修。”

小伙子就在旁边蹲了下来,他手忙脚乱地开始卸螺丝,马良实在看不过去,就过去帮他。

“你告诉我怎么弄,我帮你卸,不过得先说好了,修坏了不能怪我。”

“行。”

轮胎破洞是找着了,但没有打气筒,补完那个破洞,装上零件后,小伙子也没敢骑,他小心翼翼地推着,车把手上挂着两袋礼品,晃得很厉害,猪肉阿三的女儿风光无限地一路抖着鸡冠红的裙子,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停下来看热闹。马良觉得这自行车推着也还是招摇的,那是大宗家产,仿佛在诉说他家显赫的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