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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在车里已经熟睡,只要我一恍神,她便靠着车窗一边不醒。她说,这是孕妇嗜睡。我在一个看似非常老的路边国营商场里给她买了一个枕头,枕头上还绣着刺脸的鸳鸯,我换了一面给她枕上,她睁开眼睛,微微看了看我,并未言谢,问我,我们还有多远?

我说,不远,今晚就能到。

她说,好快。

然后她又坠入睡眠。

我说,娜娜,你的故事还没说呢。

娜娜睡眼蒙眬,喃喃道,乖,妈妈醒了跟你说。

十秒钟后,娜娜支起脑袋,在眼前挥了挥手,说,咳,什么呀,我都晕了,我睡一会儿再和你说。其实我都和你说了一路了,我也没有什么故事,都是一个钟的故事。也就是你们男人感兴趣的那些,什么别人的尺寸大小啦,时间长短啦,哎,你们不就喜欢听这些。我能有什么故事。你还有两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呢,一个孟孟,一个刘茵茵,哎,还都是叠字,听着都像干我们这行的,哈哈哈哈,来,给我看看孟孟的照片,趁我还没睡过去,我看看你女朋友漂亮不漂亮。

我从用了好多年的钱包里掏出了孟孟的照片。因为孟孟很漂亮,纯粹出于图片欣赏的角度,留着也无坏处,而且她也都嵌在我的大脑皮层里,不是不见到她的脸就能忘却,所以我留着她的照片,朋友们真要看看也无妨,对我来说也不是丢人的事情。你去看吧,看罢还我。

那是一张孟孟的彩色生活照,也许是放的时间太长,颜色都已经褪变,我不知道她和刘茵茵谁更漂亮一些,也许谁都不漂亮,她们只是存在我脑海里的浮像,海上花一般飘渺遥远。娜娜手里握着照片,看了一眼,打开了头顶的灯,又仔细看了一会儿。天色渐黑,国道上交通情况复杂,我没有办法去看她流露的表情,只能侧了侧身子问道,娜娜,怎么了?

娜娜完全脱离了我给她的抱枕,又低头看了看照片,贴近到失焦。然后嘴角一笑,看着我不语。

我加了一个挡,说,一到这个点,摩托车就特别多,对面的车都开着远光,要是窜出来一台摩托车,都看不见它,而且他们都不戴头盔,一撞就够呛,摩托车太危险了,我如果管交通,我就要强行让那些电动车和摩托车戴头盔,劫下来没戴的强行让他们买,然后驾校里第一节课就是晚上开车不能开远光,眼睛太难受了,白天开好几百公里不累,晚上开一个小时,眼睛就受不了,要是……

娜娜打断我,说,喂。

我说,嗯?

娜娜把照片还给我,说,我认得她,她就是孟欣童。

我问娜娜,谁?

旅途上的黑夜除了苍茫和畏惧以外,没有什么好形容的,无论是多么奇异美丽的地方,到了这一时刻,都只留下一样的凄然,有一些莫名亮着的路灯,光的深处不知道藏的什么,唯有一些集镇和补胎店能留下一些安全感。在月色里,我能看见视线穷极处的远山,黑压压的一座在深蓝色的幕布里,我开始胡思乱想那些山里的人家,不知道他们守着群山能做什么,也许夫妻俩洗了脚以后窝在床上看新闻联播备感幸福。但他们能遇上对的人么?他们如何相恋?山里遇上一个人的几率有多少?好在对他们来说,生活也无非是砍柴打猎,有大把的时间静候着。当然我相信,移动着的人永远比固定着的人更迷茫,我总是从一处迁徙到另一处,每到一处都觉得自己可以把饰演了三十年的自己抛去,找到自己性格里的10号,然后这就是我固定的戏路。我多么羡慕10号,他从出生到死亡,都在同一个地方。在我们这个必须不停迁徙的国度里,这比活着更显得弥足珍贵,而我却被每一个陌生的环境一次次摧毁。也许照着他的样子发展下去,他必然会被投进大牢,但是那又是一片十多年不变的环境,他拥有这扎扎实实的安全感,他虽然在这个世界里是亡者,但他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是王者,他连死都要带走我一直冰封着的女人,我却不曾怨恨他,我只是没有一张刘茵茵的照片。一个我爱的、死去的、没有相片的姑娘,这对女孩来说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她在我的心中将不断地幻变,如丁丁哥哥一样,最终我忘记他们所有的恶,甚至给他们拼凑上一些别人身上的美,这对活着的人多么不公平,包括我自己。

这一夜,我终于开到了目的地,我必须于明天之前到达。其实任何旅途从来没有想象的那么久远,若愿意从南极步行到北极,给我一条笔直的长路,我走一年就到,让我开车穿过这个国家,给我一个一样会开车的伴儿和一台不会抛锚的车,两天就够。这对我来说并不是旅行,我在赶路,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担心1988会坏在路上。这是它和它的制造者相逢的旅程,我必须把1988牵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