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4页)
仇慧敏从地上浑身发抖地站起,她从沙发上拣起她的皮包,离开了凌家的客厅。也许是凌信诚惨白的面庞,嘶声的喊叫,预示着他的心脏已到了危险的临界,她不敢再与他争吵。但她在离开凌家时流着泪说:“信诚,我知道你爱儿子。我也爱。但我和你不一样,我不会仅仅把儿子放在心里,我还要让他指挥我,出去为他报仇!我绝对要让害死他的凶手,到地狱去为他偿命!”
仇慧敏没等信诚回答什么,就转身出了屋门。她把她的毒誓留在了这间空旷的客厅,留在了这幢寂静的公寓。一同留下来的,还有茶几上那张三百万元的现金支票。
幸亏仇慧敏走了,凌信诚的心律确实发生了危险动荡,吃了药也压不住整个晚上心痛心慌。他捱到第二天早上叫保姆和司机扶他去了医院,并且在医院里住了整整一周。
这一周不知是让他享受了清静之福,还是煎熬了孤单之苦。他让自己的私人秘书将支票送还到仇慧敏处,他想把他和仇慧敏的关系,就这样一笔了清。往事不堪回首,前途迷茫无定。他的生活兴趣和对未来的信心,似乎都在一个纠缠不清的关节,被郁闷的心情锁住。他的胸口,不知是心脏本体原有的毛病,还是被这心情压抑了功能,总是被什么东西死死地堵着,透不出半口长足的气息。
这一周对优优的生死存亡,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时期。在这一周结束之后,法院发出公告,通知再次开庭。我和梅肖英及时通了电话,探问她对这次开庭的前景展望。根据梅肖英的分析,或者公诉方拿出新的证据被法庭确认,或者没有新的证据法庭宣告丁优无罪,总之这可能是丁优案一审的最后一次开庭。梅肖英大概从周月那边打听到一些消息,说公安局三天前拘留了优优的姐夫,但在拘留的当天又将他释放出去,具体详情周月也不太清楚,也许他完全清楚但碍于纪律不肯透露。梅肖英说,法庭这么快就重新开庭,肯定是公诉方拿到了新的证据,不然何不再拖些时光,犯不上这样匆匆忙忙。
我从梅肖英的话中隐隐猜到,这个新的证据,八成与优优的姐夫有关。
开庭那天凌信诚还未出院,我和小梅经过商量,没有将开庭一事告之于他。我又和周月约好一同前往法庭旁听,彼此都预感到此役凶多吉少。
开庭后发生的事情和我们猜想的完全一样,和梅肖英暗示的也完全一样。公诉人在二次开庭时并未重复上次那些被梅肖英刁难过的原有证据,他们掣出的撒手锏,正是优优的姐夫钱志富。钱志富在检察机关的安排下现身法庭,充当控方抛出的最大王牌。
钱志富当庭作证:案发当天中午丁优匆匆来到已被查封的志富网吧,求钱志富开车带她去买离京外逃的车票。两人行至城东三元桥附近,丁优突然让他开车拐向桥西,桥西有一家汽车维修中心,丁优让汽车在那里停靠。她下车进去买了一桶汽车防冻液,出来后让钱志富打开汽车的后备箱盖,将新买的防冻液当即启封,从中倒出少量,装进一只倒空的矿泉水瓶。余下的大部分防冻液连同那只原装桶,就留在了钱志富汽车的后备箱中,说是送给姐夫随便使用。而那只盛了少量防冻液的矿泉水瓶,则放进她自己的挎包中,然后就让钱志富驱车带她直接去了凌信诚家。
钱志富提供的这段情况在控方迄今为止的全部证据当中,是最有力量的一项举证。它几乎直接说明了被害人体内的乙二醇毒素,来源何处;直接证实了丁优购毒并携毒在案发前进入现场的完整过程。
除了钱志富的证词之外,公诉人还请出公安机关主持此案侦办的刑警队长出庭作证。陈述了他们在取得钱志富的如上证词之后,对三元桥西的那家汽车维修中心的调查结果。结果证明:在案发当天,该汽车维修中心确实对外出售过汽车防冻液。而钱志富的那辆由凌信诚借其使用的奥拓轿车,在公安机关对钱志富实施拘留措施之后的搜查中,确实从后备箱中搜出一桶已经开封的防冻液来。
证据的条线渐渐收拢,渐渐形成一片清晰的网络,将丁优网在其中,将她投毒杀人的事实,勾勒得条块清楚。这场审判让我几乎失去呼吸地经历着整个繁复而又残酷的举证进程,它的残酷不是由各种证据链条牵引起来的罪恶之轮,不是由这些人证物证临摹出来的犯罪实景,而是,这个进程让一个美丽纯洁的女孩子,在人们的脑海中,一点一点地,幻化成一个食人血肉的白骨精;而是,它让我们确认了这不是一个不实的误会,不是一场假设的游戏,而是一个能够让人相信,却不能让人理喻的既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