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优优被捕之后,最先来找我的,是优优的大姐。

她是让阿菊陪着来的,在优优被抓的第二天中午敲开我的家门。人还没有进屋,优优大姐就屈膝跪在了门外的地上。

我和阿菊一道,扶起这个病弱不堪的女人,把她扶进屋子。我给她们倒了热水和饮料,但没人去喝。优优的大姐再次要跪,被我及时拉住。阿菊也在一旁不停劝慰,让她坚强一点,有话快说。

她们来此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优优。她们不相信优优会那样伤天害理,但又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面对这位只会以泪洗面的大姐,我也只能正面安慰: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公安机关自会调查甄别,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甚至以我浅薄的法律知识,向她们进行了如下讲解:即便公安机关有所疏漏,还有人民检察院认真把关。即便检察院认定优优犯罪,还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法院审案子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组织合议庭一起商量。再说就算法院判了,也还可以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减刑,最多维持原判,加刑是不可以的。再说还有律师。律师都是最懂法律的人,会帮助优优据理申辩。

在我如此这般的开导劝慰之下,优优大姐渐渐平静下来。在我把这位半信半疑的女人送出家门的时候,我悄悄问了阿菊:“为什么优优姐夫没来,他难道不关心优优?”

阿菊也同样悄悄地,用最微小的动作,点了点头,说道:“她姐夫躲起来了。”

“躲起来了?”我表示惊疑,“难道他也牵涉进去了?”

阿菊摆手:“不是躲公安局,他是在躲凌信诚。他怕凌信诚派人找他还钱,要他那辆车子。原来凌信诚见了面也叫他姐夫的,现在优优干了这事,那还不成了仇人。”

我想也是,亲仇之间,常常只是一夕之隔。

关于优优的案子,我也通过分局的熟人,设法打听过侦查进展的内情。据一位办案民警透露,因为这个案子情节简单,证据充分,方向明确,没有第二个嫌疑人,所以很快就会侦查终结,提请起诉。估计检察院同意起诉,应不成问题。

果然,半个月后,我听说公安机关已将优优的案子移送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抓紧进行。据公安分局的熟人透露,此案因是针对儿童,且情节特别恶劣,所以惊动政府上层,已有领导同志专门批示,要求司法机关从重从快,尽早审决,及时宣判,以安定社会,安定民心。

就在优优被公安机关提请起诉不久,凌信诚从医院回到家里,仇慧敏也刑满到期释放出监。乖乖的葬礼一直在等他的母亲,等她恢复自由之后,才在西郊万安公墓举行。参加乖乖下葬仪式的,除了凌信诚与仇慧敏外,只有照顾乖乖的保姆,和专程从上海赶来的姑妈。

姑妈在北京住了一周,天天陪在信诚左右。在姑妈返回上海的第二天仇慧敏打来电话,提出想来信诚家里,看看乖乖住的地方,和孩子生前的遗物。

仇慧敏是独自一人来的,她在乖乖住的那间屋里,看了儿子的小床,儿子用过的被褥,和儿子的每一样玩具。那些玩具有些还是新的,刚刚买来未及拆封。那些被褥用手摸摸,尚能感到些许余温。看着她将孩子的遗物遗像抱在怀里,一一摩挲,那位一直陪伴乖乖的江苏保姆,禁不住失声痛哭。凌信诚也同她一样,泪流满面,哀伤已使他的面色枯槁,眼大如灯。

仇慧敏也掉了眼泪,但只是唏嘘几下,没有放声。比起保姆和信诚,她已有了更多的镇定。那天她和凌信诚坐在宽大的客厅里,进行了久违的长谈。从孩子的音容笑貌日常起居谈起,那些彼此会心的回忆,伴随着哽咽与叹息,将两人的关系重新拉近。毕竟,他们过去曾有一段共同的快乐,现在又有共同的悲伤,他们都深爱着同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他们的见证和结晶。

长谈之后,在分手告别的时候,凌信诚不忘提到:他父亲生前承诺过的那笔三百万元的钱款,他会马上兑现。他让仇慧敏给他一份现成的存折,他好把这笔巨款直接存到里面,免得彼此现金授受,还要费时一一清点。

而仇慧敏对这笔钱款,似乎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衷。她告诉信诚,当初她想用孩子换钱,是为拯救舅舅的工厂,舅舅从小养她成人,她既受深恩就该反哺。可现在舅舅的企业已将破产,那钱投进去也是白投,顶多便宜了那帮如狼似虎的债权人。仇慧敏说她现在关心的只是信诚,她很想为他做点什么,只要能让他开心,只要能让他的身体和精神,尽快复原。

凌信诚对仇慧敏的关心表示了感谢,也希望她好好保重,不要被忧伤纠缠。分别时他起身把她送到门口,在开门前这位初恋情人突然拥抱了他。